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顺风翻盘>第三百章:新婚
  大舅子夫妇俩倒是想得很明白,细细地问了隆煊的家境,刚开始听说他们家是良家寨的,马上扬起下巴自负地说这不行吧,我们可是地地道道的林新城里人,怎么能让丫头嫁给一个乡窝窝的山里人呢?

  彭家和介绍了他们家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女婿在桂林开了三家美容美发店、小女儿小女婿是广东做外贸的大老板、还是林城新苑的股东;小儿子,就是这个李隆煊虽然书没得兰兰读得多,但是一表人才、整个良家寨村子里长得最好看的男娃娃、提亲的踏破门槛!他是广东厂里的技术骨干、是有真本事的,不怕没得饭吃!他还是跟县里合作新开的食品厂股东。他们的父母,一个是良家寨的村长、一个是良家寨学校以前的校长,他们的二女婿年年跟他们给生活费、还在林城新苑给他们买了房子。

  “他们家里的条件是没得说的,估计现在全林新也没几户人家比得上了,没得拖后腿的,个个都好!”

  “兰兰嫁给他确实只有赚的,这点你们倒是不用担心。”

  “我唯一不舒服的就是他们两个同姓,这个真的不行!”彭家和总结道。

  “同姓这个事以前真的是个事,不过现在时代不同了嘛,反正我们往上数两三代肯定跟他们家里没什么关系,我们家里的祖上一直都在县城,没得良家寨那个穷位置的亲戚,那肯定出了五服,不用担心这个!”大舅子居然并不反对:

  “他们两个要是真的结了婚,到时候生的孩子就是我们自己李家人了!本来我们只有这么一个丫头,也想招个女婿的,但是又担心好的男娃娃不愿意入赘、愿意给人招女婿的男娃娃又怕没得本事。这下兰兰找一个同姓的,都是我们李家人,连姓都不用改,还是蛮赚!”兰兰的爸爸倒是想得很明白。

  “我就是担心丫头嫁给他了,也要跟着去广东!我还是舍不得,要我同意也可以,就是结了婚之后丫头就留在林新,他多回来照顾我们。”兰兰的父母因为都是县城有单位的人,只有兰兰这一个女儿,总想把她留在身边防老。他们经常说一点都不羡慕那些儿女不在身边照顾的人,儿女混得再好都是个名气,能在身边嘘寒问暖祀奉左右才是福气。

  没想到他们提出的这个要求,隆煊答应得很爽快:“我的父母也在林新,我们当子女的,长大了就要为父母尽孝,你们想把兰兰留在身边,我完全理解,也支持!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可以,以后就算有了孩子,都还是在林新读书长大,让他们能一直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让你们享受天伦之乐。我一个人多来回跑,平时照顾家,就是要辛苦兰兰了。”

  “哎呦,这个你放心,我们不会让她吃苦的!我们现在都还年纪不算大,家务事啊、带孩子啊,我们都能做!你放心,我们会替你照顾好兰兰的!”岳母大人心情大好,立刻反向劝导。wWW.ΧìǔΜЬ.CǒΜ

  隆煊不仅仅结了婚,还提出让兰兰替他作为股东来管理这家食品厂,生产的是他母亲何妙英牌的苕皮子,而销售渠道完全由县农产品办公室来开拓。婚礼上,石小修对兰兰说:“老板娘,我说得准吧?”谷

  隆煊在林新的婚礼办得很盛大,虽然他小小年纪就离开了林新,在这里的根基并不深,但是只要萧开云冲着李志和、彭家和、杨云杰来了,葛兵就会冲着萧开云来、唐海波、罗毅、李东海就会冲着杨云杰来、就会有一堆挨得着挨不着的人冲着他们这些人来。用高朋满座来形容这场婚礼一点都不夸张。

  李志和和何妙英坚持要把新房设在杨云杰给他们买的林城新苑的房子:反正平时也是空着的,浪费了,还不如给他们小两口住。隆煊自然不肯,觉得那是姐夫买给父母的房子,怎么能被他占了呢?拉拉扯扯半天,被云杰知道了,他就说要给隆煊再买一套,隆煊怎么都不肯,说他还年轻,要买房也是凭自己的本事来赚,肯定不能让姐夫掏这个钱。好说歹说,最后来了个折中:云杰掏钱给隆煊买了一套林城新苑的两房一厅,房款分期每个月从隆煊的工资里扣两千块钱。

  没想到一直让大家担心不结婚的弟弟,突然就成了家、立了业,小叶和小花既惊讶,又欣慰。两大家子难得地都回了林新。小花一家三口、小叶一家四口、再加上新婚的隆煊夫妇,这么完整的一家人聚在一起真是前所未有,李志和和何妙英激动得合不拢嘴。他们想把孩子们都带回良家寨老屋里一起住,但是又担心孩子们没办法再适应那里的土墙房子、土床、在地里挖坑的厕所。

  “没事的,自己的家,怎么住都可以!”云杰这句话一出,大家都纷纷认同:

  “对啊,爸妈的家就是我们的家,我们才不会怕苦呢!一定要一起回去看看!”兰兰温温柔柔笑着说。

  “爸妈,我本来就是农村孩子,怎么可能嫌弃条件不好呢?”松云也老老实实地说。

  当一大家子人浩浩荡荡地回到良家寨,整个村子里又沸腾了,来看热闹的人把他们家围了个水泄不通。各家各户都把家里最好吃的东西端了过来,有的人连家里的桌子都抬过来了:“来来来,放在这里!”

  不一会儿,李志和的家门口排开了长长的流水席,根本就不用李志和夫妇俩张罗,村民们自发地以最隆重的仪式欢迎着良家寨的女婿、媳妇和后辈们回来,他们甚至担心李志和家里的床铺枕头不够用,纷纷抱来了家里新弹的棉被、新买的毛巾枕头、最夸张的是陈培栋和陈洪强的父母,带着几个小伙子搬了三张床过来:

  “城里来的人睡不惯土床吧?来,这几张床是我们收过来的,你们先用着。”

  篾匠和泥瓦匠还打配合,帮他们在空空落落的堂屋里临时隔了几个“房间”,方便他们住。洪强的爸妈带着几个人冲了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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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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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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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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