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伪军军装,猝不及防地去袭击敌人,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趁热打铁,再捞一把。”
南宫仕把拳头一抡,很快做出了新的战斗部署。
三个小队,散开队形。
大家都做出一副“丢盔卸甲”的模样,零零散散,向前跑去。
有的倒拖着枪,有的把军帽跑丢了,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狼狈不堪。
远远看去,这是一支打了败仗的伪治安军。
霍阴阳演得最象。他歪戴着帽子,神色慌张,还不时回过身去,向后打一枪,仿佛背后有追兵正在追赶。
他们向着敌人的队伍,迅速跑过去。
快,越近越好。
力争象刚才一样,打一场猝不及防的遭遇战。
然而离着敌人还有一两里地的样子,前面的敌人,也摆开了战斗队形。
南宫仕跑在前面,他察觉到:这股敌人,不象刚才遇到的那一批。
他们有警惕性。
果然,几个鬼子兵,端着枪从一片树林里出来,伊里哇啦地乱叫。
“不管他,往前冲。”南宫仕命令道。
几匹战马,从树林里出来。马上的鬼子军官,拿着望远镜一边看,一边对旁边的人下达命令。
还有两百米远。
一个伪军军官,上前几步,挥手大喊:“站住,你们是哪部分?”
“第十三连,”南宫仕高声喊道:“后面有八路,追上来了。”
“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
“长官,快点掩护我们,八路追上来了——”南宫仕一边高喊,一边提着枪奔跑。
还有一百米了。
“叭,叭叭,”前面的敌人,开枪了。
南宫仕将手一挥,战士们放低姿势,也把枪抄在手里,向前瞄准。
南宫仕暗暗心里发狠,他没有下达“开枪”的命令,只顾一股劲向前奔跑。
“叭叭叭,”敌人的枪,越打越密,看来,他们已经引起怀疑了。
“打——”南宫仕大喊一声。
“叭叭,叭叭叭,”战士们得到命令,知道“戏”已经演漏了,纷纷抄枪射击。
战斗,打响了。
南宫仕放慢脚步,“二东,二东。”
“有,”
“开炮,照着那几匹马,给我开炮。”
二东刚刚被任命为“炮兵”,焦顺一小队缴获的那门六零小炮,就在他手里。
训练了几天,他其实正手发痒。
听到命令,二东迅速把炮架起来,调试角度,测量距离,一番紧张忙碌。
第一发炮弹,射出了。
“日——哐,”炮弹向敌人的阵地飞去。远远地爆炸了,没有炸着敌人。
二东迅速调整误差,又一发炮弹射出去。
“日——轰——”炮弹在敌群中爆炸了,弹着点,落在那几匹战马附近。掀起一阵黑烟。
“好,打得好。”
战士们群情振奋,我们用炮在冲锋时轰击敌人,这还是第一次,以前,大家还从来没有享受过“炮火掩护”的滋味儿。
战士们端着步枪,呐喊着冲向前去。
“叭叭叭,怦怦怦,”各式的步枪、手枪,激烈地射击着。敌人的战斗队形,也已经摆开了,两方的队伍,就在这片树林与山包交织的场地上,开展了激战。
“日——轰——”二东发射出的炮弹,在敌群前后爆炸。
与其说,是炮弹的威力,不如说是精神上的震慑,给敌人心理上造成的压力,他们在慌乱地后撤。
八路军居然能打着炮冲锋!
这让他们惊诧而恐慌。
我军战士们,则是斗志大盛,端着枪一阵风般地冲过去,三挺机关枪,分左、中、右三路,端着横扫。
“嘎嘎嘎——嘎嘎——”
枪声和战士们的呐喊声,汇成一股催肝裂胆的洪流。
敌人后撤了。
南宫仕举着驳壳枪,跟战士们一道,呐喊着冲锋。
此时,他觉得是自己最为畅快的时候。
战场,硝烟弥漫,枪弹横飞,然而这正是豪气男儿应该纵横驰骋的场所。
那种高呼酣战,奋勇冲杀的体验,每每让他高度兴奋和灵敏,如同一只猛虎,只有在搏斗场上,才最为勇武,最为惬意。
战士们跟南宫仕一起作战,也有这样相似的体验。
大队长就象一部永不疲怠的发动机,永远精力旺盛,威猛无俦,勇冠三军。跟着他,一股有我无敌的威风气概,自然而然迸出,跟着南宫仕冲杀,势如海潮,勇不可当。
“冲啊——”
“叭叭叭,”“嘎嘎——嘎嘎嘎——”
“轰轰——轰——”
枪弹声,爆炸声,呐喊声,象平地卷起一阵阵狂风。
敌人终于顶不住了,他们象退潮的海水,哗啦啦地后退下去,山坡上、原野上,四处都是溃逃的敌兵。
他们已经失去了有组织的抵抗,失去了战斗队形,失去了统一指挥,象一群被老虎追赶的羊群,没命地逃窜。
兵败如山倒。
这一带地形,颇为复杂,有山坡,有树林,敌人漫山遍野的逃窜,给县大队的追击,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个小队,几乎都是各追各的,很快也散成一片。
南宫仕紧急下令:“停止追击。”
因为,他站在一处高坡上,向远处张望,发现几里地外,又有敌人队伍出现。
毫无疑问,敌人的其他队伍,正闻讯朝这里赶来。
他们本来计划在清水河围歼我们,但是,这里突然打响,敌人就会象闻着了味儿的秃鹰,很快就会调整部署,包围上来。
不可恋战。
虽然这一仗打成了击溃战,效果远不如歼灭战,但是,战斗必须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我们还不具备和敌人大规模兵团作战的实力。
“集合队伍,准备撤退。”姜水生紧急下达命令。
战士们纷纷向回收拢。
包小乐和毛机灵,这时候正在忙着捆绑几个俘虏。
这几个俘虏都是鬼子,是战斗刚开始的时候,被二东的炮弹炸伤的。
鬼子战斗力很顽强,除非受伤难以行动,否则很难被抓。他们宁可自杀。
二东那一炮,炸响在敌群里,当时把几个鬼子炸倒了。几个血流满身的伤兵,还有两匹死马,乱七八糟地堆在一块儿。
“班长,这里有个大胖鬼子。”毛机灵叫道。
“捆起来,带走。”
鬼子俘虏是“难得”的战利品,必须带走。
毛机灵说的大胖鬼子,肩上、脸上,都被炸伤,脸就象是个血葫芦,腆着个大肚子,上衣和军帽都没了,穿了件白衬衫,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衬衫。
“带走,都带走,”包小乐急急地命令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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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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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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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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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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