几乎所有的燕京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升斗小民都削尖了脑袋,只为在落月楼中占得一席之地。而落月楼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大肆敛财的好机会,普普通通的一席之座竟也卖到了十金的价格。
那些无钱买座的市井小民就只能站在廊下或街旁,买些茶水吃食,胡天海地的聊起来,倒也算得上安逸舒适。
正堂中,屏风后的说书人将醒木往桌上一拍,震得全场立刻安静下来。那说书人一清嗓子接着上次未待完续的地方讲了起来。
“话说宸王兴师入沙场,炎炎红日世无双。他镐野之战出奇谋,逼使敌军无处走……初露锋芒英名显,封王拜将趁少年。”
在底下人一阵吆喝般的喝彩之后,说书人再将惊堂木一拍,道:“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说完不顾听众的埋怨走下台来,青衣小童立马会意,撩起衣摆挨个去讨听客的赏银。
众人听得爽快,银子给的也甚是慷慨。不一会儿,那小童怀中已兜了满满的银钱,小童咬着金锞子眉开眼笑,说书的老头也捋着胡须笑得合不拢嘴。
堂中议论声渐起,你争我吵的,似乎要将落月楼的房顶也掀开了去。
一声粗犷的男音在这片纷乱的杂音中格外引人注意,“还是咱们的宸王殿下厉害,16岁初上战场就能有这般战绩,仅凭一万人便将西泾十万大军打得落花流水,哭爹喊娘的。”
一卖菜小贩模样的男人从人群中挤进来,见英雄所见略同立马嚷起来,“说得对,这些年来九王爷四处征战,为咱们东歧开疆拓土,且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至今仍无一次败绩,实乃我东歧的战神啊!”
“对头对头”,一略带川陕口音的汉子猛地将桌子一拍,引得四周看客侧目,“宸王殿下这盘讨伐那些个南蛮子,呦喂,把他们打得是屁滚尿流的,逼得南夷的皇帝老儿割地求和,这仗打得真他娘的爽快”。
四周一片附和声,也有人跟着瞎起哄,嚷着要去投军,说什么要跟着宸王建功立业,名留青史。
“一群乡野村夫懂得什么”,一年轻的华服公子不屑道,声音不大却让四面吵杂的议论声一下子静了下来。wWW.ΧìǔΜЬ.CǒΜ
他一见目的达到,不觉喜不自胜,张口便来:“宸王此次出征南楚,实在是手段残忍,竟然屠了南楚一座城池,连老弱妇孺都不肯放过,真乃煞星也。如此行事怎比得上太子的半分仁厚。”
他话一说完,周围围着他坐的其余几个公子也都纷纷点头附和,说什么太子大德,皇储风范,宸王一介莽夫云云。
“公子此言差矣。”
另一边一白衣书生从人群中走出,眉目温润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虽然衣衫浆洗得略略泛黄,但他行走间落落大方,在那个盛气凌人的贵公子面前态度不卑不亢,丝毫未见局促。
他抖了抖衣袍正色道:“宸王殿下杀伐征战,但绝非是只知杀戮的残暴之辈。宸王起先对南楚人确有招降之意,但南楚人出尔反尔,欲以诈降之计全歼我军。宸王识破诡计,于是将计就计将敌人全数歼灭。如此将才,战神之称当之无愧”。
他直视着那个被他噎得满脸通红的华衣公子,淡淡道:“若是没有前线将士浴血沙场,哪有你们这些人在这里安享富贵。”
“好!”人群中响起一片喝彩声。
那个华衣公子似乎从未如此被人当众驳过面子,他发狠道:“本公子乃当今户部尚书许谦之子许渚,你是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白衣书生丝毫不惧,反而上前一步慷慨凛然道:“在下乃新任户部侍郎王抒”。
“王抒!”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呼,“他就是那个以寒庶之身进阶官场的户部侍郎王抒?”
“天哪,他怎么做到的,世家大族竟也肯赏寒门出身的学子一官半职吗?”
王抒在众人或质疑,或艳羡,或不屑的目光中站得越发笔直,直视着许渚的目光没有半分畏缩。
许渚在这场无声的交战中败下阵来,但他绝不甘于就此罢休,他冷笑一声道:“王抒,很好,我记住你了,你给我等着。”说罢他一撩袍摆,恨恨地坐回席间。
王抒朝四周拱手为礼,丝毫不被许渚方才的狠话所影响。
月落坐在二楼的雅间里,一边饮茶一边听着楼下的谈话。
信哥侍立在她的身后听着楼下的各种议论,皱眉道:“门阀士族与寒门庶族的矛盾已然分明到如此地步。”
月落闻言一笑,“士族庶族各成一党,的确是泾渭分明。”她走到雅间外的露台前,凭栏远望。
方才还灰蒙蒙的天空竟透出丝丝光亮来,她眯着眼看着那团金色的光晕道,
“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士族自东歧建国以来便根基雄厚,然而如今的世家子弟贪图享乐已久,早没了他们先祖打天下时的雄心壮志,甚至多是些无用的草包。”
她将目光从气呼呼的许诸身上移开,嘈杂的人群中那身白衣越发亮眼,“反观庶族,近二十年来凭着经营士族最为不耻的商业而积累财富,迅速崛。如今的他们需要的是政治上的地位,而不是永远被士族踩在脚下。”
她继续道,“如今皇上称病不朝太子监国,庶族只怕仍要被压制一阵子了。”
此时厚重的城门缓缓打开,从城外忽地奔出一骑来,马上载着一铁甲士兵,他手中高擎着一方旗帜,在急速的风中猎猎作响,上面赫然是一个铁画银钩般的“胤”字。
他高声喊道:“宸王回朝,闲人避让,宸王回朝,闲人避让”。
众人连忙退到街道两侧,落月楼中的人也纷纷涌了出去,都争先恐后地想要一睹战神风采。
宫门在这一阵急速的马蹄声中渐次打开,铁甲鲜明的御林军鱼贯而出,手握兵戟分列在街道两侧,军士手中捧着红毡,以极快的速度铺好从城门到宫城的甬道。皇家的宝幡华盖,层层叠叠直通向甬道尽头的高台。
太监捏着尖细的嗓音高声道:“太——子——到”
众人这才惊觉竟是太子亲自出城犒军,于是全都乌压压地跪了一地,高呼“太子千岁”。
只见高台上一个褚黄色身影将右手略抬,那太监立马心领神会,尖声道:“众——人——平——身”。尾音拖得细长,听得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突然一声号角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众人的心神俱被这低沉旷远的声音所摄,一时间整个都城都静了下来,就连空气中也似乎夹着从沙场带来的阵阵寒意。
重重的马蹄声远得好似从天边而来,却踏得在场每个人心头一颤。月落立在楼上连一个兵士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就已被这突如其来的压迫感压的几乎喘不过气来。
就在此时,一股黑色的浪潮突然从城门处涌出,将她的视线完全填满,除了那群气势磅礴可吞天蔽日的铁甲军,她的眼中再无他物。
自古王侯不得带兵进京,可宸王大胜回朝,战功彪炳,皇上特许其带一千精锐进宫封赏,其余数十万将士则驻扎在距京州八百里的江城听侯指令。
阳光下将士们的盔甲反射出冰冷的金属光泽,令人目眩。
黑甲铁骑分作十列,当中一面黑底金边的战旗迎风飘扬,比起方才那个兵士手中的旗帜不知大了多少倍,而那个遒劲有力的“胤”字在阳光下竟泛着淡淡的红光,似乎是被鲜血染就,看得人心惊胆寒。
队伍正前方,一人骑马当先而行,十列纵队落后他十步,步伐整齐划一,宛如一人,每一个踏步震得大地也似乎在为之颤抖。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那一马当先的将军行至台前,他勒缰驻马,骏马抬起前蹄一声长嘶,身后的十列铁骑立时驻足。
所有人都震惊于这样的军姿,在这样气势雄浑的军队面前那些煊赫的皇家仪仗显得那样的黯淡无光,以至于湮没其中成为那一千铁骑的背景,再无颜色。
月落凝眉看着那个立在高台下的人,他离她如此遥远,她甚至连他的眉目都未能看清,就已经感受到自他身上传来的阵阵压迫感,这种感觉就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令她感到窒息。
她知道这就是玄胤,那个令敌军闻风丧胆的杀神玄胤。
他翻身下马,解下腰间佩剑将其递给一旁的侍从,略一低首,半曲腿侧跪于太子三尺之外。她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人连跪接圣旨的姿势也能如此倨傲。
太子展开手中明黄色的锦缎,宣读起来。
距离太远她未能听清诏书的内容,只见那个英姿飒爽的大将军王接过太子手中的诏书,然后转身面向他的将士们。
“万岁”
“万岁”
“万万岁”
众将士齐声山呼万岁,气冲霄汉,几能响遏行云。而此刻那一排排明盔亮甲的御林军在这样的雄浑的军姿下却如苍鹰翼下的乳燕,雄狮身后的幼崽,羸弱得不堪一击。
他们才是真正的军人,与那些一出生就成为将军却一生都未上过战场,只在皇家祭祀时装点威仪的将军是那样的不同。
他们是身经百战的将士,用敌人的头颅来祭祀东歧的疆土。
月落立在楼上看向那个万众瞩目的男人,忽然想起曾与大师兄品评天下英豪的事来。一向眼高于顶的离尘对玄胤的评价却只有一句话:
“此人在世,为国幸,为民祸。”
她初时不以为意,觉得有些夸大其词,如今才是真正领悟了这句话的含义。
家国灾幸、苍生祸福当真可以系于他一人。
许是她想的太过专注,端坐于马上的玄胤似有所察,他猛一回头,看向月落所在的方向。
月落心中一惊,被迫与他的目光隔空相接,虽然相隔甚远,可仍能感受到彼此的戒备与防范。
不过一瞬,他的目光便从她身上移开。
策马带着他的军队浩浩荡荡驰向军营,马蹄飞扬起尘土,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众人面前就只余烟尘滚滚,哪还有半分军队的影子。
不愧为铁鹰军,只是行军速度就已快得令人咋舌。
月落紧绷的身子骤然松懈下来,这才惊觉后背上的衣衫已然被冷汗湿透,腻腻的黏在肌肤上,双手手心也是汗涔涔的,令人难受。
好可怕的男人。
不过是与他对视,就已经让她如临大敌。
信哥抬起头看了眼那日中的太阳,这太阳方才便一直明晃晃的照在将士们的盔甲和武器上,他一个视力不错的都觉得有些晃眼,更何况主子患有眼疾见不得强光。
信哥颇为担忧的看着她道:“主子,您还好吧?”
月落闭着眼缓了缓方才的视觉冲击给眼睛带来的尖锐的不适感,“没事,只是忽然有些累罢了。”
她看着楼下逐渐散去的人群,心中情绪翻涌,“如此人物,将来这天下怕是会有一场腥风血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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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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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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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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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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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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