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不是瞎扯吗?”李志和这话一出口,又觉得毕竟彭乡长是领导,这么说话太不客气了,赶紧找补:“我是说小叶才多大,那个杨云杰都工作了,还是广州大城市的大学生,一个地、一个天,你说这样的话,就是在看我丫头的笑话啊!”
“哎呦,这个话就不好说了,缘分的事,谁说得准呢?”
是啊,缘分的事,谁说得准呢?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
广州九月的一个清晨,从天河开往东风东路的公交车上,一位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一头乌黑的秀发高高束成马尾,肩上的布袋子一看就是自己做的,质朴又独特,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顾盼生辉。她清澈的双眸充满好奇和兴奋,她打量着车上的每一个人,仿佛他们的脸上都写着精彩的故事,而她上来的目的,就是来读取、来欣赏、来经历。
当她的目光落到对面左前方一位穿着白色T恤的青年男子身上,瞬间显得激动又迟疑。她从座位上站起来,悄悄靠近他,想看个究竟,男子专注地盯着车窗外,丝毫没有留意有人在打量他。当他的目光终于回到车厢内,她已经找准了一个和他几乎面对面的位置,她确定他一定看到了她,是的,他们的目光相遇了,但是他毫无反应,很快又望向了窗外。
她不敢上去问,眼看着要到站了,她只好走到车门口,没想到他也正好下车。她故意放慢脚步,看他要往哪里走,他刚下车,就有一位时尚的女子站在站台等着他,一看到他就亲热地迎上来,似乎想挽着他,被他轻轻绕开了,但是,很显然,他们很熟,一起肩并肩朝前走去。
我要是追上去,会不会被说是个疯子?她还是迟疑了。
“李小叶,今天是你上班的第一天啊,你要好好干!我这个公司虽然不大,但是我们有前途啊!我在林新县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除了罗毅和李东海,我们县在广东发展的老乡里,我可以排得上是四大天王里的老三了。”老板蒋其昌也是林新人,五年前来广州,开了一家小小的贸易公司,到现在为止加上第一天上班的员工李小叶和老板本人,也只有三个人,专门在林新和广州之间来回倒买倒卖各种洋烟、洋酒、录像机、彩电。他学香港电视,想给公司起名叫蒋氏,工商注册不通过,他就起了给谐音:蒋士,每次说起来的时候昂首挺胸:“我们蒋士”,还是很有气势的。
小叶技校毕业的时候,蒋老板正好到那里去招人,一眼就看中了鹤立鸡群的李小叶,小叶听说可以到广州来工作,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李志和和何妙英也没有纠结,毕竟三年当中,从林新到广东的人,都混得很不错,到工厂里当工人的,每年过年的时候都是大包小包地提回家,比困在本地的人强多了。
虽然很多人都夸小叶越长越好看,提醒他们留心点,李志和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觉得他的孩子长得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年他娶何妙英的时候,口号就是:“我要娶全良家寨最漂亮的妹子,将来生的娃个个都好看!”后来那么多人夸他家里的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他觉得这不是值得夸的地方,毕竟他从青春期起对着平静的溪水自我端详的时候,就觉得这难道不就是良家寨最好看的仔吗?两个最好看的加在一起生的娃,光讲样子,有什么值得夸的?不是理所当然的吗?琇書蛧
就在小叶动身到广州上班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去了一趟桂林参加小花的婚礼。这是他们一家五口第一次聚在这么大的城市,反正何妙英和李志和全程感觉像在做梦。三年下来,陈松云成了他们那条街上最大的美容美发店最受欢迎的发型师,老板都生怕他走的那种,小花也成了这家店美容业务的骨干,一双巧手把富婆客人们个个呵护得口服心服,也成了老板生怕她走的那种。
所以他们俩的婚礼,这家店的老板最上心、最起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二婚,不过李志和夫妇俩全程觉得太有面子了:住的是看上去很高级的宾馆、餐餐都大鱼大肉、除了女儿女婿陪着,那位老板、松云的父母也一直陪着。陈叔也特意歇业两天来陪着李志和喝酒,说不喝好就不能放他们回湖南。
松云和小花虽然还没有能力买房子,但已经租了一套很不错的两室一厅,算是在大城市落了脚,而且松云还向他们表态:一定要在生孩子之前买好房子,吓得何妙英连连摆手:“没得必要、没得必要!先把孩子生了再买房子也可以的!”
别看何妙英在电话里对准女婿凶得狠,一见面,就跟换了个人一样,松云松云叫个不停,真正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大女儿顺利地嫁了人,也让李志和夫妇对小女儿没有那么担心了。他们总觉得到处都是好人,小叶的命也一定会很好,就算偶尔遇到萧开云,他含沙射影地讽刺小叶不是读书的料,一个技校还读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也不以为然:我们小叶长得像画里的嫦娥,又好看又有福气。萧开云讥讽道:“嫦娥哪里有福气啦?独守广寒宫一辈子!”
李志和差点跟他翻脸:“嫦娥的老公是后羿,大英雄,郎才女貌,怎么没有福气?”不过吵归吵,李志和也要给萧开云留面子:萧开云已经是县城一中的校长了!短短三年,从良家寨的校长,成为县城一中的校长,他才是个男版嫦娥,以飞天的速度升官发财,更何况,他的得意门生唐海波还真的如愿以偿考上了广外,实现了他为良家寨培养第一位大学生的宏愿。
他的女儿萧红燕平时成绩一直不错,稳定在年级前十,但是高考还是太紧张了,没有发挥好,本来考上了本地师专,但是她不甘心,留下来再复读一年,发誓要考比唐海波的学校还好的大学。萧开云也没有太失望,只要海波能考好,他就安心了,至于红燕,只要有海波,她的日子怎么过都是好日子。
可是当他听说小叶去了广州,焦躁得在家里转来转去,连邓玉芬都搞不清楚他这是怎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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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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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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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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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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