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云当下回忆起金庸武侠小说中,独孤求败留下的那封信,他说道:“这位前辈对我说过,他一生中使用过四把剑!”
“第一柄剑名为‘青光利剑’,这位前辈弱冠前,曾经使用此剑,与河朔群雄争锋。”
“第二柄剑名为‘紫薇软剑’是前辈在三十岁前所用佩剑,前辈曾言‘以此剑征战,争胜之心不可抑制,剑锋所指,杀气难收,误伤义士不祥,悔恨无已,乃弃之深谷’。”
“第三柄剑名为‘玄铁重剑’,此剑由玄铁铸成,剑重且钝而无缝,与普通宝剑的凌厉轻逸,截然相反,前辈说‘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四十岁前,虽无争胜之心,但恃之已可横行天下。”琇書網
“第四柄剑名为‘木剑无滞’,前辈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拈花摘叶皆可伤人!遂将四剑葬于深谷,立下剑冢。”
“呼……”
当项云说完,对面篝火映照下,洛河的原本平静的目光,已然呆滞!
“洛河兄弟……?”
突然,洛河噌的站起身来,越过篝火,一把抓住项云的肩膀,他神情激动的问道。
“韦兄,你说的这位前辈他住在什么地方,你可以带我去见他吗?”
“啊……”项云为之一愣,旋即无奈摇头道:“这位前辈已经远游,他说他可能不会留在这个世界了。”
项云编造了一个谎言,毕竟独孤求败,根本就是另一个世界,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如何能够带洛河去见他。
闻言,洛河的神情却是更加激动起来,他颤声的自言自语:“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剑魂之上,还有碎虚之境,剑破虚空,飞升仙境!”
“什么……?”
项云被洛河说的有些发懵,什么碎虚,什么仙境,他从未听说过。
洛河当即解释道:“传言剑修达到剑魂之境,已然可以称之为‘陆地剑仙’,而若是能够突破这个境界,以剑破碎虚空,即可飞升仙境,成就真正的‘剑仙’!”
“你……你是说那位前辈,已经达到了剑仙之境?”
项云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置信,在它看来,金庸武侠当中的武功,虽然玄妙,可是因为修炼内力的缘故,战斗力显然是不如七星大陆的。
洛河看出了项云的疑惑,他认真的点头,“这位前辈的武道境界,我并不知道有多高深,但他绝对是一位剑道奇才!”
洛河双眼精光闪烁,难以压制住心中的激动,“若我没有猜错,这位前辈在弱冠之年,就已经达到了剑意之境,而后短短十年,就已经突破到了剑心之境。”
“在不惑之年,又已经踏足剑魂之境,至此以后,前辈的境界竟然达到了‘化万物为剑’这等超凡之境!”
“此等剑道境界,已然臻至化境,恐怕只有达到了传说中碎虚之境,也就是仙人境,方能做到。”
项云也是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心头剧烈震动,想不到独孤求败,竟然已经达到了这等骇人的剑仙境界,难怪能够留下《独孤九剑》这等绝世武学!
洛河此刻还松开,抓住项云的肩头的双手,他兀自不能平静,继续急切的询问:“不知这位前辈尊姓大名!”
项云便老实的回答道:“前辈复姓独孤,名求败!”
“独孤求败!”
洛河眼中绽放出一种别样的光彩,那是崇敬的目光,也是向往的目光!
“独孤前辈说过,他生平只为了寻找一位,能够和他并肩的高手,奈何他穷尽一生,也寻不到这样的人。”
项云有些感叹的说道,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独孤求败就是这么一个,强大而孤独的绝代剑客!
洛河也是有些感触,“如此妖孽般的天赋,同辈中人,又有何人能够与其并肩,真正的强者,总是孤独地。”
“哎……这些不提也罢,韦兄弟,不知这位前辈家住何方,若是能够有缘,能够到这位前辈昔年居住的地方一游,那也是三生有幸!”
项云自然只能无奈的摇头,“这位前辈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只是有幸,在家乡某处见过他一次。”
洛河眼中顿时露出失望之色,一位碎虚境界的绝世剑仙,后者练剑之所,定然还有凝聚不散的剑道真意。
若是能够找到这种地方,感悟剑道,洛河相信,这对自己的剑道境界提升,定然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哎……如此剑道神人,却不能有幸目睹,确是人生一大憾事,韦兄我真羡慕你,竟能够与这位前辈相遇一场!”
洛河看向项云的目光,的确是带上了羡慕之色。
能够遇到一位真正的剑仙,已是天大的机缘,可惜,项云当时的剑道还未登堂入室,若是换做他洛河遇到了这样的神人,后者只言片语的提点,恐怕就会令他受益无穷。
“也罢也罢,剑仙岂是我等想见就见的,是我没有机缘罢了。”洛河最终感慨一声,摇头叹息。
见到洛河情绪如此低落,项云心中也有些不好受,他便安慰洛河道。
“没关系的洛河兄弟,等我回到家乡,要是有缘再遇到那位前辈,我一定让他教我一套剑法,到时候我再练给你看如何?”
“扑哧……!”
洛河闻言不禁是笑出了声,在他看来,项云这话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先不说你有没有可能,再次遇到这位前辈,那位前辈又凭什么教你一套剑法呢?
“洛河兄弟,你笑什么?”
“哦……我刚才想到了一件好笑的事情而已。”
“那我刚才给你说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嗯……你要让那位前辈传授你一套剑法,然后还要练给我看是吧,好,我等着那一天!”
洛河眯眼微笑,眼眸如两弯月牙儿,笑容很是迷人!
项云则在心中嘀咕,什么时候才能够在抽奖轮盘上,看到独孤九剑呢?
翌日清晨,山洞内的两人,快速的收束行囊,熄灭篝火,继续赶路。
项云并不知道为什么,两人明明已经走到了落日森林中部,危险大大降低,洛河却还如此着急赶路。
而洛河一面赶路的同时,心中却是隐隐担忧!
这两日来,她都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似是有什么危险,在悄然接近两人,这也是他最近总是催促项云,加紧赶路的原因。
而远在万里之外,如项云与洛河一般,匆忙赶路的可不止一人,那是千军万马组成的钢铁洪流,浩荡前行,大军所过之处,烟尘席卷,如狂风过境!
道路两旁,是延绵数里的百姓们磕头跪拜!
这可不是军中元帅下令,也不是那些军官们,为了讨好上司,弄出来的轰动场面,全都是附近的百姓闻讯赶来,自发的叩拜送行。
他们有的人拿着一篮子鸡蛋,有的抱着一捆捆柴火,有的背着一背篓蔬菜,还有的甚至把自家羊圈里的羊也牵了出来。
大家手提肩挑,大包小包的,拿出家中的特产,吃食,连推带塞,非要送给这些士兵们。
然而,即便是这些百姓们盛情难却,一定要赠送这些东西,可是行军的士兵们,却没有一个伸手去接。
他们虽然一言不发,却全都点头致意,士兵们脚下没有停留,依旧坚定不移的向前赶路!
如此军纪严明,而又深受百姓爱戴的军队,整个风云国,只有一人能够带出这样的部队,那就是风云国一字并肩王项凌天!这个号称是风云国战神的男人。
这一次项凌天带领十万大军,从银城出发,前往龙城举行了出征祭祀的仪式,旋即大军从龙城取道永明关,跨过西南方向的延绵数里的‘走龙道’。
顺着那条,横亘风云国南北的宽阔江流‘汉江’一路南下,风雨无阻。
大军只用了半月不到的时间,就已经赶到了,位于风云国最南端的,三座郡城之一‘滨州郡’!
风云国最南方,有一片大泽,名为‘南泽’,因为面积巨大,如同一座内海,亦被人唤作‘南海’。
濒临南海,风云国边境有三座郡城,呈品字形排列,最靠近南海的两座郡城,分别名为‘临泽郡’、‘乐浪郡’。
而位置稍微偏北,恰好处于两郡之间的,正是这十万西凉大军,即将要到达的地方,滨州郡郡城。
这三郡自风云国建国以来,便饱受南岛、日臻两国的骚扰。
两国士兵时常扮成百姓,混入风云国过境,打砸抢烧,无恶不做。
而且他们的行动流窜速度极快,当地官员军队,多次围剿,也是无功而返,反而白白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
风云国建国已有百年,这两国的强盗行径,唯有在当初,项凌天率领雪狼骑屠杀十国联军震惊整个西北大陆时,短暂的停歇了几年,但随后项凌天奉皇命坐镇西北,不问南方军事后。
几年过去,这两国竟是卷土重来,继续作恶,这两年更是越演越烈。
甚至一年前两国派出军队,攻打过一次南泽郡城,当时甚至两国的士兵,都已经攻上了郡城南城的城墙。
好在当时的滨州郡太守,与乐浪郡太守及时出兵,围攻两国沿岸战船,围魏救赵,解了燃眉之急,若非如此,南泽郡恐怕已经落入贼人之手。
两国的纷争战乱,真正受苦的却是当地百姓,这些年来,三郡的百姓已经不断的外迁搬离,城中大部分人口,都是些腿脚不便,或是留恋家乡,不愿意搬离的老人。
人们都不想,在这种兵荒马乱地方生活,动辄便会受到贼寇虐杀,而朝廷军队却又无力保护,这种现状,让三郡百姓,整日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
然而,就在数日前,三郡郡守府上同时传出风声,说是朝廷已经派兵十万,前来围剿镇压两国贼寇。
而听到这些风声的三郡百姓们,起初根本没有任何反应,一些个老人家甚至摇头叹息。
“军队来了有什么用,十万大军又如何,这数十年里,朝廷派来的军队还少了吗?”
“来的时候,一个个都是雄心壮志,说是不歼灭贼寇,誓不罢休,可哪一次不是雷声大,雨点小,围剿几次,吃够了那些贼寇脚底板的泥巴,就没了斗志,过不了多久,就灰溜溜的撤走了,来了和不来有什么区别?”
有人跟着附和:“说的没错,这些当兵的,一个个吃着官家饭,我们把他们当老爷供着,结果一点实事也办不了!”
有了人开头,其他人也就跟着抱怨起来:“对对对,……与其派这种军队过来扰民,不如给我们些田地,让我们搬到别处去过活。”
“就是,别派军队来,来了也是白搭!”
一时间,朝廷派军前来的消息,不仅没有让民心安定,反而是群情激奋,呼吁着不要让朝廷出兵。
为此,甚至有好些地方的百姓组织游行,围堵在郡守府前,闹的郡城乌烟瘴气。
然而,这些情况,在三座郡守府同时放出一个消息后,一切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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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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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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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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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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