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捡只猛鬼当老婆>第279章 天族情史【正常操作的七更】
  “你爱他吗?”老君在阵法中炼丹,仙尊级别的丹药,对老君来说还是相对比较轻松的。他只是还没有揣摩出神尊级别的丹方,因为神尊级别的丹药跟仙尊级别的丹药完全不同,不仅是在炼制手法上,还在丹方上面也有着大不同。而他一直没有揣摩出来,所以神尊的丹药就修炼不出来了。

  林寒坐在阵法之外,目光看着阵法中的老君和躺在丹炉旁边的风瑟。但是却问了一个问题给坐在他身边的子陵神尊。

  “爱她?”子陵顿了顿,转过头,有些惊愕的看着林寒。

  林寒转过头,迎视上子陵,“难道不是吗?你那么护着她,堂堂神尊,愿意守着一个小丫头,还为她洗手作羹汤,难道不是因为爱吗?”林寒的问题太过犀利,子陵愣了很久,好不容易反应过来。却轻笑了出来,笑容里有着许多的无奈。

  “我自然是爱她。”子陵的这话将林寒推入了绝望的炼狱,再知道如此。正因为他跟风瑟你情我愿,所以风瑟才会遗忘跟他之间发生的所有记忆。

  “我对她的爱,是一个长者对小辈的爱,并不是男女之爱。”前一秒林寒还在煎熬,后一秒听到他的解释,他的心一下子又死灰复燃了。

  “我刚才说过,风瑟有喜欢的人了。但是她喜欢的那个人,不是我。而是一个早已故去的大能。”子陵神尊开口解释,风瑟喜欢他,喜欢了整整万年的时间。

  不管对方是否喜欢她,她都是一如既往的喜欢着。哪怕那个人早已经身归混沌,却还是喜欢着对方。

  “是谁?”一股无名火从内心深处窜出,林寒的语气里充满了嫉妒。

  “他曾是天界的天人最看不起的野路子神仙。却是野路子神仙当中最为出众的一个。而且当年,那只大闹天宫的猴子,就是他所教出来的徒弟。风瑟喜欢的人,就是他。”面对林寒,子陵倒是觉得没有什么是不可说的。或许是因为他体内住着自己的侄儿,又或者是他觉得这个少年,并没有那么坏。不然的话,不会有那么多的人都喜欢跟他相处。

  “你是说……孙悟空?孙悟空真的存在过?”林寒大吃一惊,孙猴子的师傅?是哪位?

  林寒一脸懵逼,有些想不起来。

  他小时候是看过西游记,但是对西游记上说孙悟空的师傅有两个,第二个唐僧自然是清楚的。但是第一个,是谁啊?好像叫什么老祖……wWW.ΧìǔΜЬ.CǒΜ

  什么老祖来着?

  “菩提,菩提老祖。可笑的是,风瑟爱着菩提,但是菩提喜欢的却是风瑟的娘亲,风里希。”当年这件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的,风里希跟风太昊两位仙尊在同一天选择身归混沌,离开这个世界。留下了风瑟,风瑟这孩子失去了一切,所以很不自觉的喜欢上了当年喜欢上自己娘亲的菩提。

  可是菩提在风里希和风太昊身归混沌后不久,也身归混沌了。

  这一件事情对风瑟的打击很大,她开始变得害怕失去。若不是自己和火麒麟陪伴在她的身侧,怕是她撑不过那么多年的时间。

  只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风瑟一次去上古魔族参加魔族小王子百日宴时,被才刚满百日的小王子一见钟情了。从那之后,就开始了两人之间的纠葛。那个小王子,便是古魔擎天。

  擎天那孩子是自己的侄儿,上古魔王因为自己被神尊凤里栖收到麾下,就认了自己做义弟,来建立好跟天族的关系。擎天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也是风瑟看着长大的。风瑟自然不会跟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小家伙在一起,而对这个总是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纠缠的小弟弟是毫无办法。

  更加没有想到,这小弟弟后来为了迎娶自己,竟然挑起了天魔间的大战。

  天魔大战之后,风瑟还常说,早知道会这样,那日小王子的百日宴她就不去了。也不会惹下这样的桃花债。

  回忆起往昔,子陵神尊觉得很好笑,谁能想到,当年天魔大战的开端竟然是因为这样的事情。

  “那么你呢?子陵神尊,你喜欢的是谁?”林寒知道了子陵神尊对风瑟不是男女之情时,松了一口长气。但是他很好奇,他喜欢的人是谁。

  什么样的人,能够让眼前这样一个绝美的男人爱上?想来是一个更加出色的女人。

  “我不想说。”子陵神尊的脸色瞬间暗沉了下来,不愿回答。

  这触及到了他内心深处最无法面对的事情,他无法说出来。

  “有人说,你喜欢上的人,是当年将你带到天界来的神尊凤里栖?也就是……风里希的本体,难道,你也喜欢风里希吗?”这个问题对林寒来说很重要,不然林寒也不会这么锲而不舍。他要确定,这个男人真的对风瑟没有一点的非分之想才行。

  “有没有人说过,你的性格很不可爱?”太过刨根问底,很不可爱。

  子陵神尊一脸无奈的看着林寒,这一点,倒是跟他的那个傻侄儿有些类似。

  “没有。”林寒摇摇头,一脸的认真。

  “扑哧……”没想到林寒竟然会如此耿直,子陵忍不住笑了出来,“好了好了,不逗你了。”本以为一笑倾城这句话只能套用在女人身上,没想到同样也是适合在男人身上。以前没有细看过这个子陵神尊,倒是真真是一个绝世美人!若是他不说自己的性别,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男人。

  “我喜欢的人就是当年将我带到天族的凤里栖。要明白,若换做是你的话,你也不能抵挡的了那样一个完美女人的魅力。她不仅是仅此于创世天尊的强者,更是天上地下的第一美人。更重要的是她豁达和不拘泥于凡尘俗世的性子。华夏古往今来能够称得上奇女子的人,怕只有她了。”说起自己深爱的人,子陵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但是风里希不是也是她的一个分身吗?你怎么不喜欢她?”林寒关键时刻来了一句话,子陵嘴角抽搐了一下。

  “能一样吗?一个是女神,一个是邻家小妹,我眼光这么高的人,能喜欢上邻家小妹吗?”子陵的回答让林寒听得无言以对。

  心里想着,风瑟知道她的子陵叔叔这样说自己的亲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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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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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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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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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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