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峰峰巅,叶凡席地而坐,露水打湿了他赤白的双眉。
随手抚了抚自己雪白的胡须,叶凡双眼愣愣的看着满天的星辰,心下一叹。不知不觉间,原来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自己看来是真的老了。
慢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伸手抚平青衫上的褶皱,叶凡眉头一挑,轻轻喃道:“我所羡者游寰宇,一袭青衣带长袍。”
话音刚落,整个人的双脚就这样突然悬空,那袭青袍在空中猎猎作响。叶凡双手负于身后,看着眼前的天海峰,叶凡原本已有些混浊的双眼却好似莫名的有了些许光彩。
“我年少时,以为世间有情最苦,惟修无情道可达彼岸,由此我说,一剑莲开,是为无情之剑。”
“轰隆隆!”当叶凡从嘴里吐出一剑莲开这四个字的时候,天海峰突然剧震,一把青色的短剑好像挣脱了某种束缚,从山腹中冲了出来,先是绕着叶凡不停的嗡鸣,好似在埋怨自己的主人竟把自己给遗忘了那么长时间,然后直接冲天而去!
“世间曾有仙人舞,何人曾见青莲仙。”叶凡食指轻扣剑身,青莲剑顿时冲霄而去,在天空中演化出无数道剑影,重重地剑影交织在一起,,赫然组成了一朵朵青色的莲花,那无数的青莲又组成了一个巨大的莲花花苞。
摇了摇头,叶凡却再不看渐行渐远的青莲剑一眼,而是在空中一步跨出,霎时间天旋地转,下一刻他已是离开了天海,来到了南淮河畔。
“我曾以为事到极限处便有不一样的风景,由此感春夏花开,悟得一式光阴剑。”叶凡望着奔腾的南淮河,右手食指与无名指并拢,朝着眼前的江水随意一划。
奔腾的大河就这样突然间被截流了,中间空出了可供三人同行的空地,而黄褐色的河泥里一把泛着冷光的利剑正静静的躺在那里。
一剑断江,不过如此,而河泥里埋着的剑,正是名为断水流。
叶凡痴痴的望了一会这把跟随自己时间最长的剑,然后目光慢慢坚定下来,衣袖一挥,断水流顿时化作一道流光飞向远方,不多时,这把昔日曾在江湖上留下无尽传说的宝剑就彻底消失了踪迹。
光阴纵然可断,但老朋友,你身子骨还硬朗,可我这把老骨头可再也折腾不起了。
“我以无情入道,经光阴断江,明悟自然有情之道,得一剑,此剑无殇!”
南淮河的河水忽然沸腾了起来,河面上升腾起了无数气泡。然后一道道水柱自江中喷涌而上,在天际不断交织着,最后竟是化为了一柄三寸来长的袖剑。
此剑名为情殇,为叶凡第三剑!
那么多年来,世人只知青莲剑仙叶凡有五把剑,剑剑冠绝天下,却不知其实每一把剑都有着一段往事。
这五把剑的故事其实就是叶凡的整个人生。
第三剑既然名为情殇,自然也是有着一段关于情的往事。叶凡天资卓绝,其在剑道上的修为更是堪称五百年来之最,然而老天是公平的,尽管叶凡也曾引得无数江湖女杰争相为其而折腰,可这世上但凡不凡的人都是有着些奇葩的喜好。叶凡不爱江山,甚至不爱美人,他只是单纯的爱着自己的剑。
但是,她终究还是出现了。就像是命中注定的那样,见到她的第一眼,叶凡就沦陷了。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这世上美好的东西不单单只有剑,还有……她。
他真的喜欢上了她,对,只是喜欢,很单纯的喜欢。
少年人梦里的爱情总是那么简单,喜欢一个人就只是想让对方开心,仅此而已。
可是,这世上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那个爱剑爱到痴狂的青莲剑仙。
他对她好,她并不拒绝,两个人的关系就那样始终不远也不近,他问她事,她就“呵呵”一笑。
本来这样其实也挺好,可叶凡知道,她不喜欢他。
于是,叶凡走了。
不久,就在这处河畔上,叶凡与对手拼杀,悟得这式无殇剑法,虽然最后他胜了,可他也输了。
胜了天下,却唯独输给了她。
叶凡的眼角有些湿润,雪白的眉梢渐渐染上了一层晶白,眼瞳里一个一袭黄色衣衫的少女正低着头羞赧的笑着。
你,还好吗?
“嗡!”
三寸长的“情殇”在天际发出阵阵颤鸣,似是在安慰这个一生练剑,却终于还是输了那把心剑的老主人。
是啊,叶凡老了,当年他亲手埋下五把剑时,就已经老了。
这个辉煌了一生,看似潇洒不羁的风流剑客终是迎来了自己的暮年。
从指尖逼出一滴鲜血,叶凡屈指一弹,血滴落在三寸袖剑上,霎时间使其蒙上了一层殷红。
“嗡”情殇剑开始不停地颤抖起来,似是不想那滴血落在自己身上,可一切都是徒劳的,叶凡真的累了,累到再也不能拿起情殇了,而他觉得情殇被埋没了那么多年,也是时候再次出世了。
但是,从此情殇不再是情殇,因为,这世上以后再也没有青莲剑仙叶凡了。而情殇,永远都是那个一袭青袍的剑客手里的情殇。即使落在其他人手中,可情殇也只是一柄锋利些的利剑罢了。
叶凡摇了摇头,抬头看着眼前的宝剑,眼里有着一丝愧疚,最后终于还是长叹一声,屈指一弹,把那滴原本是断绝二者联系的鲜血驱散了,老伙计,既然你不愿意离开我,那咱们就再最后联手一次!
……
这是一个平凡的小村子,村子里的人世代都以耕种为生,甚至很少跟外界的人打交道。
“叶爷爷,您老可有好几年没回来了吧?一个人在外漂泊这些年,身子骨可还硬朗?”一个憨厚的大汉,看到田陇上盘膝而坐的苍老身影,顿时热情的打着招呼。
大汉不知道这位“叶爷爷”的年岁到底有多大,可少说也要有一百多岁了,因为从他记事起,这位叶爷爷就已经是叶爷爷了。
这么多年来,他爷爷死了,他父亲死了,可叶爷爷却还是叶爷爷,并且成了村子里好几代人的叶爷爷。
“是东子啊,我这把老骨头撑不了多长时间了,所以就想趁着闭眼前再来看一眼咱们村子。”老人的话语很平淡,可那叫东子的大汉心里却是一突。他知道,叶爷爷不会骗他,可村子里老老少少的人都是眼前这位叶爷爷看着长大的,这些年来也早就把老人看成了活神仙一般的存在,而今,他终于也熬不住了吗?
“用不着这幅模样,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我活了那么久,也该知足了,没什么可惜的。”老人呵呵一笑,同时朝东子挥了挥手。
“走吧,去做你自己的事,老头子我也该再去看看其他地方喽。”
老人的身影就这样慢慢消失不见,一个时辰后,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全都聚在村头的那棵歪脖子柳树下面,面容悲戚。
不久一个眼尖的后生在“叶爷爷”经常盘坐的柳树下面发现了一把剑,一把忘江剑,或者说是浮沉剑。
忘江剑出,风云动!浮沉剑起,四海惊!……
噫,我道少年人莫叹年华虚度。
人生的风景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去处。
我劝少年人珍惜眼前旧人,
切莫等黄花落尽,方后悔当初无术!
我曾满饮长江水,偷得天上仙酿几壶。
我曾醉时登武当天道,于梦中和吕祖谈天问路。
我曾青春年少,痴爱我之倾心想爱。
我曾年少轻狂,不知这天有多高地多厚。
嘻!酒醉时看我满腹书香豪肠,化满天星光为我手中三尺青锋!
酒醒时莫叹我追忆感伤,愁肠满肚,独自黯然神伤,须晓得百年人生匆匆度,何人能空放下心中抱负?
呵呵,敢问苍天,大道可容得下我叶某人否?
“轰隆!”原本的天空还一片晴朗,可随着一个疯老头的疯言疯语,天际霎时变了脸色。
一时间飞沙走石,狂风乱舞!
煌煌天道下,竟有大胆凡人妄图挑衅上天的尊严,故此老天爷也要降下自己的怒火!
一把抓下系在腰际的酒葫芦,疯老头,仰天猛灌了一口烈酒,对着天空狠狠地比了个中指:当老子怕你喽?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这么癫狂,也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这一次他要把一百五十年来自己内心的烦闷全都发泄出来,老是憋在心里,实在太苦。
风更大了,雷声也开始轰鸣,狂舞的闪电好似把天空都给撕了个巨大的缺口。可疯老头浑然不惧,眸子里反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这是他这辈子的最后一战,也是最巅峰的一战,这一战,他要痛痛快快,这一战,他要真正的无拘无束!
他以极快的速度冲向那道照亮了整个天空的雷电,因为速度太快,身上的青袍都开始自燃起来,但他一点也不在乎。xiumb.com
良久,一道青色的“闪电”和一道泛着滚滚雷声的闪电交织在一起,天雷阵阵,剑吟不绝!
在缠斗中,叶凡一身青袍早已化作灰烬,身上也满是伤口,但是,向来性情温和的他,此时眼里却有着一股疯狂,好似对一切都不管不顾了,只知道奋力的对抗着面前的那道紫色雷电!
这是上天之怒,是大道之怒,是尘世对渺小人类之怒,可这样,就真的能挡下手持不凡剑的青莲剑仙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又重新出现了亮光,那两道炫亮了整个世界的闪电也都消失不见。
天空中飘下了几缕青色的丝线,落到地上后,也都化为了青烟,风吹而散。
不远处的田野里一把黝黑的长剑斜插在黄色的土地里,只是少了剑柄,不,不单单是剑柄,地下的长剑里剑尖也早已崩碎不见。
泛着冷光的剑身上,隐隐有几个字可见,不凡。
不凡剑旁边,一个淡黄色的剑穗随着微风慢慢的腾空而起,渐渐消失不见。
是啊,叶凡“不凡”,叶忘“难忘”,叶尘已“出尘”。
叶凡殒!不凡剑断!情殇剑散!
随着叶凡的陨落,一个关于剑的时代也终于是落下了帷幕,然而,以后无论过了多少年,江湖上还是会流传一个传说,一个关于剑的传说,一个叫作叶凡的剑仙的传说。
只是,没人会知道,在别人眼里完美如神灵的叶凡也有一段伤心的往事,而更没有人知道,他的最后一战也是为了了却自己最大的心事。
既然选择了放下执念,那就会无怨无悔。
这天下不懂他,就连她也不懂,可即便是这样,最后他在击穿了那道闪电后,虽然满身都是伤痕,甚至近乎是要虚化了,可他还是笑着的,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稀看到了一个身着浅黄色衣衫的姑娘,正低头对他浅浅的笑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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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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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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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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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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