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青颔首:“我早就听闻黄嫂子做生意实在,这才找你的。”
黄牙婆笑意加深,拉过最近的姑娘介绍道:“这个叫雯雯,识文断字,以前在官家少爷的书房里伺候的,那家犯了事才将她卖出来的,雯雯身上带着一股子文气,正适合府上这等书香门第。”
沈青青皱眉,打量着抬着下巴的雯雯,身为丫鬟心气这么高,可见不是好相与的,她们家是找丫鬟又不是要找个官家小姐。
黄牙婆最见机,立即拉着第二个丫头的手,说:“这个叫燕草,以前在贾县丞家伺候他们家的小姐,这不贾大人升官了,带不走这么多人,才将她打发出来。她在贾小姐身边伺候了五年,最懂的如何伺候小姐了,她擅长刺绣,贾小姐的手帕、荷包都是出自她的手。”
夏仲春面无表情,在贾小姐身边伺候了五年却没有被带走,大约是做的不得贾小姐的欢心吧,而且她十指纤纤比自己的手都嫩,看着就不是能受苦的,这个要不得。
“还有呢。”黄牙婆拉着最后一个姑娘的手,介绍道:“她叫腊梅,家是周庄的,因为弟弟要成亲了没钱置办彩礼,她爹就将她卖给了我。她虽然不识字不会绣花,却是个勤快的实在孩子,洗衣做饭都来得。”
腊梅大大方方的上前一步福了一福,“给太太、小姐请安。我虽然不会做细致的活,但是衣服洗的赶紧,饭菜做的还能入口,不会绣花但是会做衣裳,要是太太小姐有其他的活儿要我做,我可以学。”
“噗嗤!”燕草忍不住笑出声,忙用手掩住口,憋住笑意。
夏仲春瞥了她一眼,转过头问:“你会做衣裳?跟谁学的?”
“我自己学的。”腊梅脸上带出一点儿得意,“我家穷人口多,一件衣服经常是大弟穿了二弟穿,二弟穿了三弟穿,衣服不合身是常有的事,我家邻居大婶会做衣服,但是让她改一次衣服得花三文钱,于是我就趁着找她女儿玩儿的机会偷看,后来我家的衣服都是买了布我来做。”
“你这么聪明呢?”夏仲春惊叹:“看看就会做了。”
“哪儿能啊。”腊梅笑:“偷看好几次才勉强看懂了,第一次改衣服把衣服改坏了还被我娘打了一顿呢,不过我不怕,打一顿又不掉肉,多改几次我就会了。”
“那也很了不起了。”夏仲春赞美道:“我连个荷包都做不好呢。”她扭头对沈青青说:“我喜欢腊梅,将她留下吧。”
“好,听你的。”沈青青本就打着让她自己选人的主意,见她最后选了个最好的,自然一口就应了下来。
黄牙婆得了腊梅的十两银子尤不满足,将雯雯拉出来推销道:“太太不给少爷也填一个丫头?少爷今年得十五六岁了吧,身边每个人伺候怎么行?这丫头知情知趣,最合适不过了。”
沈青青板着脸说:“我们家没有这个规矩,黄嫂子请回吧。”
碰了个软钉子,黄牙婆讪笑着将剩下的两个丫头带回去了。
腊梅连个包袱都没有,她在家的时候有两身衣服,出门的时候她娘将另一身比较好的衣服留下来说要给未来的弟媳妇穿。所以她是空着手来夏家的。
夏家没有多余的房子,原本沈青青打算让腊梅在夏仲春的房间里打地铺的,但是夏仲春不同意:“地上多潮啊,怎么睡人,还是让她跟我睡一张床吧。”
“那怎么行。”腊梅连连拒绝:“您是小姐,我是下人,怎么能睡您的床?要不我睡厨房吧?”
“万一晚上有谁饿了去厨房找吃的,你住在那里不合适。我家没那么多讲究,让你跟我一起睡你听着就是了。”
“你那张床睡一个人还行,睡两个人太挤了,我找人出去买张床安置在你房间里,先凑合过两天,等我将后边的一间堆放杂物的房间收拾出来让她住进去。”沈青青揉揉额头,“原本觉得这宅子挺大的,还是不够住。”
正房是夏之时兄弟两个各占一边,中间做客厅,夏仲春住了东厢房,夏仲信住了西厢房,另外加盖了两个小屋子做厨房和储物间用。沈青青说的那间房子平时是放柴火用的。琇書蛧
“何必那么麻烦,就在我屋里住着吧。”夏仲春打开柜子取出一套新的被褥铺在床上,问:“你想在里边还是外边。”
“外边吧,晚上也好伺候小姐喝水更衣。”
安置好了住处,三个人就往前院去,还得帮胡婶做饭呢。腊梅果然如黄牙婆说的那般,手脚麻利,干活利索,一会儿择菜洗菜,一会儿烧火劈柴,忙得不亦乐乎。
胡婶悄悄竖起大拇指:“仲春挑的这个丫头好,找丫头还是要找这种实惠的,可不能看脸挑那些好看的,越是好看的心气儿越高,这要买回来,知道的是买了个丫鬟,不知道的还以为买个祖宗回家供着呢。”
“哈哈,胡婶您真逗。”夏仲春想了想那两个丫头的表现,可不就跟祖宗一样嘛。
有了腊梅的帮忙,减轻了沈青青和夏仲春一大半的活儿,连刘润清都忍不住夸赞:“哪里挖来的宝贝?”
“天上掉下来的。”夏仲春得意不已,“我眼光不错吧?”
“你眼光向来好。”他指着自己说:“你眼光差了也不可能找到我。”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夏仲春嗔他一眼,叹息一声:“她是个苦命的姑娘,我听她的话音儿,若手脚稍微慢了一些就会遭到父母、弟弟们的一顿毒打,就这样了也没人心疼,缺钱了就把她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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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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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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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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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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