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础从睡梦中惊醒,出了一身冷汗,万分自责,二百名士兵即将冒险去袭击敌营,胜败关乎全军存亡,这种时候自己怎么能够酣然大睡?
其实他睡了不到半个时辰。
“唐为天。”
“在。”一向贪睡的唐为天居然一直守在旁边,一叫便应。
“什么时候了?”
“不知道。”
徐础再不多问,起身向外走去。
“公子不再休息一会?”
“值此良夜,正该巡营抚问将士。”
“可别人都睡了啊。”唐为天小声嘀咕道。
确实,营中将士大都在休息,徐础走在寂静的营地中,小声道:“鼾声四起,说明军心安稳,很好。”
“呵呵,公子……不对,大都督真想得开。”唐为天笑道,怀里仍然抱着神棒,即便是此前吃饭的时候,他也要将棍棒放在腿上,须臾不离,更不准外人触碰。
营中没有更鼓,全靠城里传递时间,徐础抬头看天,觉得三更已过。
前方有人举火把过来,唐为天警惕地问:“来的是谁?”
“鲍敦。前方是大都督吗?”
“原来是鲍护军。”徐础迎上去。
鲍敦带领六名部下也在巡营。
两人并肩行走,谈论军务,比如斥候有无消息,附近是否有官兵监视,所选向导是否可靠,夜袭之后如何接应……
没走出多去,又遇见宋星裁,他提前起床,查看干粮与军械,军中马匹太少,待会他们只能步行去偷袭敌营。
“官兵所惧者,无过于东都失陷,你们从后方袭营,一是放火,二是自称东都降世军……”
宋星裁笑道:“这些事情大都督已经交待过,我记在心里,我们在营中放火为号,大都督带人赶去支援,我们少与官兵交战,只需让他们惊慌失措、四散逃亡即可,对不对?”
“正是。”徐础笑了笑,马上收起笑容。
时候差不多了,宋星裁唤醒兵卒,命他们一刻钟之内准备好,然后出发,路上啃干粮。
自愿参加偷袭的荆州将领名叫戴破虎,家乡曾发现一处坟茔,他去看热闹,与人打赌,双手举起坟前的一只石虎,掷地破裂,因此得名,在荆州营中以勇力闻名,颇受敬畏。
不知是没睡好,还是另有想法,戴破虎脸色有些暗淡,见到大都督也只是嗯嗯,不如白天时恭敬。
徐础越要显得镇定自若,从鲍敦那里要来一身盔甲,由唐为天帮忙,穿在身上。
将士们看在眼里,戴破虎惊讶地问:“大都督要跟我们一块去?这可不行,全营将士都指望着你呢。”
“东都已被义军包围,官兵吓破了胆,一击便破,我也要与诸位抢功呢。”
众人力劝,徐础勉强同意不参加夜袭,但是仍穿着盔甲,做出保证:“敌营火光一起,这边大军立刻出发,诸位小心,无需与官兵多做纠缠,让他们跑就是。”
宋星裁、戴破虎带人出发,由本地向导领引路,从小径绕行,天亮之前必能从后方袭击敌营。
接下来的事情就只能等待了。
营中将士逐渐醒来,前方斥候带回消息,说官兵营中并无异动,徐础稍稍安心,又去查看马匹。
城中的马也都被调出来,肥瘦不一,总共七十多匹,徐础亲选一批骑兵,时机一到,骑兵先行,步兵随后,加上夜袭者,前后三拨进攻,应该能让官兵大溃。
徐础相信计划万无一失,心中却没办法真的坦然无畏。
这是他第一次带兵作战,不能没有一丝焦虑。
鲍敦劝他回帐中休息,“大都督乃一军之帅,应当稳坐中军帐中,将士见之,自然心安。”
“鲍护军说得是。”
徐础回到帐篷中,点燃油灯,端坐在凳子上,让唐为天掀起帘子,他能看到外面来往的人,外面也能看到他。
孟僧伦不请自入,送来一盘熟肉、一壶浊酒,“天亮前最冷,大都督喝些热酒,驱驱寒吧。”
“再好不过。”
唐为天搬来另一张凳子,孟僧伦坐下,将一盘熟肉放在腿上,从怀里取出杯子斟酒,笑道:“杯子是洗过的,大都督别嫌弃。”
徐础接过酒杯,喝了一口,伸手抓来一块肉,边嚼边道:“酒好、肉好,有什么可挑剔的?”
孟僧伦又斟一杯,向唐为天道:“小唐虽瘦,力气却大,胆气也足,敢随主深入险地,来,我敬你一杯。”
唐为天很是受用,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伸手一抓,小半盘肉没了,“酒好喝,但我更爱吃肉。”
“哈哈。”孟僧伦这才给自己斟酒,慢慢地喝,陪徐础聊天,说些吴国风土人情。
徐础听得津津有味,问道:“孟将军原来曾是吴国禁军将领,失敬。”
“嘿,我靠祖荫在禁军里混日子,担着将军之名,其实不懂带兵,更不懂打仗,但是与其他七族子弟相比,能撑起一身重甲,算是相貌堂堂,因此得到先皇看重,赐我一个将军名号。实话实说,我也算‘以色事人’。”
徐础大笑,“便是现在,孟将军依然威风不减。”
孟僧伦摇头,“年轻时是绣花枕头,年老之后连外面那层‘绣花’也快磨光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心怀愧疚,恼恨自己当年无能,令先皇自杀殉国,令公主落难异乡。”
“吴国之亡,非将军之罪。”
孟僧伦挤出笑容,举杯喝光酒,神情又变得振奋,“听说万物帝遇刺,我的心事少了一半,待听说刺驾者乃是公主之子,另一半心事也烟消云散。公主有子如此,九泉之下也当含笑,痛快,痛快!”
“将军……当年如何认得公主?”
孟僧伦借着斟酒的机会,沉默了一会,然后道:“我被先皇指为驸马,若非国破,一个月之后本该与公主成婚。”
徐础也沉默了,不知该说些什么。
孟僧伦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明知苦涩,却要涓滴不剩,“请大都督谅解,这些话我藏在心中太久,无人可以言说,今天本来也不是时候,但是……我只希望大都督明白:当年我没能保护公主,遗恨至今,苍天可怜,令公主有子,我没别的本事,但凡有一口气在,必要守在大都督身前。”
徐础将酒杯和肉盘都递给唐为天,起身向孟僧伦深揖,“请孟将军受我一拜。”
孟僧伦忙起身搀扶,“大都督……”
千斤秤在门外道:“差不多了,大都督可以上马了。”
徐础向孟僧伦点下头,这是他第一次切实感到,吴国与自己的丝丝联系是真实的,也是有用的。
五十几名骑兵上马,徐础不顾众将反对,坚持要亲自带队,这种时候,他必须身先士卒。
步兵也做好准备,所有人都望向远方。
官兵营地离此不远,但是有一片山阻挡,除非火光冲天,这边看不到什么,还是要靠斥候的消息。
可所有人还是保持凝望姿态。
天亮前的寒意最重,多厚的衣物也阻挡不住冷意的侵袭,徐础握住缰绳,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以缓和气氛。
“无论谁抓住官兵将领,能不杀就不杀,带到我面前来,我得好好感谢他送来的这份大礼。”
徐础说得有些生硬,周围的人还是笑了,你一句我一句,气氛为之一变,不那么紧绷。
千斤秤指向远方,“好像有火光!”
徐础也看到了,抬手示意众人止声,没过多久,有一阵锣声传来。
这是前方斥候发来的讯号,敌营中确实着火。
徐础拍马前行,骑兵随后,步兵再后。
刚出营地,就有斥候气喘吁吁地跑来,大声道:“着了!”
吴军加速。
还没到拐弯处,官兵营中的火势已清晰可见,营中的惊慌叫喊声声可闻。
徐础拔刀,学宁抱关等人的样子,发出嗥叫,身后声音汇成一片,冲向敌营。
徐础的坐骑是匹好马,他却不是第一等的骑士,离敌营还有一箭之地,被其他人超过。
官兵以车辆环营,只留一条狭窄曲折的小道,马匹在这里必须减速,极易成为弓弩的目标,可官兵早已乱成一团,没人守卫通道与营门。
徐础顺利进入营地,只管奔驰、大叫,有几次,散落的官兵就从马前跑过,似乎挥刀就能砍中,他却放弃追赶,严格遵守自己事先制定的策略:此次夜袭,不为杀敌,只为驱散官兵,灭乱之威,长己之气,顺便抢夺一批军资。Χiυmъ.cοΜ
吴军还打不得硬仗。
周围的叫喊声越来越响亮,身后却渐渐变得安静,徐础跑到尽头,调转马头,发现身后只剩下一个人。
乱军中想要牢牢跟随主将,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多年的演练与严明的号令,吴军一样也没有,进营之后不久,就在黑暗中各自为战。
剩下的一个人不是唐为天,也不是孟僧伦,而是千金秤。
千金秤握着一杆长矛,“大都督,往着火的地方去,方便大家互相看见。”
徐础点头,看准最近的一堆火,拍马冲去,刚跑出去没几步,就觉得后背上挨了重重的一击,整个人摔下马,手中的刀也扔了出去。
徐础遭到暗算,第一次带兵作战,他就被自己人出卖。
千金秤跳下马,跑到徐础身边,将长予插在地上,拔出随身短刃,“抱歉,大都督,借你的人头一用。官兵势众,打败这一拨,还有下一拨,我不想再担惊受怕,用你的人头或许可以换个官儿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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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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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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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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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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