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中天,十七岁的刘润纬从睡梦中醒来,边揉着惺忪的眼睛,边掀开窗帘往外看,却发现并不是去外祖家的路,“娘,这不是去外公家的路啊。”
“咳咳。”刘垣轻咳一声,说道:“我突然想起附近有我一个朋友,我先去探望朋友,下午再去找你们。”
刘润纬不满道:“我外公都病那么重了,你还有心思去访友?”因刘垣疼爱庶子,刘润纬心疼母亲所以对亲父并不十分恭敬。虽然刘垣很厌恶大儿子这一点,但因为刘墉和刘润清都挺喜欢他的,所以刘垣只好强忍着厌恶向儿子解释:“路过了也不好不上门,我只待半个时辰就去你外公家。”
“那你说到做到,不然别怪我对你不恭敬。”父子相看两相厌,却拿对方没有办法。
刘垣警惕性非常高,他下了马车之后,并没有直接去破庙找人,而是沿着乡间小路四处乱走,约莫着绕了小半个时辰的路,才往目的地去。他自以为谨慎再谨慎,却不知身后坠了好几个跟踪者。
破庙距离最近的村庄也有十几里地,而且处在山脚的一处密林之中,别说陌生人了,就是附近的村民也大都不知道有这处破庙存在,隐蔽不招人眼,正是莫和尚当初选择这里做老巢的原因。
刘垣走到破庙山门前,警惕地往身后看了看,这才伸手去敲门。
“谁啊?”小沙弥正午睡的香甜,突然被敲门声打断了,口气里不由地带着气。
“是我,刘垣。”
“谁?!”小沙弥一惊,忙穿鞋下床,趴在门缝里往外看,果然是之前见过一面的刘垣,他大为惊奇,因为从来没有顾客会找第二次的,而且他也知道莫和尚几个人的打算,心道:难道是兴师问罪来了?如果是这样,就更不能给他开门了,想了想决定将人骗走:“刘老爷来此作甚,我们方丈不在。”
刘垣冷笑一声:“少他妈给我来这一套,叫那老秃驴出来见我!”
“我们方丈的确不在,要不等方丈回来了,我让他去找您?”小沙弥好声好气地劝道。
“少他妈啰嗦!他再不出来,我就去外边嚷嚷,让天下人都知道你们这里是个贼窝!”刘垣心头火蹿得老高,恨不得立即将莫和尚揪出来打一顿,方解心头之恨。
“砰砰砰!”刘垣伸出脚用力地踹着山门,直踹得山门摇摇欲坠。
他这么暴躁,小沙弥一时间慌了手脚,忙安抚道:“刘老爷且等等,我进去看看在不在。”然后一溜烟往庙内跑了。
而此时的莫和尚正被刘润清烦的脑仁疼。自从从肉票转变为金主之后,刘润清就不肯再委屈自己,肥鱼大鸭子酱肉烤鸡,变着花样的点,莫和尚不答应,他就要米要面要自己做饭。然而他自小秉承君子远庖厨的原则,何曾进过一次厨房?在他差点儿点了厨房之后,夏仲春就任命地接过了烧火棍,原本她还打算自己切菜的,但莫和尚怎么肯让他们接触利器。于是只好自己任命的切着大头菜。
刘润清环抱着胸跟个监工似的,先是嫌弃夏仲春的火烧的太猛,怕不是水耗干了米也不熟,一会儿嫌弃莫和尚切得菜粗的跟棍子一样,难看也肯定难吃。“没肉就罢了,怎么只给我们吃大头菜?你们不是挣钱挺多的嘛,不至于连肉也吃不起吧?”
莫和尚认命般将手下的大头菜拦腰切了一刀,试图挽救一下,闻言闭了闭眼睛,说:“刘公子别忘了我们这里是寺庙,你见过那个寺庙天天喝酒吃肉的?想吃肉等你回家之后,想吃什么山珍海味没有?”
两人正斗着嘴,却见小沙弥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莫和尚板着脸:“你不在门口守着,跑这里干什么?”
小沙弥看看夏仲春和刘润清不吭声。莫和尚立即心领神会,拎着菜刀出了厨房,还不忘警告两人,“你们在这里待着不要动!”两人走到院中凑到一起窃窃私语,莫和尚惊愕地抬起头,然后将菜刀递给小沙弥,自己匆匆往寺外去了。xǐυmь.℃òm
小沙弥警惕地拎着菜刀,站在厨房门口守着厨房里的两个人。
刘润清和夏仲春相视一眼,夏仲春冲着小沙弥笑一笑:“我看你应该十五六岁吧,我哥哥也是这么大呢。”
“哼!少跟我套近乎!快做饭!”小沙弥不吃这一套,更加警惕地盯着两人。
夏仲春并不生气,只是笑笑继续问:“你是喜欢吃凉拌的大头菜,还是想吃清炒的啊?我比较喜欢清炒的,我哥哥喜欢凉拌的,我猜你也喜欢凉拌的。”
“胡说!我喜欢清炒的!”小沙弥忍不住回了一嘴。
“那我们就吃清炒的吧。你家是哪里的啊,家里有没有弟弟妹妹呀?我家就我跟我哥哥兄妹两个,我特别想再要一个哥哥,看到你就觉得十分的亲切。”
他有兄弟姐妹吗?小沙弥恍然,他自小就被人拐出来,家乡在哪里早就不记得了,然而记忆里总有一个小小的身影跟在他身后叫他“哥哥”,他大约也是有兄弟姐妹的吧。若是没被拐出来,自己这会儿已经开始相看媳妇了吧?
“我这次被绑架,也不知道哥哥有多伤心呢。”夏仲春低着头,大滴大滴地泪水滴落在地上,看起来十分地伤心。
若是没有被拐卖出来,他应该是个好哥哥,会用生命去保护自己的弟弟妹妹吧。小沙弥如是想。
“你也是被他们拐出来的吧?”夏仲春抬起头,湿漉漉地大眼睛殷切地看着他,“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也很伤心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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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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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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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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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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