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鱼怎么可能是他?
李鱼为什么这么像他?
一个个问题,快把第五凌若逼疯了。
她不仅拿到了“东篱下”调查李鱼的全部详尽资料,而且动用她的力量,以八百里快马传递的惊人速度,从利州传来了一个大活人――狗头儿。
“你说小神仙?那可是我们利州府的大名人!嘿,想当初他喂任太守喝金汁,这事至今传扬于地方,人人乐道啊,哈哈,你知道吗,那可是我奉小神仙之命,亲口……啊不,亲手给任太守喂下去的。”
狗头儿眉飞色舞,这可是他可以传给儿子、传给孙子、子子孙孙传颂下去的传奇。“什么?什么时候认识小神仙的?那可久了,打从穿开裆裤的时候,我们俩就认识,还一块撒泥和泥巴呢。哎,那时候哪知道小神仙后来那么了得,据说在终南山得了奇遇,一下子就能掐会算,知过去未来
了。”
狗头儿很配合,没用钱,没收买,一见凌若大美人儿,就像见到了谪仙子的狗头儿就竹筒倒豆子,全说了。
第五凌若缓缓地道:“那么十年前呢,你们十岁的时候,也都在一起?”
狗头儿道:“是啊,天天玩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去老张头家偷盗,到刘寡妇家偷看她洗澡呢。嘿嘿,小孩子嘛,好奇,其实那时毛都没长齐呢,也没啥色心,叫您见笑。”
第五凌若闭了闭眼,再缓缓张开:“那后来呢?我是说,他离开利州,去了哪里?”狗头儿脸上露出一丝小市民特有的狡黠:“仙子姐姐,这可不是咱想瞒你,你想啊,小神仙是得罪了当地权贵外出避难呢,哪会把去向告诉我这个小人物?不说,我听说哈,任太守太有势力,小神仙担心躲
到哪儿都能被他找到,所以要去一个极远的地方,去哪儿来着,哦!对了,好像是比吐蕃更远的地方,叫大食啊还是什么的地方?”
第五凌若凝睇着狗头儿,唇角渐渐逸出一丝叫男人一见便为之神魂颠倒的笑意。
明明在她眼中就是一个蝼蚁般的小人物,他也确实是。但他终究是一个万物之灵的人,不会一直受人摆布,不会一直受人控制,他有他的情感,也有他的道义。
第五凌若缓缓点头:“带他下去!”刚刚还露出那么点人模样的狗头儿一个恶狗抢食,不等第五凌若反应过来,就扑到了她的膝下,一把抱住了她的小腿:“不要杀我啊!我知道的都说了啊!仙子姐姐抬手,仙子姐姐开恩啊!我狗头儿不值得
脏了你的手,我就是个屁,我就是一砣屎,仙子姐姐您饶命啊……”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狗头儿被一个胖大的相扑妇人用两根手指一提衣领,像提一只小猴子似的提了出去。
第五凌若在狗头儿呼天抢地的凄厉哭叫声中,淡淡地吩咐另一个胖大妇人:“善待他,好酒好肉,只莫放了他!”Χiυmъ.cοΜ
那胖大妇人答应一声,也欠身出去。
第五凌若向前走出两步,高筒小牛皮、上好精工打造的皮靴儿跟儿并在一起,显得小腿挺拔,曲线极其优美。她看得出,那个狗头儿是真的吓着了,他是真的为自己要处理掉他,可他扑下来抱住自己求饶的时候,双手甚至还趁机在她小腿上上下滑动了几下。明明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被人给宰了,还不忘占人便宜,
这种痞赖小人……
第五凌若又好气又好笑,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那个人。
他,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物?
不对,他认识这样的人物有什么稀奇,他本来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哪怕死到临头,都不知道怕的人。
第五凌若唇边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慢慢又化作凄凉的一声长叹,美眸饱含感伤之意。
理智告诉她,李鱼不是他!
眼睛告诉她,李鱼就是他!
他,究竟是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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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我待!
乔大梁很着急。
常老大现在看着依旧是一头威猛的虎,但是他那虎躯之内,却有一个病魔,很快就要把他的生命力吞噬的一干二净。
常老大一定在争分夺秒地做善后事,力争在他死前为他的一双女儿留下一个铁桶江山。
乔大梁也必须得立即进行准备,准备应变。
但,常老大积威之下,他可以明目张胆地与王恒久争储君之位。他可以暗中策划常老大归天之后的兵变,但只要常老大还有一口气在,他就不敢反。无关于彼此的势力较量,那是长期形成的一种气场的压制,就仿佛天敌般的存在。哪怕他就只剩下一口气,那平日只能充作它腹中食物的存在,也只能在他的眼神注视下不敢妄动一步,哪怕它心里已经在
等待着他的逝去,然后群起分食,把他当成一顿饕餮大餐。所以,他动用了他的暗影铁卫,不着痕迹地运动着,等待着那一刻。当常老大咽气的那一刻,当那双孪生姐妹将要登上王的宝座,就是他爆起发动的那一刻,他将成为王的男人,让那两位女王小犬般雌伏
在他的脚下。
……
距九月九还有十天了。
康班主、刘老大、华林已经纷纷向别人交卸了差事,去度过自己人生中最后的十天。
他们现在真是数着日子过日子了。
华林鼓起勇气,生平第一次走进了青楼的花坊大门,然后喝得醉醺醺的,带着一脸的唇印摇摇晃晃地回了家,跪在他老爹面前号啕大哭一场。
晚上,他端了水,亲手给老爹洗了脚。第二天就让小妹子骑在他脖子上,带着去效外放风筝了。
最后这十天,每一天他都排得满满的,每一刻,他都感受着那人生的滋味,不管它是喜、怒、哀、乐,似乎任何一种滋味,都是那样的回味无穷。刘老大揣着他挣来的钱,去了城郊一处青山上,为他的妻儿修建了一座墓,还为自己购置了一副棺材,花钱请山下小村中一位耆老为他操办婚事,剩下这几天,他就在那小村中,与一班纯朴的村民,把酒
花桑麻去了。
而康班主则回了道德坊,原勾栏院的所在已经被官府清理干净,准备将地皮重新划割出去,新的规划还没出来,他也不知道将来这里会改成什么样子。
康班主每日提着酒葫芦在那片空地上慢慢地走着,由他的二弟陪着,每走到一片空地处,眼前都仿佛重新看到了当初这里的样子。那儿是过道,这儿是舞台,旁边是锣鼓喧天,台上是观者如云……
“总有一天,咱们康家班得重新建起来。哪怕不是在这儿,就照着从前的模样……”
康班主就像个患了失忆症的患者,每每都只会向他二弟重复着这句话,心里满是对过去的缅怀,对未来的期望……:求点赞、月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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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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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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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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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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