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政厅到宴会厅,从酒馆到舞池,贵族、市民、仆役都在见证两人的唇枪舌剑。
报纸的销量再次打破了发行以来的记录,达到了恐怖的两万份。报童卖了这么多天的报纸,钱从来没有这么好赚过,只要背着蓝色布包上街,立马就会有人抢着把铜币塞进怀里。
华尔士拿着刚从报童那买来的报纸,脚步匆匆地回了家。
他原本生在一个富人家庭,父亲是商人,母亲是富家女。但十多年前,父亲染了重病,虽然放了一天血,但这并没有挽救父亲的生命。
在那之后的日子,最后一点家底被生活刮了个干净,母亲只能去做女仆补贴家用。
后来他的弟弟活出了人样,去了王都成为一名艺术品商人,还把母亲接了过去。
而华尔士自己,却还在坚持追求自己的梦想。
哪怕是市民阶层中,他也是最穷困的那一小撮。哪怕他租住在最贫困的街区,每天吃的都是市集腐烂不要的蔬菜。那些芜菁和卷心菜破烂的地方小心翼翼撕掉,放在锅里和谷物煮熟的糊糊,便是他一天的美味了。
他是一个画家,但他的画无人问津,只能每天把自己待在画室里,固执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他喜欢画那些朦朦胧胧的东西,喜欢漂浮在水面波纹上的细碎日光,喜欢看月亮穿行在山涧的轨迹。
但没人懂他的画,到现在他也只卖出过一张。
迄今为止,他写给王都的弟弟的几百封信,大半都是——
饿,寄钱,哥。
华尔士也非常关心卡特与键盘侠的争论。
打开今天的报纸,首页标题是卡特子爵的文章——
《美的具象性——白与瘦》
文章乏善可陈,卡特对贵族的那一套审美标准非常厌恶,正如他厌恶所谓的宗教式画法,学院派画法一般,每一个人物的站姿、场景、位置还有光照都有明确的要求。
如果依照他们的画法画下去,最终的成品一定会是神圣的,令人心生敬畏的。
但他非常不喜欢这种套路式的作品,他在其中感受到了窒息。所以他才从王都的美院离开,一个人回到了这片故乡,他想要找到一个新的答案。
而在上一次键盘侠的速写画中,他感受到了那背后一个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快速扫过卡特的文章,华尔士迫不及待的翻开下一页,再次看到了键盘侠的名字——
《发现卡特子爵作品的美——明明那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
左侧依旧是卡特子爵的作品素描,一位面容恬静、包着头巾的少女,正仰头看向高处,她的笑容温婉而含蓄。
右侧速写的画风则是猛烈起来。
一个无头的天使,她的翅膀正是双臂,正向后伸展。身体前倾的她,右腿站立,左腿后抬,仿佛要冲向远方。
她浑身的肌肉鼓胀,富于自然的野性与美感。
这是一个名为《胜利使者像》的作品。
(原名《胜利女神像》,现藏于法国卢浮宫,为镇馆三宝之一,另外两宝为《断臂的维纳斯》、《蒙娜丽莎的微笑》。这里特琳娜是为了避讳异界教会,特此改名。)
相比起子爵大人作品的单调、毫无新意与小家子气,键盘侠速写的这个雕塑作品则是大气太多太多,雕像的动势结构完美生动,仅仅从速写的线条就能看出其雕刻技巧的高超。
哪怕是不懂雕塑的人,都能从中感受到胜利的激情、力量与感召。
华尔士激动地看着键盘侠的两幅作品,那巨大的感染力让他热泪盈眶,这才是他想追求的杰作,是超脱于套路的存在。
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
卡特子爵在绘画上的天赋并不出众。
但这不重要。
现在哪怕是傻子,都能看出来放在一起对比的两幅作品谁优谁劣。wWW.ΧìǔΜЬ.CǒΜ
卡特的视线从报纸上抬起,他觉得眼前的秘书也在嗤笑他。
“他没有雕塑作品的。”
子爵大人的心中还存在着一丝幻想,他觉得这个键盘侠不过是画了两幅画,就想要吓到自己,简直是痴心妄想。
平面的东西哪能和立体的比!
“画个雕塑的设计图罢了,根本不知道雕塑的难度有多大。”
卡特这样安慰着自己,甚至擦了擦额角流下的汗。
虽然他从中看到了雕塑实现的可能性,虽然他甚至隐约感觉,这就是画师看过实际作品后画出来的。
但他不相信那个可能。
自己坚持并且贯彻了那么多年的关于美的定义,所有贵族阶层都坚定追求的关于美的模样,那是整个上层社会的铁律。
他也曾遇见过无数才华横溢的苗子,那些苗子要么在屡屡碰壁后选择了退出,要么被他修剪枝丫,成了上层社会共识下的提线木偶。
永远只会重复着制造着上层社会所希望的作品。
卡特不愿意看到这个键盘侠笔下的作品真正落地,仅仅从这位的速写中就能看到,那是另一座巨大的美学宝库。
文化的积淀是必然会凝结在作品中的,而键盘侠的作品不过是惊鸿一瞥,就像是海边的小男孩捡起一个海螺,轻轻放在他的手上。
他就在侧耳倾听中,感受到了一片浩瀚的海洋。
“带几个侍卫,去把那个键盘侠抓过来。”
卡特在内心中作下了决定,他要像对待曾经的那些幼苗一样,剪断这个键盘侠肆意生长的枝丫。
不……必要的话,最好连根砍掉。
至于说对方会不会反抗?卡特根本没想过这种可能,对王都的大人物来说,在行省首府抓个人,谁有能力反抗?
秘书领命离去,但他很快又回来了,神色充满了慌张。
“大人,我在宅邸外遇到了近卫军。他们说是奉伯爵夫人的命令,最近盗贼众多,要保护好您……”
多年锤炼出的政治嗅觉让卡特子爵第一时间站起了身,看向窗外。
宅邸门前的道路上已经逐渐聚集起了一队又一队士兵,粗略看上去至少有六七十人,他们虽然衣冠不整,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痞气,但确实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推搡着门前的仆人,把他们驱赶进庄园里。
一个管家此时也敲门进来了,他的神色更加不堪:“子爵大人,城防军过来了,他们围住了庄园,说是最近有强盗,为了保护我们,现在不许人员进出,直到艺术馆建馆日结束。”
“我知道……等等,不是近卫军?”
向庄园外望去,果然从一边再度出现了一队队手持长矛的士兵,相比起近卫军,他们的军纪显然不是一个等级的,光从外表看上去,就能清晰明辨出队伍的所属。
卡特死死盯着突然出现的军队,在确认他们不会冲进来后,他便松了口气。
还好,萝拉只是任性一下,没到撕破脸的地步。只要不打破底线,那自己只要乖乖待着就好。
“没关系,他们要「保护」我们,就让他们保护去吧,让底下人不要慌,丢了王都人的脸。”
卡特颓然坐回椅子上。
现在来看,他是下不了手了。他都忘了,那个萝拉嫁人前,在王都可是个实实在在的魔女……
只能回王都再作打算了。
但他依旧不明白,萝拉这番举动是什么意思……子爵大人显然没想过,萝拉会为了一个平民出头……
嗯,在卡特的眼里,行省首府除了伯爵和他的夫人,剩下都是任人揉捏的存在。
当然,神权阶层不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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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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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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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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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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