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罪鬼之证>第一百二十八章 分水擒虎珠
  窦大宝似乎又开始梦游,把那骨钱捧到我面前,带着哭音说:

  “二哥,我被贼给偷了,给大哥的宝珠不见了……还好,留给你的东西还在。”

  见他睡梦中还和平常一样率性,我既好笑又感动,可是下一秒钟,就觉出不对劲。

  窦大宝二次‘梦游’,眼里又一次流出了血泪。这次并非像是之前那样两道血线,而是汩汩的往外冒,冒出来的血,竟然都是黑色的,并且散发出一股腥臭难闻的气味。

  他哭着对我说道:“二哥,我知道你和五哥骗我,是为了我好。可二妮死了,我活着也没意思了。你为了保住五哥,害了徐碧蟾的性命。你和他是同胞兄弟,而且同样通阴阳,应该知道,以他的阴毒,后世必定要与你为敌。

  我没有你和阴司互通的能耐,只求来世真能入佛门修行,生生世世为二哥你祈福,报答你的大恩。这份礼物不算贵重,也是难得,你把他收下,替我多迎娶几个嫂子,也好让徐家香火繁盛、人丁兴旺……”

  他说话颠三倒四,却是情真意切,我听得鼻子发酸,知道果然还是汤守祖了解他。他这是知道爱人亡故,万念俱灰,已经生了死念了。

  到了这会儿,我已经分不清哪是真实,哪是虚幻,只知道窦大宝虽然是在‘梦里’,但求死之心不灭,也会因为心死而亡。

  见他眼睛血流不止,我一咬牙,附在他耳边说:

  “大哥是骗你的,二妮没死!”

  “你说什么?!”窦大宝浑身剧震。

  “我说二妮没死!不光没死,眼下她还已经回了四灵镇!我这趟来,就是要带你去找她的!”

  窦大宝又是一震,愣怔片刻,把骨钱往我手里一拍,‘噌’的跳了起来:

  “狗日的汤守祖,佛爷就知道你不`厚道!别让我再见到你,不然我非扒了你的皮!就算你是我大舅爷,老子也不开面儿!哈哈哈哈……”

  见他形似癫狂,我赶忙扭脸看向门口,没见汤易进来,再回过头,窦大宝还在大笑,眼睛却睁开了!

  两人一对上眼,他立马不笑了,“诶?祸祸,你醒了?”

  “呵,呵呵,是啊,醒了。”

  我只能是敷衍着干笑,但随即想到一件事,让我连假笑都笑不出来了。

  静海最初见到窦大宝,就说他是小佛爷,后来我更是通过阴阳驿站里的那面照骨镜,看到窦大宝的前世,证明他很可能真的是九世佛陀。

  如果真是那样,那在他九世为僧前,会不会就是浑不楞的睡和尚?

  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不能算是问题了。

  如果他不是睡和尚,怎么会对这里的一切这么熟悉?况且灵觉也证实了这一点。

  关键看他醒来后似乎又成为了以前的窦大宝,我猛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那就是——大背头潘颖虽然来过两次东北,但从来没到过延边,更没到过四灵镇。她被假的望乡石镜惊散的魂魄,为什么会来了这儿?

  事实证明,我和窦大宝,以及新结识不久的汤易,都和这个被雪崩埋没的小镇有着渊源。

  甚至于,在灵觉中,我还听汤守祖和睡和尚,提到凌、杜、元,三个在我而言敏`感之极的姓氏。

  那么,大背头惊魂千里来了四灵镇,是否就说明,她也和这古镇有牵扯呢?

  我对窦大宝……对睡和尚说汤守祖骗了他,说汤二妮没死,是怕他因为心死,在睡梦中真的死去。可大背头为什么会来这儿?她该不会真是窦大宝出家以前的未婚妻、被皇帝老儿抢走的那个汤娘娘吧?

  窦大宝揉了揉眼睛,看到手上的血,吓了一跳,“耶!我怎么淌血了?靠,怎么还是臭的?!”

  静海没来由的叹了口气,“知道是臭的,那还不赶紧擦洗干净?”

  “有道理。”窦大宝原地转了个圈,“哎呀,这是哪儿啊?我们原先不是在庙里吗?”

  我试探着问:“你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不知道怎么来这儿的?”

  窦大宝挠挠头,“想不起来了,我……我喝多了,断片儿了?”

  我把那枚骨钱在他眼前晃了晃,他瞪着眼泡问我:“这是啥玩意儿?”

  我只觉得他的眼睛和先前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不光没受损伤,而且似乎更清澈明亮了许多。

  静海朝着庆美子一努嘴,“先别说了,快带他去把脸洗了,特别是脑门子,洗干净点儿!”

  庆美子领着窦大宝通过洞道回了睡娘娘庙。

  两人前脚刚走,静海后脚就幽幽的说:

  “哎呀,这才是世间难求的好宝贝啊,可惜,对咱家而言,却是废物一件。”wWW.ΧìǔΜЬ.CǒΜ

  我也知道他支开两人,是有话要单独对我说。可是这不大会儿的工夫,发生的怪事实在太多,而且蕴含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不但一时间难消化,而且更是随之而来了无数的疑问。

  我一时不知道从何问起,见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斜瞅着我手里的骨钱,神情很有点幽怨,就问他:“你认识这骨钱?”

  “认得。”静海臊眉耷眼的说,“你虽然不认得,可你刚刚才吃了这骨钱本主的肉。”

  “你是说,那坛子腌肉?”想起那肉的鲜美,我居然又有点饿了。

  “知道为什么我不吃那肉吗?”静海问道,随即自问自答:“是因为,那是锦龙的肉!”

  “锦龙?!”

  关于锦龙,我倒是听瞎子白话过。传说是一种远古时期便存在的妖`龙,实际是一种特殊的蚺类。因为浑身披挂锦鳞,后股有双足,因此得名锦鳞蚺,也被称作锦龙。蚺为蛇之最大,其性最淫,锦鳞蚺不光能够绞杀吞噬人畜,而且还会纠`缠妇女,极尽淫``邪,至死方休。

  静海说:“锦龙本非凡物,世间早已绝迹。小佛爷能在千百年前得此妖蚺,也算是莫大的福分。单单是锦龙的肉,于男子而言都是赛过雪鹿初茸的大补之物,说是‘神仙肉’,绝不为过。成了形的妖蚺,更生有两件世人难求的至宝。一是头骨中所生的分水宝珠,再就是你手上的如意钩了。

  分水珠自是有避水之能,而男子若将这如意钩含在口中,那便能日御十女,真个有‘万夫不当之勇猛’。唉……徐老板,小佛爷对你这二哥是真够意思了。他之所以出家,那是真有佛根佛缘的。将如意钩给你,必定是看出,你是难舍红尘之人。他想送给那汤守祖的,恐怕就是同样得自那锦鳞妖蚺的分水擒虎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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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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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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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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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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