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路中间是深深浅浅的车辙印迹,坑坑洼洼的,也有几簇杂草正随风招摇。即便夜以继日地被车轮轧过,压倒了身,却依旧顽强地焕发着绿。
另一旁的草沟沟里,还有几只吃草吃嗨了的羊,正咩个不停,嘴里嚼着青草,同时死羊眼好奇地打量着这边的人。
确认过那两人没事后,程恪继续回去帮两位老人摘豆角。这豆角再不摘下来,变老了,口感会急剧下滑。大自然的馈赠,老人格外珍惜。
池瑜和程明泽还蹲在那里研究着那只懒得挣扎的蝉。
它通体黝黑,一双翅膀覆盖背上,六条腿正紧紧地扒着程明泽伸过去的那根小木棍,时不时爬动几毫米。
“它为什么不跑?”程明泽动了动木棍,那蝉扒得更紧了几分,程小少爷皱皱眉,仔细打量着那抹黑,轻声问道,“它应该没残废吧?”
大约是听了他的质疑,那蝉突然开始奋发,向上爬动,以证明自己的健全,然而速度之快吓得程明泽立即扔了手中的木棍儿。
木棍掉到地上,蝉随着附着物侧翻倒地。
池瑜嫌弃地看了一眼对面的人,伸手将那棍子捡起,一双水灵灵的眸对上蝉的那两小团黑亮,一人一蝉对视了好久,那蝉蓦然扑棱了一下翅膀,做出一副要起飞的姿态。
“哎呀!”池瑜被它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一退,一个重心不稳,险些蹲坐到那块有些尖锐的小石头上。程恪从后面过来,眼疾手快地伸手拎住了小人的胳膊,微微用力,把人从地上带起来。
这片地里的豆角和茄子全数摘除,堆了满满几个大竹筐,此刻正趴在男人的背上,等着被搬运回家。
“小心些。”程恪蹙眉,轻声开口,身上的t恤被汗水打湿了好一块儿,男人的胳膊被晒得发红,白皙的皮肤格外明显。
男人带着草帽,那宽大的帽檐将他的脸完全遮蔽在荫凉下,阳光透过那草帽间的空隙,在他的脸上投下一个个细小的光点。
他很高,池瑜仰头看他。两人之间的距离被亮光填满,池瑜眯起眼睛,迎着这明亮得有些晃眼的光,却根本看不清男人的脸庞。光刺痛了眼睛,池瑜伸手揉了揉。
“好刺眼。”
这光简直要亮瞎她的狗眼。
程恪听了她的话,微微低头,那片荫凉便随着他的动作,而向下迁移几分。直到帽檐相对,那两片荫凉交合在一起,那刺眼的光完全被阻隔在外,池瑜才看清男人的面容。
男人垂眸,同时回看着她。
“热不热?”
小人儿的脸有些发红,身上覆着一层薄汗,额前的几缕发被汗水打湿,正乖巧地粘在脸上,即便风吹也不再随之飘动。
池瑜点点头,伸手扇风给自己降着温,像哈巴狗般伸出舌头吐了吐,散热。
程恪看着她搞怪的模样,粲然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牙齿,牵起她的手,温温柔柔地问道。
“要不要吃桂花圆子?”
那天打包行李时,程恪随手带上了一瓶干桂花,准备团圆子给这小家伙吃。池瑜好久之前就嚷嚷着想吃圆子,只是一直没有时间做,现下回了乡下,也不需要工作,索性做了给她解解馋。
池瑜点头点得愈发欢快,牵着男人的手,顺着那被车辙压出的痕迹,蹦蹦跳跳,十分欢乐。
车辙延伸了一路,池瑜踩了一路。直到车辙的轨迹偏向了另一个方向,池瑜才肯罢休,老老实实地走着路。
出了那片树林,就是土路和水泥路的交接,杂草和野花几乎看不见了踪影,只是偶尔在水沟里才能看到几簇绿意。
家家户户门口都多少栽着几株花草。爱花的人,满院子都是那姹紫嫣红。白粉色的蔷薇顺着瓦墙悄悄探出了几个枝儿,大片娇嫩的花儿层层绽开,正吐着甜蜜的香气,引来了几只蝶儿。
池瑜总觉得这个香味像极了旺仔牛奶。
小时候的街道还是土路,那时水泥地面还是一种奢侈。于是家家户户门前墙边都必然种着大片的花儿草儿,月季,栀子,夹竹桃,还有一种池瑜叫不上名字的花儿,一到夏天,姹紫嫣红的,格外好看。
引得许多孩童们,总是趁着那人家的不注意,摘下一朵花儿撒腿就跑,偷偷摸摸几个来回,总是积攒了各色的娇嫩,此时便聚到村口的那个石磨旁,将鲜花捣烂成汁,这便成了最初的美甲。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偶尔也会被主人逮个正着,这个时候就要考验各自的反应能力和逃跑速度了。一般来讲,大人只是训斥几句,也有一些特别爱斤斤计较的,总爱捉了人告到家长面前。
然而,愈是这样的人家,愈是被摘得最惨。小孩子总是有一种冒险心理,总爱炫耀一下自己能做到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于是,那凶凶的人家就成了目标。
池瑜转头望向原本姹紫嫣红总是飘着花香的房屋,洁白的墙面早已不是当初的色泽,经历了风吹日晒,墙皮脱落,颜色也成了脏脏的黄。m.χIùmЬ.CǒM
更是不见那一簇簇的花开,唯有院子里的那棵大柳树,矗立在原地,风过,柳条拂动,像是在跟她打着招呼。
墙头有一束枯枝,可能是白月季的残骸。街上玩闹的孩童更少了,也不见了那个总是拿着拖鞋追赶出来的老人。
大门紧闭,那把锈满了岁月斑驳的大锁,接受着风吹雨打,再也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无言宣示着人去屋空。
“在想什么?”程恪看她一路都在走神发呆,轻轻拉了拉她的手,轻声问道。
“在想,前面那家人的枣子熟了,不知道甜不甜呢。”
池瑜眯起眼睛。
程恪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前方路口一棵粗壮的枣树,上面挂满了青红相间的脆果儿,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只只小灯笼。阳光散漫地透过枝叶儿,穿过空隙,在地面上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光斑。风一吹,树与果儿的摩擦,发出‘簌簌’的响声。
果子很多,但是没人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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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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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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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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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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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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