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乐兄弟,你赢了!”大春没说继续比下去,直接就认输了。
“移动靶子不打了?”小桐代为询问,小乐镇住大春的这一手,不仅洗去了小桐的所有担心,还让他颇为得意,言语中都能听得出来炫耀的味道。
“不用比了,我认输了,小乐兄弟的枪法不是我能比得上的,不过若是小乐兄弟愿意露上一手,让我们白石山的弟兄们开开眼界,那就求之不得了。”大春的话说的不卑不亢,连小桐都感觉不到他有为比试输了的失落。
吴非自认为做不到大春这般大度,尽管上场和小乐比试的不是他,但是见到小乐神乎其神的枪技后,他的失落感是非常的强烈。倒不是他想小乐输,而是觉得自己要赶上他,希望太过于渺茫。
“是啊,小乐兄弟,你就露上一手,让白石山的弟兄们见识见识。”伍队长先是附和了一句,接着又对郭叔说道:“不愧是郭当家的亲传,这手枪法恐怕整个保定境内都难找出第三人。”他这话中是把郭叔和小乐一起夸了进去。
“只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把式,真正上到战场上还是伍队长大春兄弟你们管用。”郭叔谦虚了一句,“小乐,既然伍队长都已经开口了,你就打两枪试试,也让我看看最近的体能训练有没有让你的枪感生疏了。”
小乐默默地点了一下头,从子袋中取出了一桥夹子弹,压进了弹仓。
举枪之前,忽然扭头看向了吴非,也向他点了一下头,这是在暗示吴非,要他看好自己是如何射击的。
可没料到,吴非像根木头似的杵在了原地,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小乐的这个微小动作。
枪感,这两个字吴非已经不是头一次听到了,不管是郭叔还是三当家,还是二马山上走得近的几个土匪,都听到过说他们说自己的枪感很好。吴非也清楚,自己每一次摸到枪,全身就会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老朋友见面似地特别的亲切。这种感觉第一次出现在自己身上时,还是在省城那里,拿到萍姐扔进自己粪桶的那支短枪。后来又发现,只要是涉及到枪这方面的,自己就有一种无师自通的功能。不管是旁人擦枪、练枪、打枪,还是分解组装枪,只要自己看到过程,便会被牢牢地记住,而且还能够一步不差地复制这些动作。这些还不算,吴非清楚地记得,上次战场上,自己所开的那一枪,所打死的那个伪军,也都是靠着自己观察郭叔的动作而做到的。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枪感吗?吴非心里已经下了结论,也笃定自己所拥有的这项长处,将会是替萍姐小四报仇的最有利的武器。
“吴非,吴非。”小桐轻轻拉了一下吴非的衣服,提醒着他:“小乐在叫你。”
“啊?哦!”
吴非如梦初醒,忙看向小乐,见他努了下嘴,还朝着他手中的枪使了个小眼色,便立刻明白了,他这是要自己好好看着。
郭叔这段时间只是在强化体能,还完全没教过吴非怎么动枪,小乐这个举动是明摆着要“越俎代庖”了。
吴非心里明镜似的,但是同样的有些心虚,目光不由自主地瞄向了郭叔。
在场的人都不是傻子,尽管不会像郭叔和小桐那么了解内情,但是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小乐这是要教吴非打枪。
现场公开教学?这对于白色山的人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大春还有几个自认为枪法很好的人,更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小乐,生怕遗漏了什么动作。
吴非倒不担心会遗漏什么动作要领,就算没看见,他也相信以后的日子里小乐会再度教他,甚至会手把手地教。此刻他最为担心的是郭叔,小乐自作主张而且还是众目睽睽之下这样做,会不会惹恼郭叔。
果然,吴非瞄过去的时候,就发现郭叔的脸铁青的可怕,看他的眼神也是有几分愤怒,但吴非能够感觉到,郭叔这样看自己,绝对不会只是因为小乐要教自己打枪,至于倒底是为什么,那就真的不得而之了。
小乐也发觉到了郭叔的异样,他忽然脸红了,神情也有点奇奇怪怪,不过很快他就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朝着伍队长点了下头,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
两个名白石山游击队的人在伍队长的授意下,奔向了土坡前的靶子,很快靶子就被他们扛进了那边的沟里。
其实这条沟并不是什么天然的沟渠,是故意挖出来的壕沟,和战壕有些相似,只是比战壕深上一米左右,通常作为报靶人员藏身之所。小乐知道这一点,但是他比划出来的手势,让小桐翻译错误,吴非才真正的以为是条深沟。
两个靶子对向移动着,整度不算快,可是对于射击来说,难度增加的不是星儿半点。
小乐没有托大,半提着枪,凝目注视着匀速移动的靶子。
打麦场边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庄子里的乡亲们听说了有神枪手,甚至把大春都比赢了,都凑到了这儿来看热闹。m.χIùmЬ.CǒM
和先前只有白石山游击队的人相比,无组织无纪律的老百姓们在场边那可是指指点点,话说个不停,明显要嘈杂了许多。
小乐似乎是有点不适应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焦点,靶子来回移动了三次,他都没有开过一枪,甚至是连枪举都没举起来。
老百姓的耐心本就不会很好,见小乐迟迟不开枪,议论声就更大了,还有的小媳妇大姑娘大声地说着些调皮话,有些话吴非听着都脸红,就更别提小乐了。
“静心宁神!”郭叔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人是枪的主人,不要被枪羁绊住思想和灵魂。”
听到了这句话后,小乐眼睛忽然闪过一抹亮光,半拎着的步枪猛地被提起,左手迅速把住护木,瞄都没瞄就扣响了扳机。
吴非似乎能够看见子弹从枪口射出,高速旋转着透过枪靶,没入到土坡里。
“打中了!”
“打中了!”
…………
打麦场一片欢呼声。
吴非没有和小桐一样欢呼,甚至是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化,他看着平静如水的小乐,耳中回响着郭叔的话:人是枪的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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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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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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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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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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