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多荒凉,土地贫瘠,然而陵州土地之肥沃,却是能与江南一较高下。
其中胭脂郡更是以盛产美人而闻名于整个陵州。其他临近胭脂郡的别郡年轻后生,若是谁能有幸娶上一位胭脂郡的水灵娘们儿,那可是一辈子都能扬眉吐气的天大喜事。
胭脂郡多豪阀勋贵,名门望族不计其数。豪门之中,又是以陆家和杨家为首。
北地多寒气,此时已是深秋,灯火通明的杨家宅院里,杨家家主杨成林披了一件名贵的貂皮大衣,正襟危坐在一张上等的黄花梨木太师椅上,借着烛光,正反复看着一封书信。
良久,杨成林右手捏起书信一角,将其放在烛火上点燃,直到火苗即将碰到手指的时候,才松开右手。
纸页落地,只留满地灰烬。
低声对侍立在旁的管家杨武吩咐了几句之后,杨武行礼告退,书房里又只剩下杨成林一人。
他刚刚得到消息,一个月前离家出走的幼女此刻居然去了荆州……
揉了揉眉头,杨成林无奈苦笑:“这妮子也忒不让人省心了。”
杨家家主的幼女杨应惜,打小便是闻名整个陵州的才女,其九岁时作的《云中雁》一诗,曾在整个陵州文坛引起巨大轰动,更是被当下的陵州文坛巨擘宋老夫子点评为女中才子。
只是杨成林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是将这个小女儿奉为掌上明珠,平时可以说是对其极为宠溺,这也就养成了杨应惜略显叛逆的性子。这不,一个月前趁着他前往幽州塞北城的空当,就偷偷的溜到了荆州。
……
驰来北马多娇气。
就在林修入城后不久,有两骑便在驿道上策马奔腾而去,那马背上的两人看上去都是丰姿神朗的俊逸年轻人,自然又是引来路人的不断惊叹。
到了城门口,二人翻身下马,其中一个稍稍显得更魁梧一些的年轻人,牵着马靠近另一位更加俊逸的年轻公子哥。
魁梧年轻人看着眼前的雄城,一双有神的大眼里满是好奇,脑袋往俊逸年轻人那里凑了凑:“小姐,咱们出了陵州,便是一路往这荆州而来,到底有什么事情啊?”
手拿折扇的俊逸公子哥合上那把在天水王朝能价值百金的象牙扇,旋即轻轻拍在魁梧年轻人的脑门上。
“小云,和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能叫我小姐,要叫我少爷!”俊逸公子哥瞪了魁梧年轻人一眼,语气却是有些无奈。
这年轻公子哥正是从陵州城离家出走的杨家明珠杨应惜,而那稍稍魁梧一些的年轻人则是她的贴身丫鬟小云。
也不知道杨应惜是从哪里听说的什么女子行走江湖最好是能改头换面一下,若是能够男扮女装,就更方便行事。
所以从离了胭脂郡地界之后,两人便置换了现在的这身行头,不过她们两个运气倒是挺好,一路上连一伙盗贼响马都不曾碰到,就这样顺顺当当的来到了荆州。
“我在胭脂郡的时候,就经常听人提起荆州仙子苏尤己的艳名,说是什么姿色天下无人能出其左右,这次出门,就想过来看看她是否名副其实罢了。”杨应惜一脸正色。
说到这里,小云如何还能不明白?这是自家小姐起了争强好胜的心思啊。俗话说女子善妒还真没错,这两人离了数千里,都能引得自家小姐不惜跋山涉水来一探那苏尤己的庐山真面目。
不过,小云可不会认为杨应惜会不如那苏家仙子,她打小便是和杨应惜一起长大,二人名义上虽是主仆,可实际上却情似姐妹。那么多年来,杨应惜每次名动天水王朝北方,她可都是头一个见证人。不提文采,单是相貌,杨应惜那也是在北地出了名的沉鱼落雁。
就在小云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却见杨应惜已经再次跃上马背,动作行云流水,不知底细的人,说不定就真的将其当作是江湖上的年轻俊彦了。
小云只得跟着爬上马背,随后两人便是放缓马速,开始在荆州城里走马观花起来。m.xiumb.com
要说这杨应惜,那也是一个奇女子,虽说出生于胭脂郡的豪门世家,可在其身上竟是看不到半点富家千金的骄纵之气。甚至于有传言说,这位身负天大才气的女子,在十岁时,就主动跟身为胭脂郡主管的杨成林要求学剑。
杨成林拗不过自己宝贝女儿的软磨硬泡,就请了一位在陵州还有些名气的年老剑客到府上来教其习剑。
或许是老天爷把对杨应惜的偏爱都给在了才华身上,几年里杨应惜虽说每日勤学苦练,却始终进不了剑术的大雅之堂,只学会了一些不太实用的花哨剑术,用来唬人还行,可要是真的操练起来,又怎是一个不堪入目就可以形容得了的?
那么多年修炼下来,一身修为也只不过是炼血境中期而已。
这次行走江湖,杨应惜心底未尝就没有渴望碰到一些真正的江湖高人的心思。可惜,这些时日下来,游侠比武两人是见了不少,可杨应惜虽说没有实在功夫,眼力价却还是有的,自然能够看得出来,那些所谓的江湖俊彦比她也实在是强的有限。若是真正让她和那些游侠儿交手,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
久而久之,那份心思便是淡了下来。
到了闹市以后,两人就又从马上跳下,先是随意找了家客栈,给了店伙计一些碎银两,吩咐其好生照顾那两匹从杨府牵出来的骏马,就出门逛街去了。
陵州城的风土人情和荆州城大不一样,像是街上的一些类似奇巧的小物件,更是让杨应惜和小云大开眼界。
二人这次是精心策划许久的出逃胭脂郡,身上的财富自是充足,看到一些稀罕的物件,索性就全都买了下来。
还不到半个时辰,两人身上就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具”,每人手里还拿着一串儿糖葫芦。
咬下一颗山楂,又故作潇洒的甩了下束发用的发带,杨应惜开口说道:“小云呐,就问你公子这扮相到底帅不帅?”
可还没等小云张嘴奉承,就见杨应惜身上的玩具噼里啪啦的就掉了一地。
小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其他地方看去,不是她不想帮忙把东西捡起来,只是心高气傲的自家小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出过糗,她要是上前帮忙的话,小姐指不定会有多么尴尬。
就在杨应惜有些发懵的时候,正在旁边摊位上的一个年轻人却是注意到了这一幕,年轻人微微一笑,直接走到杨应惜旁边,轻笑道:“这位兄台还愣着做什么?还是赶紧把东西都给捡起来吧。”
说完,这个大白天却背着一把大剑的怪异年轻人就率先弯下腰去,帮忙去捡那散落了一地的物事。
等到杨应惜反应过来,年轻人已经将所有东西都给提在了手上,将东西重新交给杨应惜,年轻人就说了声告辞,然后消失在人海中。
站在原地的杨应惜此刻脸色却是微红,若是仔细看去,俏丽极了。除了自己父亲,还没有男人曾碰到过自己,可刚刚接过东西的时候,两人的手掌却是轻轻的碰了一下。
不过,她好像并不反感呢。
嘴角轻轻扬起,杨应惜喃喃道:“好个奇怪的家伙儿。”
……
话说林修在帮那位明显和自己一样涉世未深的兄台捡完东西后,就迅速隐没在人群里。
萍水相逢,一笑了之。
因为远离了归元宗,他也就不担心望江剑会暴露了,直接就把剑给背在了身上。
眼瞅着天色慢慢暗了下来,看着荆州城的大街上人数却并没有减少的趋势,这让林修想起了怀宁城。
悠悠一叹,旋即不再多想,有些事情并不是光想想就能解决的。
读万卷书,怎么也比不上行千里路。这一路走走停停,着实是让林修这个原本只是生活在怀宁城里无忧无虑的少年领略了一把人生百态,世事无常。
世间冷暖,人情自知。
早在他还在怀宁城的时候,眼里就那一亩三分地大小,慑于林家的威严,基本上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一副和善的面孔,至于这笑里又有几分真,几分假,那时的他哪里分的清啊。
虽说也曾经被家族里的一些人冷嘲热讽,可那些终归都有个度,哪里比得上这真正的在红尘里摸爬滚打一遭?
不知道怎么回事,林修突然想起来还在山上的时候,陆明远对他说的一番话。
陆明远告诉他,穿过了东海过后,有另一片域界,那里的人不认生肖,而是认星座。
而星座里又是以水瓶座的人最为纠结,他们往往对于别人的心思都能揣摩个大半,可是在现实里却又只能看透不说透,久而久之,这些瓶子就都给憋出了神经病。所以说啊,平凡是真,简单是福。
摇了摇头,林修不再去多想其他,回到自己暂时入住的客栈,找了个临窗的位子,又随意叫了两个小菜,就那样欣赏起窗外的众生万相起来。
此刻正是饭点,客栈的生意那是相当红火,基本找不到一个空位。一伙儿身穿上好绸缎,腰佩宝剑的富家公子哥在客栈外下了马,马踏流星的步入客栈。
其中一个富家子弟约莫着应该是个将种子弟,双手紧紧的按在剑鞘上,作出要拔剑的姿态,然后冷冷的扫了客栈众人一眼,嚣张道:“还不都给我滚蛋,没看到我们哥儿几个要吃饭吗?十息的时间要是你们还不滚出去,我告诉你们,今天就甭想回去了。”
嚣张公子哥仗着自己父亲是荆州的一位实力强大的存在,欺男霸女的事情做起来那是轻门熟路,更别提只是在酒楼里赶下人了。
就在他还要接着显摆显摆自己的“能力”时,一道温润的声音突然自其背后传来。
“各位,你们吃你们的,我这位兄弟和你们开玩笑呢,你们可千万别当真。”
说话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不过这年轻人的眉眼看上去却是相当不俗。一群人隐隐间竟是以其马首是瞻,在他发话过后,就连那先前嚣张的喊话公子哥都乖乖闭上了嘴,甚至不为人知的往后退了一步,刚好把年轻人给凸现出来。
都说将门子弟只知道惩凶为恶,可是这份察言观色的本事,那也是个技术活儿啊。
就像好多人抱怨自身出身不好,可是就算他们投胎得到了一份少年富贵,那也不见得就能守的住,天下熙攘,皆为利往,哪怕是那些纨绔子弟,打小却也都懂得怎么逢迎拍马,总之,做人,都不容易。
就在那年轻公子哥话音落下之后,客栈里几个临窗位置的客人纷纷起身,然后主动走到公子哥旁边,报了抱拳。
其中一个年纪最长的老者往前踏了一步,指了指窗户旁他们原本的位置,笑呵呵的说道:“苏公子,老朽几人恰逢家里还有些事,刚好那边可以给您腾出个位置。”
“那就谢谢林老爷了,有空的话,苏云定会到府上拜会您老人家。”年轻公子哥苏云也是客套道。
“那就静候苏公子大驾了。”说完,林老爷就带着几个生意伙伴儿离开了。
几个富家公子哥看着这一幕,神色有些倨傲,没看到就连荆州赫赫有名的林安之林大财神都要买他们的面子吗?
等到几人落座,因为他们人数有些多的缘故,坐的略微有些拥挤。
那个嚣张的将门子弟就把主意打到了他们前面桌子上的少年身上。
他刚要开口,却是被那叫做苏云的公子哥给用眼神制止了。
“洪秀文,不要节外生枝,坐下。”
讪讪的笑了两声,曾被父辈寄予很大期望的嚣张年轻哥无奈的耸了耸肩,再次坐下。
苏云起身走到林修旁边,然后轻声说道:“这位兄台,我们那边不巧人数有点多,要不你和我们拼个桌,大家凑合凑合?”
目睹了前面的一幕幕,林修对荆州的这些豪门子弟的感官本就不太感冒,当下声音就有些冷硬。
“不好意思,我这人独来独往惯了,和你们一起的话,还真不太习惯。”
听了他的话,苏云倒是没有什么,依旧是那副和煦的样子,只是坐在后面的那几位官宦子弟却都是脸色一沉,在这荆州府城,居然还有人敢不给城主大人的独子面子?当即便有人出声说道:“小子,别给脸不要脸,不识抬举的话,小爷有的是法子让你走不出客栈。”
这次苏云没有再出声,只是冷眼旁观,想要看看接下来林修怎么应对。
“哦?那我倒是要拭目以待了。”林修淡淡的开口。
“兄台,我听你口音,应该不是荆州城里的人士吧?”苏云看着林修。
“不错,我并非荆州人士,甚至都不是这天水王朝的人。”林修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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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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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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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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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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