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
他的头确实大,至少比我的还大上两圈。
白色衬衫,撕裂两道口子,上边染满血迹,不是鲜血,而是鬼血。
人血鲜红。
鬼血黑红。
在大头的身后,还跟着一道白色影子,不是鬼窟的鬼王,也不是皱纹堆积的老太婆,而是那具白色丧尸,当时在石塘河,抓伤村长方福存的那具冷尸。
白色丧尸穿着古代的线甲,好像一个死去多年的将军,宽大骨架,近乎石化的一层人皮架在上边,步伐生风,在疯狂追杀大头。
那个横乱在沟壑死去的太平道男子,肯定是被他杀死开膛!
戈殇与周老同时冲了过去,刚到那里,白光一闪,再看去,白色丧尸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地面上,也不见什么遁地的洞穴?
真会遁地术?
说不清,这是尸,还是鬼的一个存在。
“你怎么回事?”戈殇开口,开始帮大头治疗伤势。
“呸!”
吐了口血水,脑袋大身体小瘦弱的大头,一脸晦气相道,“倒了血霉了,那鬼魍娶妻,根本没有啥宝贝,就一截不值钱的阴沉木,关键时刻,还被一个老巫婆发现,要不是我《请神》,请了一位叔祖帮忙,就真回不来了。”
大头脸色很差,显然真经历了一场人鬼大战。
至于他说的“请神”,我只懂字理间的表面意思。
周老道,“白色丧尸?”
大头深吐一口大气,喜怒形于色,“这鬼东西从死水潭钻出来,刚好碰头,趁我病要我命,跟他斗了几个回合,我的一把宝贝剑都折了。”
吃了些东西,坐在篝火旁取暖,大头气色好了不少,取出那截阴沉木,脸庞升起狡猾笑容,道,“对我们活人来说,这阴沉木可以打个棺木,那些鬼王,则用它造了一个阴床,大婚当日,床都被我扛走,不知道他会多气。”
“原来是你惹怒了鬼王!”戈殇道,“怪不得,会发生小鬼搜山!”
我则问道,“大头,你说那具白色丧尸,是从死水潭深处钻出来?”
大头回道,“是,怎么了?”
我看向周老,道,“周老,这该不会是守墓尸吧?”
周老微微点头,道,“墓口未开,死物外走,只有这一个解释了!”
这种真龙墓,也只有“护墓人”、“护墓兽”可以外出,毕竟是介于生、死之间的怪物,也要吃东西。
当然,护墓者,也分内外。
“提灯守夜人”的那种尸奴,常年提灯在墓道墓室内行走,属于是在内的守墓人。
大头咧嘴一笑,配上他那“巨大头颅”,显得有些诡异,“我在它身上,撒了一些荧光粉,等一下,趁天亮前,我们去追踪,就能一目了然了。”
戈殇嗔怒一声,道,“死水潭上空,现在是鬼王娶亲,不要多生事端!”
凌晨四点多,我们还是乘着夜色出发了。
周老留在原地,他年纪很大了,经不起一夜来回折腾。
回到死水潭,潭岸边,地面出现凌乱的脚印,的确有一些粉末光点。
大头摇晃着大脑袋,一脸可惜道,“鬼东西,又钻回水里去了?”大头这个人喜怒形于色,不善藏拙,心思很容易猜测,他想尾随白色丧尸,找到墓口。
戈殇望了望四周地形,然后看向我,“林三,你随周老学阴阳堪舆,也有不少时日,你到底掌握了多少?”
我只得道,“浅显理论。”
“可不是吗?”大头咧咧说道,“就这点时间,最多能背一些禁忌要点而已,哪有什么可以速成?林三,别灰心,当年我修那个《请神》手段,可是足足用了五年,期间,好些次差点喋血扑坟……”
大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戈殇道,“对这里事,你说说看!”
这是要考我,戈殇出自“戈门”,与坟头师戈坟同宗,只是另外拜师,去画符写箓,所以戈殇对于“堪舆坟墓”这一行,只限于表面。
否则的话,墓口早被她看出来了。
我道,“白色丧尸,没有潜入水潭,而是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
大头连忙道,“在哪?”
我指了指水潭上方,道,“那座最大的主山!”
大头诧异道,“不会吧?昨天我走了一次,另外那边更加荒凉,死气沉沉的,到处是尖锐的顽石,也没有路,丧尸跑去那里干嘛?”
我道,“从墓口回去!”
戈殇盛气凌人道,“胡说八道,进墓的口子,绝不会在那边,应该是在鬼洞附近。”
我道,“信不信由你!”
说实话,对于倨傲无礼、目中无人的戈殇,我也没什么好印象。不多时,大头还是拉上不情愿的戈殇,攀登山石,走往最大最高的山上。
这一趟路,异常难走。
登到最高点,东边天际,一片鱼肚白,已有朝曦升起,即将要天亮了。
大头问道,“林三,怎么说墓口会这一边?”
我道,“无论皇陵、官坟、民葬,一般都要选择“前有照,后有靠”的地方,即前有水流穿过,后有山峰为靠,境内层峦叠翠,就是说墓地要枕山面水。”
这片竖水浜,也就死水潭这里附和条件。
戈殇眼高于天的表情,道,“依山傍水,鬼窟的那边,也符合条件,这点你怎么说?”
我道,“风水理论讲求藏风聚气,所谓: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葬书》认为水面越大,聚气越厚,财富也就越厚。”
从这里,不仅能看到死水潭全貌,还能见一条流淌划过的穷水河。
大头出自道教龙虎山,道教讲究修身养性,他却迥然不同,因为做事太急躁了,“林三,别绕弯饶水了,你就明说,墓口究竟在哪?”
戈殇也望了过来。
我并不急,而是道,“经书说:水流在土外,叫外气,外气横行成为界水,土内的生气自然止聚。经书又说:浅深得乘,风水自成。士为生气之母,有土才有气。气是水之母,有气才有水。所以藏在干涸燥热的地方的气要浅,藏在平坦地带的气要深。”
藏在干涸燥热的地方的气要浅?
大头就记住了这一句,道,“林三,你是说墓口并不深?”
我道,“我们所站的这座山,就是墓口的明堂!”
明堂,是放茶酒菜肴祭品的坟前区域。
戈殇道,“明堂讲究平整,怎么竖立撑天?”
我道,“因为葬着的,是一位皇帝,秉承天命的人,他有那种命理。”
戈殇冷冷道,“皇帝?只不过是一个山大王罢了,说白了,就是一个土匪头子,哪有什么皇命?”
我道,“他终究起了国号,凿了玉玺,得百人十官跪拜,能做到这一步,就说明他的命不同了。”很多东西,都是玄而又玄的。
坐下大山,下边是高低不平的沟壑。
寻穴。
如果是北方的摸金校尉,则要用铲子,一处处地方挖掘凿土的方法。
那一套我也不懂,不过周老传授过方法,那就是看界水,经书说:气有风吹就散失,遇上界水就止步,古代人聚集气使它不散失,用界水限制它不再运行。
“哐!”
不多时,我和大头合力拉起两个铁环,脚底下,出现一个黑幽幽的窟窿,手电筒找下去,是一段斜下的石头阶梯,台阶并不是铺满灰尘,而是有脚印。
而且,脚印上,还有一些未干的水质。
看来,那具白色丧尸,就是从这里回去的!
大头显得很兴奋,刚想下去,就被我拦住了,“你们这趟过来,不会真为了金银财宝吧?”
大头连忙道,“怎么会,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这竖水浜的祸患,避免这里的死物扩散,影响到附近十几个村子的安全。”
我道,“既然如此,就别下去了,你们解决了鬼窟的鬼,以及这具白色丧尸,就算完成任务。”在过来前,周老凑到我耳旁,嘱咐了我三次,“寻到墓口,千万不能下去,此墓,不是一般人能探的!”
戈殇,也不赞同鲁莽进墓。
往回走时,大头一个劲唉声叹气道,“本来,想找点钱财,回去建设龙虎山家乡的,现在也泡汤了!”
我,“……”
回到篝火,周老已经睡着,天也亮了。
“林三,睡一觉,到时候去一趟鬼窟,趁白天时间,将它们都收了!”戈殇说道。
“我不会捉鬼,你们去吧!”我直接拒绝道。
“哼!”戈殇脸色沉了下来,“此次人物,你能助我们一臂之力,以后会算在你的履历本上!”这女人绝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我说道,“诡局部门,算了!”
以戈殇、大头的能力,想要收了鬼窟的众多鬼物,根本不现实。
这点我看得很清楚。
倒头就睡,不理会戈殇欲要吃人的表情。
日上三竿,骄阳高照,我们被热醒了,这山里的天气,昼热夜冷。
“林三,你真不愿走?”收拾好东西,戈殇盛气凌人说道。
“不去!”我更是直接。
“你这种胆小怕死的人,最好不要进诡局,否则丢死人!”戈殇一副气冲志骄的表情,他旁边的大头,就显得亲和得多,“林三,其实这次,我们需要你的帮忙!”
我道,“要扎一个鬼牢?”
这话一出,戈殇与大头皆是一愣,显得很震惊,“你怎么知道?”
我嘲讽了一句,道,“你们诡局的人,这点任务都完成不了,真是丢人瞎眼!”一句话,原本目空一切的戈殇,脸色也涨红了,看着就像一个要发疯的母夜叉,狠狠念道,“没有你林三,此事照办!”
我平静道,“好,如果你不小心殉职了,我会替你扎八抬大轿烧过去!”
“轰!”
旁边一块盆口大的岩石,被戈殇一剑劈成两半,火星四射。
周老一直没有劝架,此时才道,“你们去鬼窟,我和林三处理那具丧尸,就此分道扬镳!”很显然,这戈殇视人犹芥看不起人的性格,周老也看不下去了。
真是各走各路。
我和周老再一次到了那个墓口,我道,“周老,以我们两个的能力,还是守株待兔吧?”
周老摇头,“夜里,我也对付不了它,只能是趁白天斩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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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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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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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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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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