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雅没有想到,这才只是开始呢。
随着吴世雄名下产业被越查越多,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警局终于决定逮捕吴世雄,铲除盘踞在城南多年的这颗大毒瘤。
吴世雄提前得到风声,躲了起来。所有的卡都被冻结了,他身带的现金又不多,虽然已是春天,但晚的风吹在身依然跟小刀子似的。吴世雄穿着单薄的衣裳,躲在个偏僻小旅馆里,如困兽一般。
短短几天他憔悴的不成样子,整个人都老了十岁,任谁见了也不能把这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和赫赫有名的吴世雄联系在一起。
吴世雄深知自己只要进去了,别想再出来了。这么多年他都做了些什么,他自己最清楚。所以他是绝对不能被警察抓住的,他要逃出去,只要逃出去有出路,他在国外还存了大批金条,他还想着东山再起。
其他的人不敢联系,吴世雄给程雅打电话,问她借钱,让她想办法把他送出去。
程雅能有什么办法?吴世雄现在是在逃的通缉犯,这样的人她怎么会愿意和他有瓜葛?“吴哥,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敢给我打电话?你只手通天都没有办法,我一孕妇能有什么办法?”简直是心惊肉跳,生怕警察查到她的头来。
至于借钱,那更不可能了。明知道借出去是打水漂,她又不傻?不过程雅还是很了解吴世雄的,为防止他狗急跳墙,一点不借是不可能的,忍痛借了一万找各种借口搪塞。
一万块钱够干什么的?牙缝都不够塞的。树倒猢狲倒,墙倒众人推,吴世雄可算是体会到了,心也不由起了疑心。
他在城南经营了二十多年,之前都好好的,怎么一夜之间警察门了呢?他手底下的产业不清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这一回警察认了真?是谁在整他?他非常想知道。
吴世雄虽然潜逃,却时刻关注着案件的进展,电视和报纸都有报道。他知道他那个心腹手下也没有被抓,不由精神振奋,他装成收破烂的老头,悄悄和他接了头。
这个心腹叫常猛,这些日子如丧家之犬一样惶恐,此刻看到自己的老板,激动的眼泪都掉下来了,“老板,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哭什么哭?没出息。”吴世雄很看不,问他:“你这边有什么消息吗?到底是谁在背后整我?是不是白辉那个忘恩负义的臭小子?早知道我废了他。”
除了白辉,还有谁对他的产业了解的如此清楚?吴世雄十分后悔,不该因一时的恻隐之心饶过他。
“应该不是他。”常猛摇头,“我本来也以为是他干的,出事后一直想找机会找他报仇,他现在给人当保镖,我跟了他好几天,并没有看到有警察找他。”
说到这里他迟疑了一下,看着吴世雄的脸,犹犹豫豫着说:“我倒是听到了点风声,说是有个女人举报,我特意找人打听了,只知道这个女人似乎姓程,再多的没有了。老板,您说是不是程冉冉那个小贱人?”
程冉冉是吴世雄的情妇之一,长得特别漂亮,被吴世雄一眼看。那个时候程冉冉还是个在校大学生,吴世雄把她弄到手还颇费了一番功夫。要说程冉冉恨他,那也是有的。
吴世雄却想起了另外一个人,那是程雅!种种迹象表明,程雅更为可疑。他的脸阴沉的可怕,
这一天,程雅和女儿走在路,被突然跳出来的吴世雄吓了一大跳。
看着眼前这个肮脏的拾荒老头,程雅脸满是厌恶,大声训斥,“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赶紧死开。”她往旁边躲,生怕沾一点脏东西。
“不会死,要不你示范一个!”老头不仅没走开,还阴仄仄的直视着程雅,“程雅,你的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
熟悉的声音让程雅不由一怔,这才看清眼前这个脏兮兮的老头哪里是什么拾荒的,分明是吴世雄。
吴世雄?他不是潜逃了吗?意识到这一点,程雅整个人更加慌张了,往后退了两大步,警惕的看着他,“你,你怎么在这?”飞快的朝左右看了看,见没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转向吴世雄,急切的说:“你疯了?!警察四下找你,你还敢露面?你赶紧走。”她催促着,生怕吴世雄连累到她,“你缺钱是吧?这是五千块现金,你拿着赶紧走,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她从钱包里把所有现金都掏了出来,“千万不要再来找我。”
吴世雄眼露凶光,一把把钱抢过来,人却没有走,“程雅,是不是你?”
“什么?”程雅被问的一愣,对吴世雄审视的目光,不由眉头一皱,“你什么意思?”
吴世雄前一步,“是不是你举报的我?你个臭婊子,我知道是你,你是条毒蛇,老子没亏待过你吧?你现在过了人人的日子居然转头把老子卖了——”一想起偌大的家业没了,他也被迫沦为丧家之犬,这么大年纪了还要东躲西藏,他怒不可揭。
“我举报你?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举报你呢?”程雅瞳孔一缩,她之前是祈祷过吴世雄进监狱,可说去举报他,她却从来没想过,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她跟过吴世雄三年,整整给他做过三年的地下情人,深知吴世雄此人的毒辣和关系,哪怕时隔多年之后,她也是与他虚与委蛇,不敢与他翻脸。
“你别血口喷人,不是我,我举报你有什么好处?”程雅急急分辩,“吴哥,咱们是什么情分?我程雅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吴哥,真的不是,你一定要相信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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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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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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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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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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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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