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逍遥游-月关>第512章 悟
  手腕的牛筋磨断了,手腕一点都没有伤到。只是为了固定锄头,苏有道用后背紧紧抵着锄头的柄,在后背上烙下一道深深的木柄印。

  每天会有两次有人来送饭,中间会有两次巡视检查,这是每天固定不变的巡视,苏有道早已熟记在心,所以他记得住间隔的时间,他知道在这些间隔期间,他是来得及磨断腕上牛筋的。手上的牛筋磨断,再弄断脚上的就更容易些,脚下的牛筋捆得太紧,已经勒破了足踝,但苏有道只是轻轻地蹙眉,然后稳稳地把牛筋磨断,他把两截磨断的牛筋抛在地上,就像晚上就寝前脱掉的衣服,还

  摆放的很整齐。

  然后,他就拉开棚屋的门,走了出去。

  深深地吸一口气,迎着阳光,慢慢放开了适应了光线刺激的眼睛,恍惚间,他想起了十多年前,似乎回到了那个充满杀戮的时间,他的武功,就是在那一次生死搏杀中失去的。

  然后,他隐约看到了什么,便冷静地回过身,弯下腰,捡起了一截稻梁秆儿。

  旷雀儿挎着篮子,迈着轻盈的步伐,赶向棚屋。

  那棚屋下边的地窖里,藏着一个人,据说是太子的谋士。

  雀儿今年十七岁,身段窈窕,模样儿清秀,从前年开始,就已陆续有媒人登门了,不过旷寒四旷老爹总说闺女还小,二十之前不考虑让她嫁人。

  “还不是指望着多养闺女几年给他赚钱?那闺女勤快呢,一点都不比男子汉弱。”媒人们悻悻离去的时候,总是这般不怀好意的腹诽着。

  十七岁的雀儿在当今这个早婚的年代,确实已经算是大姑娘了,嗯……马上就要迈进老姑娘的行列。不出所料的话,也许明后年老爹就会给她成亲,但她的丈夫,一定是自己人,是殿下的人。

  她是死士,她的男人一定也是,而他们的孩子,将来也必须是殿下的人。

  不过,雀儿一直没有找到一个中意的男人。

  之前有一回去长安办事,老爹带她去过灞上,灞上有户人家,家里有十几个年轻人,和她一样出身贫寒的孤儿。他们中不泛人才,能文能武,年轻健壮,不过雀儿没有喜欢的。老爹旷寒四不是她的亲爹,却是她的师父、养父兼上司,对她最为疼爱,老爹说明年要去洛阳一趟,那边也有他们的人,到时候可以让她再去相相看。如果她还是没有自己中意的人,那十有八九就是老爹

  来替她选择了。

  自从负责了苏有道的看护和饮食,雀儿忽然觉得心里似乎悄悄住进了一个人,虽然还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

  苏有道的成熟、稳重和有风度的谈吐,和她的“兄弟”们还有灞上的那些年轻人截然不同。他们是有活力的、充满朝气的,可在雀儿看来,却总觉有点幼稚。

  雀儿不是那种天真烂漫、不知世情疾苦的女孩,大抵从小承担较多,责任较重的女子,对她们有吸引力的异性,就不是那种血气方刚、荷尔蒙满腔,整天似乎都有发泄不完的精力的男子。

  她们需要一个比她们更能看明白这个世界的人,一个经验、阅历、智慧都在其上的成熟的人,那才让她们觉得心里踏实,有安全感。

  苏有道每次都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被取下塞在口里的东西。但他从未有一点狼狈的感觉,哪怕是被捆在那里,嘴里也塞了东西,撑得脸颊变形时,他的风度也无懈可击。

  取下塞嘴的东西时,他会说些话,恰到好处的话,叫人如沐春风。

  作为一个阶下囚,他自始至终就没说过什么劝降或者引诱的话,如果他敢那么做,雀儿就会打落他的满口牙齿,哪怕她对这个男人颇有好感,但她对殿下的忠心,却勿庸质疑。

  今天又到了该送饭的时间,雀儿甚至有些期待。她已经听说了朝廷那边的动静,也知道由她照料的这个男人很快就要送走,这个男人在她的生命中,终究只是一个过客,哪怕他曾触动过她内心的柔软。

  等这人离开,老爹也会带他们离开,这里已经算是暴露,不能久呆了。所以她和那个男人,今生或许也就没了相遇之期。雀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更不会天真地似为他们之间能发生点什么。

  但她喜欢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哪怕是敌对的关系,所以她格外地珍惜这最后的时间。

  所以,她今天来送饭的时间比平时早了一些……

  那个男人不见了。

  雀儿还没进地窖,就确定那个男人不见了。因为她看到了地上整整齐齐的四段牛皮筋。

  她脸色一变,放下篮子,先点燃一枝火把扔下地窖,然后才冲进去。

  里边地方狭窄,不适合动用兵器,但她的武功,足以使她自信地冲入。

  那人确实不见了,雀儿马上冲出来,吹响了尖利的哨子。

  那哨子,平时只是用来招呼放养的羊儿的,没人注意其中的长短有什么含意,那听起来就是很随意的。

  很快,旷老爹和他的一大堆“儿女”就赶到了棚屋,紧接着,他们就以棚屋为中心,向四下搜寻过去。

  老爹已经下了命令,只搜索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不管抓没抓到苏有道,立即撤离,这个他们当成家一样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要抛弃了。

  雀儿拔出了她的剑,杀气腾腾。

  她很喜欢和那个男人相处,可若叫她找到那人,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抓回来,如果他反抗,那就去死。喜欢一个男人,就抛弃了生她养她的父母,从小相处的手足,深入骨髓的信念,只会死心踏地的追随那个男人,哪怕是背叛所有的人,与整个天下为敌,那只是没出息的文人在话本儿里对女人的意淫罢了

  ,那只是因为他们想要那样的女人。

  雀儿一向的认知里,女人比男人更专情、更忠诚、也更理智。才不会那般容易背叛与忘乎所以,烽火戏诸侯的是谁?酒池肉林的是谁?筑朝歌鹿台的是谁?

  男人啊,才是最容易被下半身左右的生物,偏把责任推给女人。说什么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就算是嫁了人,也是女儿家更知冷知热、更孝顺父母好不好?

  雀儿越想越恼火,不只是因为自古以来世人对女人的不公,还有对她失职的懊恼……

  苏有道平静地躺在水底,叼着一根稻梁杆儿,放平了身体,紧贴着放养鲤鱼的池水壁,水下有压力,所以呼吸容易紊乱,但他的呼吸已经平稳。

  他估算过了时间,实际上捆在柱上的绳索,他如果愿意,昨天就能挣脱了,但那时剩下的时间已经不足以他拱出地窖,并磨断手上的牛筋,所以他耐心地等到了今天。

  但他没有想到,今天那个叫雀儿的姑娘居然早了一刻钟来送饭。他已经没有机会离开,所以他冷静地选择了一段稻梁秸杆儿,躺进了水底,静静的,仿佛他原本就属于那里。

  混浊的水里,肥硕的鲤鱼就在他的脸部上方游戈着,把他当成了一个完全无害的生物,仿佛他只是一直就在那儿的一个石雕……

  苏有道静静的、一动不动的时候,罗霸道正在奔跑着,很苦逼地奔跑着。

  大唐人口流动不像大明时候一般僵化,但户籍管理同样严瑾,他没有过所,所以很多地方都去不了,哪怕平时人家肯卖予吃食、肯给予住宿的地方,但现在上边打了招呼,在抓钦犯!

  没有人为了点蝇头小利,去冒那个风险,所以他只能风餐露宿,野外生存。

  而这样的日子只要过上两天,任何看到他的人,都能从他蓬乱的头乱、憔悴有脸色、满是褶皱的衣袍,看出他的不对劲儿来。

  于是,里正乡长会带着民壮上前盘查,客栈酒肆的掌柜会拒绝做他生意并随后报告,挎着刀吊儿郎当地在城中闲逛的捕虞侯会直勾勾地冲过来,抛开其他人,只对他进行盘问。罗霸道陷入了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他只能跑。他抢了回门新娘子的驴子跑,抢了去乡下看庄稼的地主老爷的骡子跑,他钻山沟沟,他钻树林子,他寄身山神庙,他不屑与乞丐为伍,虽然他现在比乞丐还

  像乞丐……

  “不靠谱啊!”

  奔跑着,从晨曦微明跑到日到正午,再到晚霞满天,罗霸道忽然大彻大悟了。“他们都不靠谱啊!李孝常李大将军在利州造反的时候,都没有太子这般不靠谱!还有杨千叶,这位前隋的公主……干!母鸡也能打鸣儿吗?她们只能做饭生孩子暖被窝儿啊,我罗霸道好歹也曾是陇西四大xǐυmь.℃òm

  寇的英雄豪杰啊,我跟着她混?”罗霸道不跑了,他觉得再这么跑下去,他会死得很难看。昨天摸进一个镇子时,他就差点儿被一个想拿赏钱的泼皮一砖头打破他的后脑勺。他突然福至心灵,觉得该确定一下今后的人生目标,得有个……规

  划。

  对!就是要有个规划!这词儿,还是他在东宫六率时学来的。

  我该怎么规划自己的未来呢?

  罗霸道坐在乡间地头儿上,左手边就是埋在地垄边儿的一个坟包,大概刚有人上过坟,上边添了三锹土,右边是一堆沤肥。罗霸道就坐在中间,蓬头垢面的仿佛一个智者。

  佛祖于菩提树下静坐多年,大彻大悟,遂成世尊。

  达摩面壁九年,终成一代宗师。

  王阳明看了七天竹子,遂立心学。罗霸道……他撸了一把成熟的麦子,用力地搓了搓,奋力地嚼咽下去,然后就头枕着坟堆,脚搪着粪堆,听着麦浪沙沙声,开始为他的未来,发动了他多少年都不用,已经有些生锈的大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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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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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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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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