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仲春一到江州就派人去打听邹氏的喜好。邹氏和白塔可谓是一对贫贱夫妻,白塔能一路从秀才考上进士,全靠邹氏的鼎力支持,她一边织布一边操持家务,还要带孩子养老人,每天只能睡三个时辰,如此坚持了十年,等白塔做了官,她才渐渐清闲了下来。白塔对她尊敬有加,不过也会犯很多男人会犯的错误——好色,他没做官之前有贼心没贼胆,毕竟一家人都要靠妻子养活,等他当了官,一家人不再为生计发愁之后,又有底下人献殷勤,他那可贼心蠢蠢欲动起来,于是涎皮赖脸地求妻子答应将人接来,给的理由也是理直气壮的,“我都做了官,若是没有一两房小妾,岂不是惹人耻笑?”
回应他的是邹氏甩过来的菜刀:“我不管被人耻笑不耻笑,我只知道我没日没夜的劳作供养丈夫考取功名,不是为了让别人给我添堵的,我若是知道我的丈夫在功成名就之后还要纳妾给我添堵,我绝对不会供养他。既然你想将那个年轻的姑娘娶回来,我就先将两个孩子砍死,我再自杀,免得我跟我的孩子们碍了你和她的眼。”说完,拎起菜刀就要冲到儿女的房间去。
吓得白塔恨不得跪在地上求她消消气,纳妾之事自然不了了之。从那以后,白塔就彻底沦为妻管严,妻子一言九鼎,他只有唯唯诺诺答应的份儿。
这也是夏仲春来找邹氏的原因。
邹氏做了官夫人之后,虽然不再织布了,但却喜欢漂亮的绸缎,她经常去绸庄闲逛,但并不买——节俭惯了。夏仲春打听出她这个喜好,就在江州的总店守株待兔。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被她等到了。
“邹夫人,小女子姓夏名仲春,是这家绸庄的少奶奶,听掌柜的说,您喜欢丝绸,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给您介绍介绍我们的新货?”
邹氏抬头一看,见柜台后边站着的女子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梳着姑娘的发型,上身穿着一件藕荷色的缎子棉袄,袖子上镶着淡雅的边,下边穿得什么看不见,整个人看起来又精神又可亲,她不由地笑道:“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您有所不知,我一直在老家吴川县,最近有事才过来的,一来就遇到了您,我的运气真好。”夏仲春笑得不卑不亢,说:“相遇既是有缘分,您就容我给您介绍一回吧。”最有一个字让她说的跟撒娇一样,让人不忍拒绝。
“好啊,不过我有言在先,我只看看,不一定买。”
夏仲春笑笑:“我明白,不瞒您说,我在娘家的时候也办了一个布坊,也像您这样,跑到别的绸庄去看花样子,一家一家的看过去,看的别人一见到我就想关门歇业。”
“这是为何?”
一旁的掌柜接话:“邹夫人有所不知,我们少奶奶往往能在别人的花样上进行创新改进,织出来的布虽然质量可能比不过我们绸庄,但胜在样式新颖,一些买不起好料子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去她的布坊买布,生意火爆的不得了。幸好我们少奶奶不藏私,出了新花样也会给我们一份,一份花样有高档货有中档货,能满足大部分顾客的需求。”wWW.ΧìǔΜЬ.CǒΜ
邹氏挑挑眉,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姑娘竟然还有这份本事,不由地对她刮目相看,又听她一一介绍店里的绫罗绸缎,发现她的确是懂行的人,对她又多了一份喜爱。
聊累了,两人索性约到茶楼里,边喝茶边听小曲,慢悠悠享受惬意的午后。
“我是北方人,来江州这么多年还是听不懂你们咿咿呀呀的小曲在唱什么,不过听调子倒是挺好听的。”邹氏放下茶碗,看了丫鬟一眼,丫鬟立即就去打赏下头唱评弹的姑娘。
“我也喜欢听评弹,小时候跟着父亲去茶楼,听到天黑都不舍得回家。”夏仲春拎起茶壶,给邹氏的茶杯填满茶水,“只可惜往昔的惬意日子一去不复返,您看看这茶楼,往日几乎是天天客满,现在却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邹氏微微一笑:“刘少奶奶真能沉得住气,我以为你会在绸庄跟我说正事。”
夏仲春哈哈一笑:“果然什么事都瞒不住您的眼睛,姜还是老的辣,佩服佩服。”
“虽然你是有目的的接触我,但我喜欢你这个人,所以你想说什么直说吧,我不怪罪你。”邹氏自从当了官夫人之后,身边的人趋之若鹜,有奉承的,有巴结的,有讨好的,更有有所求的,每个人的脸上带着急切和势力,只有眼前的姑娘,不卑不亢,一派淡定,令人陡增好感。
“夫人果然是爽快人,那我就不拐弯抹角了。”夏仲春微微斟酌一下,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末了,她说:“我不否则有利用白大人的意思,但这件事若是成功了,对白大人有利无一害,您可以回去跟白大人商量商量。”她了解过邹氏此人,能一肩扛起一家人生计的女人,绝对是个睿智的女人,哪怕她不懂政治,也能明白此事对自家的好处。
明年,白塔就五十五岁了,这个年纪说老不老,说年轻却不年轻了,到了这个岁数,再想往上晋升,机会少之又少,江山代有才人出,有的是青年才俊,白塔能力又平庸,一个年富力强,一个垂垂老矣,任谁都很容易做出选择。
可是,谁不想升官啊?若是再升一升就致仕,也比现在不尴不尬的强。说实话,邹氏心动了。
不过她并不表达自己的意见,转而问夏仲春楼下歌女在唱些什么,夏仲春知情知趣,并不逼她立即给出一个准信,脸上带着笑给她解释歌女在唱什么。
两人乐呵了半天,晚饭是在茶楼用的。用完晚饭,夏仲春搀扶着邹氏下了楼,送她上了马车,然后目送着白府的马车渐渐与夜色融为一体,才紧了紧身上的披风,上了自家马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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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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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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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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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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