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有许多动物都有灵性,在现代认识最多的是狗,狗被称为人类的朋友,而在这里也是一样,在这古代,马就跟现代的狗一样,也被称为好朋友,俗话说得好,老马识途。
所以,叶琉璃遇到一匹好马,她怎会放过?更何况,这可是那个小气的男人送她的,她更不会放过来。
坚定的目光再起,“春风吹,战鼓雷,这个世界谁怕谁,来吧,今儿个要是不制服你,我叶琉璃三个字就倒过来写。”
驾。
马鞭毫不客气的打在马腚之上,那马儿一个吃痛,往林子深处跑了进去。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还有另一匹枣红大马也跟着进入林子里。
……
另一处。
一个俏丽的丫鬟急急的穿过人群,没人发现她的不对,因为这里有好多个焦急的丫鬟,全都是给自己的小姐安置物品。
司琴小心的看了看周边,发现没人注意,这才进帐。
帐下美人早就端坐在那处,神情略有焦躁,见司琴一来,脸上的立即换上喜色。
“怎么样?可有探到他在哪儿?”罗如烟眼睛发亮。
“小姐不必着急,奴婢打听过了,他在马场,好像是在骑马,极有可能是想在此次秋猎之中占得头拔。”
罗如烟喜上眉梢,嘴角的笑容也越发的深了,“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人,他是一个有志向的男子。”
司琴担心,“可是小姐,那个人他,他不是良人啊,奴婢早就听说过,他与郡主是早有婚约的,否则,青缨长公主也不会如此看中了,小姐,你可不要糊涂啊。”
罗如烟不以为然,“我糊涂?呵,司琴,他的事我又怎会不懂?你也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他便愿意为他做一切,哪怕是要用我的命去换。再者说了,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向大公子那般优秀的男子,总不可能让郡主一个人全占了吧。”www.xiumb.com
更重要的是,她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在妻之下弄个平妻或贵妾,她聪明,她手段厉害,光是这两点,她就足够资格站在那个男人身边,为他出谋划策。
罗如烟笑容扩大,退一万步说了,正妻又算什么,只不过是个名头而已,这世间的男人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喜欢自己的正妻的,还不是因为正妻的名头才娶的她?
所以,她更加有理由相信,向天也是因为郡主的名头才会与那个女人扯上关系的。
“……还有,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就不信,以我的能力摘不下这颗月来。”
司琴看着小姐这般表情,依旧放心不下,“小姐,你虽说得没错,可是老爷不会答应的。”
“他不答应?他有什么权利不答应?他不是很早就将我抛弃了吗?”
“可是老爷那是为了你好,这叶府在京都,而且姑奶奶你也十分看中,你与安小姐的线还不是通过她来安排的?”
小姐能与安小姐成为好友,还能得个“绝色双娇”的名头,甚至就是这五年来的秋猎名额,都是罗氏一手促成,她也慕阁老的嫡小姐是手帕之交,不,现在应该叫慕贵妃了,要不是有慕贵妃几次的宫宴安排,小姐不可能有如今的名头的。
说实在的,这姑奶奶对小姐好得没话说,就算是亲生的女儿也不过如此吧。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我不需要她的任何帮助,难道我罗如烟就没有那个本事要靠一个平妻来为我铺路吗?她只知道给我安排这个安排那个,那她有没有问过我,到底什么才是我喜欢的?”
罗如烟手指紧,眼内怒光分明。
五岁之时便被人送过来,罗府中人没有对她有一句交代,只一句安心休养为借口将她打发了,而罗春芳呢,更是可笑了,自己在叶府是个什么光景她不知道吗?还硬生重的要接她来?
暗地里她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多少人的闲话,她不知道吧,叶老夫人在无人之时又给了她多少压力,她也不知道吧,她有多思想曲州有多想回罗府,她更不知道吧。
罗春芳她只知道给自己铺路,只知道暗中将叶府的主权紧握在手,她可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所以,她不需要她,以前不需要,现在就更不需要了。
“小,小姐?”司琴万分心疼。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你若是真的帮我就给我好好的盯住向大公子的动静。”
“是,小姐,奴婢会的。”
……
叶琉璃怎么也没想到,狂马进林子会遇到一个很不喜欢的男人。
平视过去,向天一袭锦色衣袍,琼花玉树在,远远望去就是个动人心魄的翩翩佳公子,再加上身下那匹枣红大马,更将他的琼树般的容颜衬得越发的撩人。
或许,在南渊女人的眼中,向天就是仅次于宗政九的第二佳婿人选吧,无论哪一方面,都更叫女人欢心。
可是实际上这个男人阴狠得可以。
他可以笑着杀人,不论那个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他可以笑看着自己的两个手下死在银环蛇下,还会很无情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不过,她就好奇,这个男人来找她到底是干什么?上回他被玉佩打的还够痛吗?
“你缠着我,到底想干什么?”
叶琉璃开门见山,兜圈子,根本就是浪费时间和表情,她现在很累了,不想做这些无用的事情。
向天眼睛里的占有欲更加的明显了,方才,他看到了她是如何驯这烈风的,那种不服输,那种强势是南渊小姐里没有的,他也很喜欢这种女人,他想要这个女人在他的身边。
“叶大小姐果然让人刮目相看。”
“哼,不要说这些个废话,向大公子有话就直说,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耗。”
娘的,有事说事,说那些个废话干嘛,他该真不会以为她是看上他了吧?
想到这里,叶琉璃一副看怪物的表情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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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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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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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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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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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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