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不会武功>第二百八十四章 知子莫若父
  送走了洛凝与洛雄后,项云没有返回三女的别院,而是来到了后山,父亲项凌天的修炼之所。

  如今西北局势已定,上有无名宗坐镇此方,下有风云国攘外安内,项凌天这位风云国的战神,终于退居幕后,只是偶尔前往银城,暗中检阅三军,并肩王依旧是那个并肩王。

  来到项凌天的洞府外,项云一时间竟是有些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虽然他心中有很多问题,想要询问自己的父亲,可是此时此刻,他的内心却有些抗拒,似乎并不想这么快知道答案。

  然而,项云正在洞府外来回踱步,犹豫不决之际,“轰隆隆”洞门却自动打开了,旋即项凌天自洞府内走了出来,看向洞外踱步的项云。

  “云儿,你找为父有事……?”

  “呃……”

  项云有些惊诧的看向项凌天,以他如今的修为,即便没有刻意隐匿气息,普通的准圣都根本无法感应到自己的存在,更何况,自己的父亲才刚刚迈入亚圣之境,根本不可能察觉到自己的到来。

  见到项云脸上的表情,项凌天微微一笑道。

  “这些日子你每每见到我,都是欲言又止,我大概猜到,今夜你会来了。”

  闻听此言,项云心中不由心中一愕,暗自苦笑,当真是知子莫若父,父亲竟然自己自己今夜回来,看样子是等着自己呢。

  “走吧,有什么话,进洞府内说吧。”琇書蛧

  当下,父子二人同行,迈步进入山洞中,两人在一张石桌前坐下,项云亲手斟茶,父子二人相对二坐。

  看着眼前这张渐渐褪去稚气,变得英气勃发,成熟刚毅的面孔,项凌天不觉心中一阵感慨。

  昔日那“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少年,而今竟是以一己之力,力鼎一宗,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实在是缘分奇妙。

  第一次被项凌天以这样的目光注视着,项云竟是有些局促,干笑一声找了一个话题。

  “爹,听说你前几日又回银城了?”

  项凌天点点头。

  “嗯……回去看看雪狼骑招募的新军,如今西北各大王朝虽然以风云国为尊,但若不居安思危,富国强兵,他日军队一旦懈怠,国家腐败,遇到强敌入侵,必然一触即散,不可不重视。”

  项云闻言,不由得露出苦笑之色,这偌大一个风云国,哪怕如今获得了无名宗的部分支持,可整个国家的顶尖高手,不外乎也就是一两个星河武王罢了。

  如今哪怕一个星河武王后期的强者,都能横扫风云国,即便雪狼骑再强,也根本抵不上,一个真正强大修士的战力。

  而自己的父亲,如今可是堂堂的亚圣强者,在世俗人眼中,那便是天上神明一般的存在,即便在修炼界,也是绝对的一流的强者。

  他却依旧对风云国之事如此上心,与其说是他放不下风云国,不如说是,他放不下自己心中的那份记忆与怀念。

  “爹,你放心吧,如今无名宗也是一方超级势力,在无名宗庇护之下,风云国必然能够永久延续下去,国家也会越来越强大的。”

  闻言,项凌天却是轻轻摇头。

  “国既是国,宗既是宗,两者可相互依存,却不能完全依附。

  若是风云国因为有了无名宗为靠山,便不思进取,自以为可永存万世,势必朝中文武大生骄奢之风,声色犬马,纵情享乐,军中将士,自以为安然无事,也会无心备战,军心怠慢。

  最终哪怕风云国,真的能够依靠无名宗苟延残喘,也不过是一个乌烟瘴气,令百姓生厌,毫无归属的空壳罢了,这样的国家要之何用,留着岂不是一个祸害?”

  项凌天一席话说的是斩钉截铁,条理清晰,项云闻言,也觉得甚是有理,论对于国家的管理和掌控,他自然远没有项凌天的理解深刻。

  当然,这也是因为项云的目标太过远大,让他无法对一个小小的世俗王朝,投入太多的心思。

  父子俩讨论了片刻,项云配合着自己的并肩王父亲,讨论了一番治国平天下的理论见解,最后项凌天终于叹了口气说道。

  “哎……征战半生,如今让我不再戎马,还真是有些不习惯了,真想再乘着战马,上阵冲杀一番!”

  闻言,项云却是一阵好笑。

  “爹,您现在去上阵杀敌,估计单枪匹马,就能够把大半个大陆的王朝,全都给端了。”

  以项凌天如今的准圣修为,上阵杀敌,整个大陆又有哪个王朝的军队能够挡得住?那还不是纵横天下,无人能敌?

  当然,其他超级王朝,也有自己依附的超级势力,不可能真的让一位修士灭国,而且修炼界早有规定,修为踏足星河武王之境的强者,便不能干涉世俗王朝之间的战争,否则这天下岂不乱套了。

  项凌天闻言,也是无奈一笑,他自然是知道这个道理。

  “好了,不说什么治国平天下了,前几日去银城,我还给念归带回来了一些小玩意儿。”

  说着,项凌天一挥手,原本宽敞的洞府内,光华闪烁,地面顿时铺满了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物件。

  有木马、小推车、拨浪鼓、木枪、空竹……一大堆孩童玩耍的东西,看得人眼花缭乱。

  而看着这些东西,项云竟然隐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愣神片刻,他才反应了过来,这些东西,不是自己和大哥、二哥孩童时候的玩耍的物件吗,其中那精美的小木马,还有那少了一边挂坠的拨浪鼓,都是自己儿时的玩具。

  此时,项凌天目光也扫过这些玩具,脸上竟是罕见的,带起一抹慈祥的笑意。

  “这一次去银城,本是想调取一些风云国的卷宗查看,没想到却是发现了这些小玩意儿,这都是你们三兄弟小时候的玩具,你们现在是用不上了,不过念归还小,这些东西正好留给他玩耍。

  这几日为父一直忙着宗门的事情,既然你来了,明日带去给他,那小子肯定会很开心的。”

  项云闻言,不禁笑道。

  “爹,这样宠溺着这小子,可别把他宠坏了,将来变成个养尊处优,自命不凡的纨绔子弟。”

  闻言,项凌天却是一脸不悦的瞪了项云一眼说道。

  “论纨绔和混蛋,他能跟他爹比吗?你这混蛋小子都能成才,何况我家念归天生聪颖,资质无双,又岂能是普通人?”

  “呃……”

  项云顿时吃瘪,自从念归出生以后,作为项家第四代的独苗,小家伙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其中最宠溺他的既不是自己,也不是慕云芷,却是自己老爹和老梁头,这一个外公,一个爷爷,对小家伙宠得不行,一旦涉及到念归的事,两人比谁都紧张,逮谁跟谁急!

  项云不由苦笑道。

  “爹,我们三兄弟小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对我们呢?”

  项凌天却是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

  “隔辈亲没听过吗,再说了,你们三个家伙,能跟我家念归比吗,所谓响鼓不用重锤,你们三个都是欠抽的料,不狠狠敲打都不行,特别是你!”

  “我……”

  项云直接被自己老爹噎得没话说了,这简直也偏心的没有天理了。

  不过项凌天虽然嘴上这样说着,但看向地上这些三兄弟儿时的玩具时,嘴上那一抹未曾消散过的笑意,以及眼底的那一抹追忆之色,却是没有逃过项云的眼睛。

  这时候项凌天忽然起身,从玩具堆里拿出了一根,通体用金线缠绕,以韧性的木材制成的长枪。

  这杆长枪的枪头虽然已经崩坏,缠绕枪杆的金线也已经多处断裂,但项凌天将其握在手中,却是视若珍宝一般,并笑意粲然的说道。

  “这是你大哥百日“抓周”时抓到的长枪,是以他的名字命名,就叫“惊雷枪”,是他小时候最爱玩耍之物,他说过,要用这根长枪随为父南征北战,扫清敌寇,扬我国威!”

  说着项凌天又捡起了,远处的一柄数尺长的木制大刀,刀身之上,雕龙刻凤,并且刻有苍劲有力的“惊鸿”二字,一看笔锋便知是项凌天亲手所刻,此刻项凌天的大手,摩挲着凹凸的字迹,喃喃自语。

  “这是你二哥抓周之物“惊鸿刀”!他说今后要以此刀战天下群雄,捍卫我项氏一族的荣光!”

  项凌天看着手中的木枪、木刀,笑容灿烂,脸上是数不尽的自豪与骄傲!

  “他们如今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都不愧是我项氏一族的好男儿。”

  一旁的项云见状,心中被深深触动的同时,不禁好奇的询问道。

  “爹,那我的抓周之物呢,你带来没?”

  闻言,项凌天脸上原本灿烂的笑容骤然一僵,黑着脸说道。

  “那肚兜你留着干甚?早就烧成灰了!”

  “我……”

  项云再次哑口,心说我这不也是被气氛感染,想要一起回忆往昔吗,早知道不问了,这不自己丢人吗。

  ……

  项凌天把玩着手中的刀枪,怔怔出神片刻,这才轻轻放下两件东西,再度看向项云道。

  “哎……你们三兄弟现在都长大了,实力也都不在为父之下,连最不成器的你都改邪归正,有了出息,为父也终于不用为你们操心了。”

  项云闻言,心说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不过他却发现,项凌天这话虽然说的好像是如释重负,但当他说出这句话后,那挺直如枪的背脊,却微微有些弯曲,眼中神采也是微微暗淡,整个人竟是显得苍老了几分。

  往日里,那如同巍峨山岳一般,站在兄弟三人身前,挡住一切风雨的男人,好像在这一刻,突然变得苍老了,一种发自内心内心的苍老。

  当国家不再需要自己,三个孩子也长大成人,成就斐然,亦是不需要自己的庇护时,这种不被需要的感觉,让项凌天这个如山一般的男人,变得有些落寞起来。

  见到项凌天的落寞神情,项云不禁上前拍了拍自己父亲的后背,安慰道。

  “爹,我看你这是太孤单了,要不,你再纳几位王妃吧,给我们生几个弟弟妹妹啥的,你还可继续锤鼓!”

  “啪……!”

  项云脑门上顿时结结实实的拍了一个板栗。

  “混小子,你长能耐了是不,连你老爹都敢耍!”

  项云抱着脑袋,一脸的幽怨。

  “您这都暗示的这么明显了,我不就是说了一句实话吗,毕竟您还现在正值盛年,又不是生不出……”

  “啪……!”

  “哎哟,疼!”

  “你……你小子要造反了是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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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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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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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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