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防线之后,是一望无尽的大平原以及无数的城市,村庄,巴德敦元帅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甚至当中央部队和地方部队混合在一起准备进一座城市的时候,还会发生内部的纠纷,彼此之间又是一番烧杀抢掠。
面对地方上的部族,中央部队根本不管这些城市中人的死活,只知道一路往外逃,对于生活在城市之外村庄上的老百姓,也是不让他们进城,以免消耗掉城市中的粮食,可以说中央部队和地方部队之间的裂痕,早已经让他们丧失掉了彼此信任的可能,而随着防线的溃败,在也没有可能将他们重新组织起来。
而血族和联军部队则利用穿插包围的方法,专门去歼灭那些被中央部队所占据的地方,然后将地方部队进行孤立,就这样,矮人族等于是一溃千里,根本形不成有效的抵抗,这些中央部队所占据的城市,就如同一个个孤岛一般,彼此之间没有统一的指挥,而联军部队则以优势的兵力来回穿插,将一座座的城市攻打下来,敌人根本连阻拦的可能性都没有。
到最后巴德敦也意识到,如果再这么继续下去,不仅仅第二防线会丢失,便是这从血族手中夺下来的上百万平方公里的西部联省也都将失去,因此最终巴德敦下令给还愿意听从自己命令的地方部队,让他们火速后撤,不要携带任何的辎重,到原本的达摩斯科城周围重新组织起新的防线。
所谓达摩斯科城,便是当初血族在西部联省的主城,后来矮人族占据西部联省,这一座城市遭到了十分严重的劫掠,整个城市超过五十万的人口,大多数都被杀光,或者逃亡,最低的时候只剩下不到两万人口。
但达摩斯科城的地理位置太过于重要,因此即便遭遇到如今严重的毁坏,最终矮人族也意识到,这一地理位置的重要型,沟通南北,南来北往的货物必须要在这里进行休整,因此最终还是允许开发这一作城市,并且将周围的城市与其一同划入达摩斯科城的管辖范围,并且修建其宽阔的要塞,用来应对危机。
如今巴德敦显然把达摩斯科城当做了最后的希望,用这一作城和周围的防卫设施来进行重新修整,以保存下尽可能多的部队,但他的做法却受到了整个指挥部的严正抗议,因为巴德敦的这个命令如果执行下去,就意味着整个西部联省,超过四分之三的面积将会被敌人彻底的占领,矮人族奋斗这么长时间所取得的土地,都将付诸东流。
这自然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同时如果这道命令真的被下达,巴德敦元帅如今指挥官的位置不仅仅会丢掉,同时他的性命也将不保,毕竟这么大的一片土地丢掉,作为统帅,他不可能幸免,但最终形势的恶化,还是逼着巴德敦不得不走这一步。
如果再不撤退,而是占据城市进行防守,那么自己的军队都将彻底报废在这一片土地上,如今若是撤退到达摩斯科城,他们还能够进行整顿,同时中央部队在各个城市坚守,还能够为他们争取一点时间,如果继续在这里跟他们耗着,那么只会让暗夜人王国和联军将这些城池一座座夺走,所有的部队都将陷在里面,这才是巨大的危机。
只要军队还在,矮人帝国就还有希望,巴德敦为此,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最终命令得以下达,所有还忠诚于巴德敦的部队开始向后进行撤退,这一命令,立刻被中央部队的军队所发现,他们大骂巴德敦是叛徒,却不知道,正是因为双方的斗争才引起了这一场的大败。
而对此,联军部队也很快注意到巴德敦的动向开始出现变化,许多城市的部队在一天之内便悄无声息的撤走,很多城市成为不设防的城市,他们立刻意识到巴德敦在做什么,几乎所有的联军部队都派出特别行动队,向着达摩斯科城发起冲锋,务必要敢在巴德敦元帅进入这座城市之前,率先将这位元帅杀死在这片土地上。
只要巴德敦一死,那么如今还形成组织的地方部队也将彻底瓦解,失去了统帅,无论有再多的部队,也只不过是被各个击破而已,到时候不仅仅是西部联省得以归附,便是打入矮人帝国的本土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各方也是杀红了眼,但最终,巴德敦还是受到了矮人帝国的保护神庇佑,进入到达摩斯科城中,而地方部队之中也有接近六成的人成功移动到达摩斯科城的周围,算是暂时扎稳了脚跟,对此联军部队也只能够口呼无奈,同时对被抛弃在达摩斯科城以东的部队进行围剿。
另一方面阿姆斯特朗一边在进攻城市,一边派出大量的使者去周围的部落进行宣传,让他们向自己投降,这些异族部落许多都与易魁洛王国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听到矮人帝国已经败退的消息时,便立刻开始撤退。
其实当防线失守的时候,许多异族部队便开始向着自己的部落跑去,准备进行投诚,他们本身对于矮人帝国便没有多少的忠诚,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才不得不这么做而已,如今易魁洛来招降,他们立刻便投降了易魁洛王国,然后带着自己的部队,开始向着矮人帝国的驻地和新的殖民点发动进攻。
而对于异族部落,血族也非常的重视,毕竟这是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再加上西部联省原本便是属于他的,这上千万的异族,他也非常的自信,认为他们最终全部会回归到自己的队伍之中来,那么他的人力也能够得到很大的补充,毕竟这一场仗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为此他也付出了四十七万左右的死伤,现在正需要这些新鲜的人口为他进行补足。
但令血族没有想到的是,这些部落竟然大部分选择跟随易魁洛而不是他们这个曾经的主人,这让血族大为光火,甚至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但这也是他们自找的,当初他们统治西部联省的时候,不把异族当做平等的对象看,始终是把他们当做家奴一样,随意驱赶。
如今想要让他们重新投诚,这是很难的事情,虽然最近十几年他们也在进行大量的改变,以促进血族的地位和异族地位之间的平等,但血族的傲慢却是货真价实,即便是如今的暗夜人王国相比起以前来说,在地位上有了比较大的改变,但始终还是如此,且矮人帝国内部的部族本身接受暗夜人王国的消息就比较缓慢,矮人帝国刻意对暗夜人王国的消息进行严格的封锁,而易魁洛则不一样。
在最开始的十年时间里,凭借着与矮人族的良好关系,易魁洛的商队便遍布于矮人帝国的境内,对于易魁洛王国的政策,这些异族也都非常的清楚,虽然后面两国走向战争,矮人帝国对易魁洛做出了不少负面的报道,并且也不再允许易魁洛王国的报纸进入自己的领地之内,但这十年的时间,易魁洛的各族平等政策,还是广为人知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异族部落除了极少的一部分愿意效忠血族之外,大量的部落还是选择了易魁洛。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这些异族部落很怕被血族秋后算账,毕竟真正效忠血族的部落,要么就是迁徙到中央联省,要么就是被矮人族消灭殆尽,他们这些部落却选择了投诚,无论有多少的理由,对于血族来说,无疑是一种背叛,而对于血族的报复,又有哪一个种族能够不害怕呢,血族的统治对于他们来说,可是印象深刻。
时间才过于二十年的时间,生活在血族统治下的民众可还没有死绝,因此对于再次被血族统治,他们也十分害怕,会出现一些报复,因此易魁洛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他们本就无冤无仇,再加上易魁洛王国的平等政策,大多数的部落都选择对阿姆斯特朗元帅进行效忠,这使得易魁洛的部队开始壮大。琇書網
这些部落所奉献的部队,阿姆斯特朗也不管,只要愿意效忠,就接纳他们的部队,并且给这些部落发放安民告示,承认他们的合法地位,以此避免其他国家的联军对他们进行骚扰,而阿姆斯特朗则率领着这些部落联军向着城市发起更加猛烈的进攻。
面对曾经的主人,这些异族的部落勇士们下手可是并不手软,矮人族对待他们同样残暴无道,而此刻,攻守异位,自然是比易魁洛的军队更加残忍,许多矮人族的开拓部队,都被自己的军队抛下,留在一座座的城市里,阿姆斯特朗自然不会对他们做什么,毕竟矮人族和人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仇恨,之所以发动这一场战争,完全是因为生存的考虑,为了保证自己的主权,才对矮人帝国发起战争。
但血族和这些当地的异族却不同,他们对矮人族有着深刻的仇恨,因此凡是攻克下一座城市,不仅仅当地驻守的士兵全部杀光,便是老弱妇孺也不饶过,对此阿姆斯特朗很是生气,身旁的参谋则告诉他,不要去阻止这些人的行动,不然很有可能会离心离德,最后将这些异族重新被血族笼络去、
对此阿姆斯特朗也只能够徒呼奈何,但他还是不能够忍受这些人的残忍,矮人族的普通人何其无辜,作为易魁洛王国的一份子,他见识过太多的把人当做奴隶,最后由把其他人当做奴隶的事情,因此他还是下达了命令,要求夺下城市的驻守部队,可以抢劫,但绝对不可以杀害无辜的人,如果被发现,就要以易魁洛的军法进行处罚。
这一道命令下去之后,自然不可能遵从,许多部落依旧在放纵着自己的士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阿姆斯特朗听到之后很是生气,亲自主持了一场大型的军法会,把那些被抓到的异族勇士通过军法全部处死,这一下许多部落都知道阿姆斯特朗不是玩假的,而是真的要这么做,他们许多部落表面上自然遵从阿姆斯特朗的命令,但很快一些部落的军队便开始撤离阿姆斯特朗的军队序列,开始向着血族靠拢。
对此阿姆斯特朗心中很是生气,但最终为了自己的信念,他还是选择这么做,对此议会也给予了一定的批评,在他们看来,这些异族的忠诚很是重要,毕竟易魁洛还要经营这一片土地,那些矮人族的人杀死便杀死了,反正他们矮人族都是硬骨头也不会效忠于人族的,还不如直接把他们歼灭更好。
但阿姆斯特朗最终无动于衷,而议会也拿他没有办法,因为王室和军部支持了他的举动,幸好,还是有一部分的部落对于阿姆斯特朗的所作所为是采取欣赏的态度,他们跟阿姆斯特朗的军队一样,并没有滥杀无辜,而只是采取劫掠的方式,虽然这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许多矮人族的平民也因此而死伤,但相比起毫无人性的屠杀,这显然已经是阿姆斯特朗能够做到的全部。
至于那些城市里的矮人族,阿姆斯特朗则允许他们继续向以前一样生活,同时对他们进行保护,不允许血族和其他部队对他们进行占领,可以说是仁至义尽,而这也让越来越多的矮人族所驻守的城市开始对阿姆斯特朗进行投降,而面对血族的部队,则宁死也不愿意开城。
在这种趋势之下,阿姆斯特朗的攻城拔寨十分顺利,矮人族几乎不采取任何的抵抗策略,这倒是让阿姆斯特朗没有想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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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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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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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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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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