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壮姑没有说话,她现在已经失去了发言的资格,只能默默乞求姑娘一切安好吧。
……
昌州。
离京都还有十五天的路程。
叶琉璃也不知不觉的跟了这个男人十五天,而在这十五天里心绞痛发作了无数次,可是美公子不知道的是,一次比一次轻,他更不知道的是,只要再给她三天时间,他点的什么破穴,就要被冲开了。
当然,最好是有一个什么巨大的外力朝她打来助她冲破穴道这就最好了。
“不要打什么歪主意,这里,可是我的地盘。”向天看着这个只到他肩头的小女人无情的警告道。
“呵,我打什么歪主意难道你不知道?昌州是你的地盘我怎么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这里住着一个前朝的公主,难不成你跟那个前朝的公主有一腿?”
说罢,她还真用别样的眼光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尤其是最后将目光放在了他的下腹,目光灼灼。
向天脸色又黑了起来,她的目光让他以为自己没穿裤子一样。
“够了,要再不收起来,本公子一定挖它们下来泡酒喝。”
她撇了撇嘴,“无趣。”
而后,抬脚便走入一家看上去十分高挡和热闹的酒楼。
向四不喜她,“主子,你就真的想将她放到身边?”
这一路之上大气小气的没少受,虽然只是一句话,可是说出来,却是那样的让人吐血,到了水边她要洗澡,偷看了的几几短三寸,到了酒管点的又是黄豆焖猪脚的下奶饭菜,见到某位漂亮姑娘毫不客气的摸了人家姑娘的屁股,而且还用一脸鄙夷的目光看着主子,险些被人全城追杀。
苍天,他们实在是受不了了,这姑娘惹祸的本事,真不小。
“放?放了她好让她惹下更大的祸事吗?”
向天也想放,他有些后悔了让这个女人跟在身边,一出出不断,比宗政九派人暗中追杀他还要来得让人恼火。
可是,如果放了他似乎又有些舍不得,至于舍不得哪里,他到现在也没弄明白,总之,先留着吧,只要她听话……算了,这话说了不下十次,依旧没见她听话到哪里去。
“……小二,我要木瓜炖白耳,花生卤猪蹄,莴笋牛肉丝,再弄个汤就用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四样各少许,三碗水煎成一碗,然后给我端过来,听明白了吗?”
叶琉璃一副认真的交代。
“姑娘放心,听明白了,一会儿便给你上上来。”小二吆喝去吩咐厨房了。m.xiumb.com
向天一到,她居然将饭菜给点齐了,不过,他的脸更加的黑了,要是他所料不错,这些都是丰胸的吧,按了按额角,他真应该杀了,不该留。
暗中的暗风也是嘴抽,姑娘这气死人不尝命的本事,真强,不过,向大公子的苦日子应该就要到头了,主子也应该到了昌州吧。
底下,向天全程黑着脸,看着这个吃得比猪还要香的女人,手指咯咯紧握在。
“向公子。”
就在此时,一道极柔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打扮十分光鲜的女子款款而行,脸上的笑容比春天的花儿还要美丽。
叶琉璃一边吃着猪蹄,一边欣赏着美女,再看了看方才拿骨头的油油的手。
向天心头一紧,低声警告,“你可不要乱来,要是惹怒了青缨公主,你就拿人头去赔吧。”
可不要再摸人家的屁股了,否则,他护国公大公子的脸就要全部丢光。
叶琉璃秀眉轻挑,淡定的拿起了一边的湿帕子,擦起手来,“果然有一腿。”
卟。
众人又要吐血。
青缨公主的年纪可以做他的祖母了,他就算是再没眼光,也不可能对老女人有兴趣吧。
“向公子,长公主知道你来了,特让奴婢前来接驾,向公子,请。”冬青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美丽起来。
护国公大公子向天,俊美绝伦,气质温雅,她见一次就忍心不住动一次心,只可惜,向公子是郡主看中的人,她是没这个福份了。
“冬青姑娘辛苦了。”
二人一番客道。
叶琉璃看着这二人打着无聊的官腔,明明一个郎发电,一个女花痴,却还要在这里演一出客道的浓情蜜意。
不过,他们也最终从这个高挡的酒楼移到了青缨长公主的府邸。
青缨长公主,前朝遗留下来的公主,本名姓慕,可惜,被后来的南王也就是当今天的皇上夺了权,南氏皇帝为了表达自己对前朝之人的敬重,特意将这昌州许给青缨长公主,让其在这里休养。
名为修养,实为监视。
而长公主也是个聪明,行事极为低调,不闹事,无要求,久有而久之皇上对她放下诫心,对她也慢慢敬重了起来,只要宫里有好的东西,也不忘记这个前朝青缨。
叶琉璃再看看这个美男子,他说这里是他的地盘?这话就得考量一二了,难不成,真的跟那长公主有一腿,那长公主高兴了,所以才将昌州城暗地里给了他?
思虑间,他们已经进入了长公主府,粉白的墙壁高高耸起,从这个角度上看,一望无边,马车每走一段距离就会有一座四方青石灯柱。
这种灯柱一般是皇家专且,其内燃物是松油,而要点亮这些灯柱则是需要大量的松油,这种松油贵不说,而且还稀少。就算是能用钱买得到,这样长年累用想必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吧。
“果然是皇室出品,就是比一般的府要大气得多。”
“是吗?那,你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想,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多了未必是好,向大公子,不要告诉我你最近缺钱吧?”
叶琉璃勾唇,看着向美男闪过一抹冷意她便知道自己猜对了,这个男人还真是缺钱花。
“哼,总有一天,我会扒了你的皮卖钱。”
“那公子你就要失望了,我的皮一文不值。”
就在向天要回嘴的时候,外头又传来冬青的声音。
“不知世子驾到,恕冬青未有远迎。”
而且,冬青的声音更柔……更骚。
不过,向天震惊的不是冬青的声音,而是冬青嘴里的那句,“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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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即离
两军交战,凭空跌出个俏娘子,俏娘子眉头一挑,砸死了你们的军师,姐代替他。什么?不信?那看好了。排兵布阵,运筹帷幄,她一己之力击退二十万精兵。可本事大了是非多,她睡个觉都能被掳走。掳走她的还是个眉目如画的贵公子。算了,看在你帅的份儿上,本姑娘不计较。却不想这个贵公子说她是天祁国威武大将军之女,纨绔不化是她,草包无能是她,欺善怕恶是她,不识墨宝也是她……什么?!这说的是她?!她瞪眼,她堂堂一现代特工,能如此不堪?睁大你们的狗眼看好了,姐不是草包,姐擅心计,懂谋略,最喜欢打脸虐渣。却不想,贵公子轻轻一笑,真巧,你说的我也喜欢,包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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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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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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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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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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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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