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秦烈三人,这两三百里路很快就能赶到,可加上阿莎两个丫头,则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萌妹子,你身上这么脏,咱们去那边洗个澡。”第二天,路过一片树林时,阿莎看到里边清澈的溪水招呼雨萌道。
“爹不让洗,怕遇见歹人。”雨萌迟疑了片刻道。
女孩天生爱美,但为了安全却不敢打扮,尤其是像这种远途,路上劫匪很多,就算有秦烈几人保护,雨天泽也很不放心,刻意叮嘱不能洗漱。
没办法,对于男尊女卑的思想来说,女孩失身比被杀都可怕,耻辱!
“咯咯咯,我一直这样,岂不是也没事?”
阿莎拉着她的胳膊,向树林中的小溪走去,一边笑着开玩笑道:“你们三个大男人可不许偷看。”
“哼,我们还用偷看吗?要图谋不轨,直接去抢圣女了!”玩命冷哼着回答。
他很少开玩笑,永远都一副酷比的样子,当然并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心中的仇恨让他变得狠辣冷酷。
“没那么容易,咱们可能要在这里呆一段时间。”
秦烈躺在了草坪上,明白在各个部落挑选出来的圣士,肯定都经过了特殊训练,加上承瀛部落的千军万马做后盾,更主要是妖族站在背后。
想要彻底消灭圣殿,哪有这么简单?更不是三人与几十个队员所能做到的!
“我倒是想呆在这里,一辈子都无所谓。”
马德超与玩命相同,对生活早就心灰意冷,活着只是一具躯壳,或者说为了报答秦烈,稍一停顿继续道:“你不一样,还有一家老小,说什么也要尽快回去,别让她们担心!”
“必须回去!”秦烈言辞凿凿回答,他不贪图名利与地位,却不能舍弃亲人朋友。
“哪儿都有穷人与富人,这里也一样!”
玩命指了指远处,坏笑着继续道:“看这架势肯定是富豪权贵,现在又不是华夏,咱们去劫上一票,以后在这里便荣华富贵了!”
只见一个车队缓缓驶来,牛车马车上拉着的珊瑚,绫罗绸缎等物品,两辆轿子都是珍贵的红木打造,做工更是细腻考究。
轿子旁边有七八个仆人丫鬟跟随,车队周围更是足足有五六十个身穿丝绸衣服的骑马大汉守护。
丝绸衣服,并不仅仅是近身侍卫的象征,也可以抵挡箭矢弓弩的伤害,刺入体内后能轻轻一扯便拔出,从而继续战斗。
在部落的时期,可谓价格昂贵,极少有人能穿得起!
“还是别节外生枝,咱们还不了解这里的情况。”马德超稳重的性格,摇了摇头劝说道。
车队越来越近,几个大汉骑马向三人走来,其中一个道:“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
能听得出来,他们是为了安全起见,毕竟这里挨着树林更容易隐蔽。
“我们是清风寨的村民,到大都去参加勇士选拔。”秦烈站了起来如实回答。
“就你们这样,也想参加勇士?”带头的大汉,打量了三人一眼,话语中带着鄙夷道。
基因与环境不同,部落的人普遍十分高大强壮,这也是外界发现“巨人”尸骨的原因,秦烈三人相比起来,明显“瘦弱”了许多。
何况穿的又十分寒酸,他们瞧不起也很正常!
“阿哥,你快看看,萌妹子真漂亮。”就在这时,阿莎两人在树林中走了出来笑着喊道。
还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却恰到好处的衬托出卡哇伊般的小脸,与阿莎的“脱俗”相比,更像个邻家妹子般阳光灿烂。
两人湿漉漉的头发,绝美的样子,几个大汉看的都眼睛发直。
“嗯,女孩就该这样才好。”秦烈点了点头回答。
“这样好?你到底出没出过远门?年轻姑娘打扮成这样怎么能行?”
大汉一连串的提醒呵斥,随即笑眯眯的继续道:“只要与车队同行,我们会保护你们的!”
从色迷迷的神情上,便能看出不是什么好鸟,肯定在打两个Y头的主意。
“你们是什么人呢?为什么要相信你?”阿莎撇了撇小嘴开口询问。
“哈哈哈,在天龙部落的地盘上,谁敢打我们的主意?”
大汉头目的脸上带着得意继续道:“马车里坐的,可是神安部落首领的大公子,我们是飞龙部落首领的贴身守卫,谁敢有这么大的胆子?”
“就是,跟着我们尽管放心就行!”
“快点走吧姑娘,天马上就要黑了,找个地方扎营快活快活!”
……
旁边的大汉们,也纷纷带着调笑的语气道。
从这点也足以看出天龙部落的现状,连贴身守卫都这副德性,部落首领又能好到哪儿去?
说白了,没有主子的撑腰,他们哪来这么大的胆子底气?与人的本性有关,更主要是的一种长期的纵容。
“是吗?你们还是先保护好大公子,以免被人劫了,回去无法交差!”秦烈微笑着说道。
“你说什么?谁敢……”大汉一愣,立马提高了警惕大喊道。
嗖!嗖!
他话没说完,只见在车队周围的草地上,突然出现十几条身影,拿着明晃晃的锋刃向护卫冲去。
动作快如闪电,又是“破土”而出,守卫虽身手不弱,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眨眼间便有几个倒在了血泊中。xǐυmь.℃òm
“保护公子!”
大汉反应了过来,看了秦烈几人一眼,恶狠狠道:“他们是一伙的,干掉他们!”
他话音刚落,旁边几个手下便拔出佩刀向秦烈砍了过来。
“蠢货,要是跟他们一伙,还会提醒你吗?”马德超伸手扣住一个大汉的手腕,反手一撩,将对方胸口的衣服上,划出一道口子道。
这些贴身侍卫虽身手不错,但与三人却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少废话,不是一伙,又怎么知道他们埋伏在那里。”
大汉非但不领情,或者说,是觉得自己反应够快,恼羞成怒继续道:“大家一起上,杀了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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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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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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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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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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