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闪过一阵凄惶。
黑乎乎的夜色里,同志们都去哪儿了呢?难道……都阵亡了么?
不,他马上在心里否定了这个设想。这是一群什么样的战士啊,勇猛如虎,意志如钢,敌人能把他们一阵混战全消灭?绝对不能。
可是,四周安静下来,夜风滚过原野,依然不见一个战士的身影。
南宫仕心里闪过几个想法,去野狼谷?回草花湾?或者到核桃峪看看……
他暗自摇了摇头,不,我命令大家到河边来,我再等一等,也许,黑暗的夜色里,大家跑散了,迷路了,呆会,可能会聚过来吧。
我要等着同志们。
南宫仕把马栓在树上,坐在河堤下一个土坎后,静静等待……
雨停了,夜色安静下来。
他不知不觉里睡着了。
…………
一阵寒意袭上来,南宫仕醒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竟然天色麻麻亮,东方已现鱼肚白。扭头望望四周,轻轻的晨雾,飘荡在田野上。
“呀,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他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早晨的蓝玉河边,寂寥空旷,河水汩汩流淌的声音,单调地响在耳边。昨夜缴获的那匹战马,还拴在旁边的树上。
战友们,依然一个也找不见。
一种孤独感,袭上南宫仕的心头,自从参军以来,他还没有象这样独自一人,找不见队伍。但是,天生倔强顽强的性格,又让他很快摆脱了这种惶惑。
怕什么,失散的同志,早晚都会聚拢起来。
我就不信,县大队会被敌人消灭掉。
我还在,县大队就还在。
他解下战马,在昨晚战斗的这块地面上,走了一圈。
地上,还残留着数处血迹,散乱的子弹壳,好几具残缺不全的死尸。
南宫仕还捡到到了一支手枪,一支马枪,还有不少子弹,这让他非常高兴。
他知道,此地不可久留,等天明以后,敌人会来的。
看来,在这里,是等不到同志们了。他跨上战马,正要向前驰去,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叫嚷声。
“捉住他,”“抓活的……”
南宫仕吃了一惊,回身观看,只见沿着河提,一溜自行车,正在飞速驰来,河堤上道路平坦,自行车骑得飞快,转眼间,便到了跟前。
“站住,举起手来——”
便衣队!
他们是冲着自己来的。南宫仕没有丝毫的犹豫,举起手里的驳壳枪,朝着这些飞驰的自行车,一个扫射。
“叭叭叭,”
“哐当——”头前一辆自行车,摔倒了。
南宫仕飞身上马,用腿一夹马肚,“驾,”催马便走。
身后,自行车上的敌人,也开始射击了,“叭叭,叭叭叭,”一连串枪声,也全是二十响的驳壳枪,子弹象雨点般地从南宫仕身前身后飞过去。
南宫仕把身子伏在马背上,使劲磕打马肚,战马撒开四蹄,飞奔起来,他回身用手枪打着点射,“叭,叭叭,”骑在狂奔的马背上,身体颠簸,无法瞄准,没有打中,那些骑自行车的特务,狂呼乱叫着,拼命追来。
“叭叭叭,”特务们骑在自行车上,手枪也打不准,子弹在空中胡乱穿梭。
此处地势空旷,道路四通八达,南宫仕有些焦躁,他盼望着找个山坡之类的地形,便可摆脱敌人,但是,马匹奔跑了好一阵,尽是平坦宽阔之地。
前面,是一个村庄。
南宫仕毫不犹豫,纵马驰入村内。
他纵身下马,拿下刚刚缴获的那支马枪,伏在一个墙角后面,向后面追来的敌人瞄准。
“叭,”枪声响过,他打倒了一个。一辆自行车,跌倒了。
“叭,”又一枪,没打中。
南宫仕没有焦顺那样的枪法,连打几枪,都打空了。特务们乱吼乱叫着,下了自行车,向村边冲过来。
“叭叭叭,”枪声紧密起来,子弹打在南宫仕隐身的墙角上,土坯墙被打得裂开来,一片尘土,迷了南宫仕的眼睛。
“奶奶的,”南宫仕赶紧用手揉眼睛,同时放下步枪,掏出手枪,闭了眼睛,估摸着大致方向,向前射击。
“叭叭叭,”子弹胡乱飞出去。
“捉活的——”
“活捉南宫仕——”
特务们的叫嚣声,让南宫仕愤怒起来,“奶奶的,有种的就过来,老子看看,你们能不能把我捉住。”
忽然,身后一声战马的嘶鸣。
一颗子弹,击中了战马的屁股,那马吃痛,咴咴一叫,撒开四蹄,向前跑去。
“糟糕,”南宫仕暗叫一声。
但是此时,敌人的枪弹正如雨点般射击过来,他没办法去追马。
正在南宫仕揉眼睛的时候,一颗子弹飞过来,猛地擦着头皮飞过。
南宫仕觉得头被捶了一下,一阵剧痛。
他身子一歪,倒在地上。
但是,这一瞬间,他的神志很清醒。不,不能倒下,不能让敌人抓住,他心里发狠,身子一挺又站起来。
血从额头上流下来,糊住了一只眼睛。
一阵头晕目眩,他咬着牙,勉强用手扶着墙。
这时,他听到敌人一阵乱嚷乱叫,“快追,快追,跑了,跑了——”
“南宫仕逃跑了——”
“快,快追。”
敌人要追?他们一定以为,是自己骑马逃跑了。
南宫仕头痛欲裂,睁不开眼睛。
正在他着急的时候,身后忽然伸过一只手来,把他给搀住了。
“快,跟我来。”是一声清脆的女声。
南宫仕一惊,他一把抓住这人的胳膊,闭着眼睛跌跌撞撞,向前跑去。
他看不见拉自己的人是谁,但能想到,一定是一个热心的老乡。他被这人拽着,迅速拐了个弯,跑进一户人家里。
“注意,小心门槛。”
光线一暗,进了一间屋子。
“哎哟,”耳边,又响起另一声苍老的男人说话声,“你……你要干什么啊,怎么什么都往家里弄。”
“舅舅,你别管。”
听声音,救自己的这人,是个年轻的姑娘。
“快,你先洗洗眼睛。”
南宫仕的手,被拉进了个水盆里,南宫仕赶紧撩水冲洗眼睛,冲洗伤口,他的额头上,一阵阵疼痛,但是自己摸了几把,感觉伤口不深,只是子弹擦着骨头飞过,震得脑骨生痛。
还好,只是个擦伤。
水冲洗着伤口,一阵火辣辣地痛。
眼睛,能视物了,盆里的水,一片血红。
“大队长,是我。”
啊?南宫仕大吃一惊,他抬起头来,只见眼前站着一个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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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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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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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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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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