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朗气清,初夏的清晨被昨夜的微微凝结出的一滴露珠滴落而下。
四月的天气,本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是为知为何,昨夜突然降寒,可是,又在即将天明之时这露寒急急退去,所以,才形成了这样的景色。
不过,或许正是因为突降,所以今日一早,便猛的感觉空气十分清新。
吱呀一声,一户人家的门轻轻的开启,一个可爱的娃儿将头伸了出来,不过,又很快被大人给抓了回去。
今日,非常特别,他们是很想一睹这个绝世新郎的风姿,可是他们又不敢,因为他们怕将这个如仙人一般的男人给吓退了,所以,只能透过门缝看着外头的情况。
而这不是一家的想法,而是所有家的想法,所以,今日的京都大街一派的安静,就像是他们依旧沉睡一般。
吧哒,吧哒。
一阵马蹄踏着大街上的青石板响了起来,突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他们的面前晃过,他们甚至连那骑马之人的样貌都没有看清楚,便就过去了,不过,看背影也是一样啊。
“哇,是神仙吗?”不懂得的娃儿睁大眼睛脱口而出。
“什么神仙,那是世子,是世子明白吗。”大人们纠正,不过,他们自己的心里也暗想着,是神仙吧,还是一个身着着新郎喜服的神仙。
“哦,我知道了,昨儿个我们吃的就是这位世子流水席,是吗?”娃儿又道。
“是的。”大人点头。
“那,那我成亲的时候,爹爹你也给孩儿办个七日流水宴吧,让孩儿也风光风光,就,就跟这世子一样。”娃儿咯咯笑道。
大人看着这娃儿,脸色瞬间一黑,办七日流水宴?就是把他当猪一般的论斤卖了也弄不来吧。
叶府。
也安静,十分的安静。
明明是大小姐的成亲之日,可是叶府就像是没有这回事似的,不过,丫鬟婆子们却不会不当一回事,看看那堆成山的聘礼和嫁妆,足够她们羡慕几辈子的了。
安夫人将妹子的最后一缕发丝固定,而后,慎重的将这凤冠给她戴上,叶琉璃长得本就极美,再加上凤冠的庄重,凤服的威严,这便越发的叫人不敢直视了。
安夫人想要说什么,可是,最终却又开不了口,因为这个美新娘并没有说话的意思,她,也十分沉静,沉静就像是不是她出嫁似的。
够奇怪,也够让人难以理解的吧,身为一个新娘有这样的表情,这天下间,也只怕是只有她叶琉璃了。
庄姑也不说话,默默的将这喜帕盖住,小心的扶起她,走出诫思院。
院子里,此时站满了人,上上下下二十个丫鬟婆子分成两排而立,目送着伺候了一年的大小姐。大小姐没有从叶府带走除庄姑和春草之外的任何奴仆,不知为何,她们居然还有一丝的不舍。
大小姐一出现,她们便又齐齐的跪了下来,爬在地主,一动不动,都说大小姐如何的厉害,可是对于她们,她还真的没有出过半分的手,该给的,也是一样不少,比如起那些个摆着主子的谱的人来说,她们要幸福许多。
叶琉璃受了她们这一拜,手微微一挥,春草便从一边的赏钱箱子里每人给了个丰厚的赏钱。
“谢大小姐赏赐,恭喜大小姐,贺喜大小姐。”
声音清朗,又真心。
安夫人见此,不忍落泪,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女儿出嫁一般。
只是,叶琉璃踩着红毯刚走到院前,叶浩便出现,庄姑一副防备的表情,这位叶府大公子此时出现,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叶浩呵呵一笑,“你们不必如此,从来女子出嫁都是由着兄弟背出府的,你这样出去,不合规矩。”
他说得没错,这是不合规矩,可是……那也不能由他来背。
庄姑刚想说什么,安知宴一袭的红袍出现。
“什么由兄弟来背?难道,就不能由我这个小外甥来背吗?叶大公子,你的好意我们多谢了,小姨,小外甥来晚了,不过,还好没有错过。”安知宴认真的说道。
庄姑看着安公子,第一次感觉安公子不是个纨绔,梳的发束,穿的衣衫都很合规矩也都很喜庆。Χiυmъ.cοΜ
“安公子,只怕,你不是最合适的人选吧。”叶浩紧逼不放。
“是不是也不是你说了算,怎么,你以为你这个曾经害过小姨之人,就是合适的人选吗?”安知宴也不相让。
“你?”
“哼,叶浩,你还是退下去吧,这里,没你什么事。”
一时之间,二人在这里在这个时候又对上了。
庄姑也不知如何评判了,若是主让叶浩来背,那还真的不满意,毕竟是罗春芳的儿子,若是让安知宴吧,可惜,辈份不对啊,成婚这事儿,可不是一般,马虎不得啊。
那,那这下怎么办?
“不如,就让我来吧。”
就在此时,又是一个意外之人走了过来。
这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沉着稳重,而且看上去也是经过了一翻精心的装扮,看上去俨然是一个很可靠的长辈。
是他?
黎超?
叶琉璃怎么也没想到,这会子过来的,会是这个男人,不过,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叶大小姐莫怕,这次黎某过来是,是以你姐夫的义弟身份过来贺喜的。”黎超笑道,眼晴里没有任何觊觎之色,而且只是真的像是一个长辈似的眼神。
姐夫的义弟?
这关系,有点绕啊。
众人一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反倒是一边的吴嬷嬷震惊,“夫人,该不会是,是老爷他……?”
啊?
安夫人也是一怔,“不会吧,他行事一向谨慎,不可能像我一样不着调的认亲啊。”
呃,夫人,你这样说老爷,真的好吗?
不过,黎超却是文文而道,“见过嫂夫人,安兄就在叶府门外,他说在那处等夫人,还有,我与安兄一见如故,不是什么不着调的认亲,还有就是,此时最重要的是,如何背义妹出门吧。”
这才是正经。
而在这种时候,说这些也的确是不妥。
不过,对于这个七拐八绕的义兄,众人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目光又一齐的看向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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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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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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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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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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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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