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月捂着抽疼的脑袋坐起来,睡眼朦胧地望着窗外的暖暖的阳光,但一点起床的想法都没有,很想过去把窗帘拉上,继续呼呼大睡。
“明天早上七点半,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在楼下等着。”
高逸尘霸道的话响在耳边,这也是导致她一整晚没睡好的罪魁祸首。
傅明月抱着被子,趴在膝盖上,眨巴着眼睛看冬日温暖的阳光,心里还是很不确定,甚至有点迷茫。经历了对陆琛那份如飞蛾扑火一般热烈的感情之后,她已经很难分辨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一个人了。她的感情,透支得太彻底,结果也太惨烈,以至于她都糊涂了。
对着夏明朗,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爱情。
可高逸尘呢?她是真的不知道。又或者,至少是有点动心的,否则她不这么纠结。
从被陆琛伤得体无完肤那一天起,她就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对另一个男人产生爱情了。她可能会结婚生子,但不会再爱了。
现在,这又算什么呢?这点动心,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傅明月昨夜躺在床上想了许久,也没能想个清楚明白,最后下了个结论:也许是因为每次我遇到麻烦受到伤害,出现的人总是他吧。
揉了揉额角,傅明月忍着头晕脑胀的感觉起身洗漱,刚做完,还没换衣服呢,手机就响了。
“下来。”高逸尘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
“我去换衣服,马上。”
放下手机,傅明月也顾不上再去想那么多,赶紧换了衣服拿了包就下楼去。
黑色的车子就在门口正对出的位置停着,前方的车窗摇下。
高逸尘穿着一深灰色的中长休闲款羊毛大衣,里面搭配白色毛衣,看起来跟他平常西装革履的样子不太一样,严格来说是更帅了,而且少了几分正装带来的严肃和锋利。
傅明月自己穿的灰色的针织衫搭配牛仔裤和高跟鞋,外面穿米白色的中长款羽绒服。
两个人没有约定过穿什么衣服去民政局,但这么乍眼一看,倒也有点情侣的意思。
傅明月笑了笑,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坐进去。
高逸尘也没有急着开车,而是吐出两个字。“证件。”
“带了。”
一份早餐递了过来,然后车子才缓缓启动。
傅明月打开袋子,就着热乎香浓的豆浆吃着煎饼,食物下肚,空了一夜的胃立马舒服起来。她享受地眯起眼睛,看着车外面匆匆忙忙的路人,心里竟然有种安宁的感觉。
安宁……自从家破人亡那天起,她似乎就再也没有过这样的感受。哪怕是跟夏明朗在一起,被他温柔呵护的时候,她都没有这样的感受。也许是因为高逸尘这个人很强大,能带来强烈的安全感吧。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那么一些人,他的存在就足以安定人心。显然,高逸尘就属于这一类。
傅明月吸着豆浆,昏沉的脑袋乱七八糟地想着,想的东西很多,唯独没有临阵脱逃。
到了民政局,高逸尘显然已经打过招呼了。从核查资料到拍照到登记资料再到颁证,完全称得上是一条龙服务。
傅明月就跟新生入学那天被人带着去办各种手续一样,晕乎乎地就把整个过程走完了,直到大红色的结婚证在手里,她还有种像是在做梦的不真实感。“这样就算完了?”
高逸尘看着她,十分淡定地问:“不然呢?”
傅明月摇摇头,轻轻地嘘出一口气,心情仍旧动荡得厉害,是动荡,却并非不安。她傅明月,曾经高高在上的傅家大小姐,就这么结婚了,跟一个她八年前没想过,八年后更没肖想过的男人。
结婚证上的照片里,这个男人依旧严肃无懈可击,拍出来的样子跟他在会议室开董事会没啥区别。反观自己,虽然有点懵,但浅浅笑着的样子还不错。
“高总,你都38啦?”注意到身份证上的数字,傅明月后知后觉地惊叹了一句。她绝对不是嫌弃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男人完全看不出已经这把年纪了。
可在高逸尘听来,这无疑就是在说:高总,你居然老牛吃嫩草!
38和28,确实是老牛和嫩草。
傅明月见男人脸上不好看,立马意识到自己闯祸了,呵呵地干笑两声。“那啥,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惊讶。不过,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38岁,真的。”
于是,高逸尘的脸色就更难看了。他也不在年龄这个问题上打转,而是黑着脸问:“你刚刚喊我什么?”
“啊?”傅明月眨巴眨巴眼睛,不明所以,理所当然地实话实说。“高总啊?”
回答完了,她终于意识到他是什么意思了。要她喊老公,那是万万喊不出口的,于是她摸着鼻子装傻装无辜。
“那个,咱们走吧。好多人在等着呢,咱们就不给人家工作人员添麻烦了。”
那位工作人员特别识相地接了一句:“不麻烦,不麻烦。”
也就是说,他刚刚一直在旁边听着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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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月囧了囧,一把抓住高逸尘的手腕,把人脱出了民政局。一走下台阶,冬日的阳光就热情地洒在身上,明媚而温暖。
“今天天气真好!”
“嗯。”高逸尘就给了个单音,脸色仍不是太好的样子。
傅明月偷偷觑了两眼,莫名的有点想笑。原来,男人也是在乎年龄问题的,原来这不是女人的专利!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直接回去吗?”m.χIùmЬ.CǒM
说实话,今天的阳光太好了,她有点想在外面到处走走,晒一晒消消毒。近段日子要么在办公室里吹暖气,要么在医院里闻消毒水的味道,她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有种霉味。趁这个机会好好晒一晒,正好。
“上车。”
“哦。”
傅明月也没问他要去哪里,这个人霸道得很,不见得会接受反驳。而且今天怎么说也是他们的好日子,她还是不要跟他唱反调好了。
窝在副驾驶座上,傅明月拿着红色的本子看了又看,最后盯着照片研究了半天。
高逸尘抽空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那双很不见底的眼眸里,藏着只有他自己才懂的东西。
不久后,车子稳稳地停在卡地亚珠宝店门外。
这是要买戒指吗?
傅明月在心里嘀咕,却没问。
高逸尘将她带到钻戒专柜,也不需要她发表意见,如刀刃的目光将专柜里的东西扫了一圈,然后隔着玻璃柜点在上面。“拿出来。”
傅明月没怎么注意戒指本身,倒是注意到了戒指上那个价格牌上写着的一串“9”。到底有多少个,速度太快她也没数出来。卡地亚本来就不便宜,高逸尘的眼光能看中的,更加便宜不到哪里去就是了。
高逸尘直接从营业员手里接过女戒。“手伸出来。”
傅明月一边照做,一边在心里想:我们这个结婚的程序怎么是反的?难道不应该是先拿戒指求婚,然后才去领证的吗?
戒指的大小倒是很合适,而且款式又大方又独特,足以证明高逸尘的眼光是很毒辣的。
“这个你先带着玩,等定制款到了,就把它换了。”
傅明月瞪大眼睛。意思是说,他其实已经让人专门设计定制了?
“其实不用,这个就很好了。”
如果十八年前,她或许会很在意这些事情,但八年后,她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形式性的东西,满足的不过是别人的眼球和自己的虚荣心罢了,没什么大必要。
对于这个问题,高逸尘没有要讨论的意思,直接把男戒塞她手里,然后递给她一根无名指。
傅明月心脏重重地噗通了一下,然后就是心跳加速口干舌燥,捏着戒指的两根手指甚至有点颤抖的意思。好在并没有发生戒指掉地上的乌龙事件,闪亮的小圈还是套在了那根昂贵的手指头上。要论价值,高逸尘这根手指可比那枚钻戒昂贵不知道多少倍!
黑金卡递上去。
营业员幸福得都要晕了,接卡的手都要哆嗦起来。
傅明月举起左手,岔开五个手指头。在珠宝店明亮的灯光下,无名指上的戒指闪闪发亮,炫目之极,只是跟刚才那个红本本一样,依旧让她没什么真实感。
出了珠宝店,高逸尘难得的问她:“想去哪里?”
傅明月张嘴就想说“都可以”,可是话到嘴边,突然又改了。“哪里都可以吗?”
“说。”
“我想去一趟墓园,可以吗?”大喜日子去墓园,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但是,她真的想去见一见爸爸妈妈,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知道她找了一个这么出色的男人,就能放心了吧?
高逸尘没说话,而是直接叫她上车。
然后,车子就朝着墓园的方向一路飞驰,但中途在一家很大的花店门口停了下来。
两个人一起下车,但花是傅明月选的。
“我妈最喜欢蔷薇。不是有句话叫‘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吗?我爸就开玩笑说,我就是那头猛虎,嗅的就是你这朵蔷薇花。我妈就指着狗尾巴草跟他说,那才是你的花,嗅去吧。呵呵……”
眼泪来得毫无预兆,让人防不胜防。
傅明月低着头,找机会不着痕迹地擦掉,不想让高逸尘看见,也不想让花店的员工看见。
大约二十分钟后,车子停在山脚下的停车场。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又是上午,所以来墓园的人比傅明月之前来要多得多。
“你在这里等我,还是……”
“一起。”
下了车,高逸尘一手捧着花,一手抓着傅明月的手腕,带着她一起往山上走。
来到这个地方,再好的心情,也都是要打折扣的。
傅明月还记得上一次来这里时的心情,但今天有个宽厚的身影走在自己旁边,感觉似乎好了许多。爸爸妈妈应该会喜欢高逸尘这种成熟稳重的男人吧?爸爸一直很欣赏稳重上进的年轻人,至于妈妈,只要对她好就行……
等两个人一起站在墓地前,傅明月才恍然想起一个问题,高逸尘怎么知道妈妈的墓在这里?他一路很准确地走过来,绝对没有东找西找。
“给。”
傅明月接过花,蹲下来,慢慢地放在墓碑前。然后抬起手,抚摸照片中那温柔似水的容颜。无数的记忆从这张照片传递到指尖,然后传送到大脑。那些幸福的,让人一辈子都忘不掉的美好记忆……
“妈,月月来看你了。今天,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结婚了。你看,那就是我的新郎。”
高逸尘扶着她的肩蹲下,开口道:“妈,我是高逸尘。我会好好照顾她,请放心。”
傅明月的眼泪一下子汹涌如雨,挡都挡不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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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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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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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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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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