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苏俊华在给洛桑卓玛治病的时候就感觉到胸口发烫,当然发功治病,他自身会散发出很多热量,感觉热很正常,但胸口热的发烫绝对不是身体里散发出来的热量所致,而是胸口的那个玉坠散发出炽热的热量。
苏俊华担心藏在随身农场里处于昏睡状态的何姿中途醒来,找不见自己,在农场里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更担心这个热量达到一定程度,玉坠会碎裂掉,他的这个逆天的宝贝就彻底毁掉了。
何姿突然莫名其妙地蹦出来肯定会把机上的空乘人员和乘客吓得不轻,这种比灵异事件还要灵异的事件到时怎么用科学常识解释清楚,解释不清楚就会十分麻烦么。
所以各种担心,刻不容缓,苏俊华躲进卫生间,来不及细想,一道强烈的绿光闪过,就进入到了随身农场里,随身农场里烟雾弥漫,好像遭遇了一场大火灾似的。Χiυmъ.cοΜ
苏俊华心中大骇,不会是何姿醒来没有找到自己,发飙放把火把我的农场给少了吧,这个损失可实在太惨重了。
苏俊华看到一堆柴火还在熊熊燃烧,把草地上的草都给点着了,赶紧从水潭里打来水把火堆浇灭。
“哎,别浇,我在烤红薯吃呢。”何姿说着从树荫里摔出来,揉揉眼睛道,“华仔,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找不着你人影,你干嘛要浇灭我生的火,我防野兽呢,你不在,没人找东西给我吃,我肚子饿了,所以我就自力更生,自己烤红薯吃,眼看就要烤熟了,就让你浇了几盆水,我的烤红薯全让你毁掉了,你得赔我。”
苏俊华实在有些哭笑不得,他又不能把随身农场的秘密告诉何姿,不过何姿烤红薯吃差一点把他的随身农场给毁掉了,酿成一桩特大事故,苏俊华有些惊魂未定,恨不得想打何姿屁股,好好教训她一顿。
但转念一想何姿虽然脸蛋看起来像个十五六岁的未成年少女,但的的确确是个比自己年长**岁的大姐,自己肯定不能脱下她的裤子去打她屁股。
苏俊华拿起一根木棍在那堆湿漉漉的柴火灰里扒了几下,扒出两颗热乎乎的红薯,捏了捏,已经烤熟烤软了,拍掉沾在表皮上的灰土递给何姿道:“何总,既然你肚子饿了这两颗红薯已经烤熟了,撕掉皮还是可以吃的。何总,躺在草地上睡不是挺舒服的,你干嘛又爬到树上去睡觉?还有这红薯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何姿是个推理能力很强,智商很高的女人,苏俊华担心她会把随身农场的秘密一点点探究明白。
“华仔,你不在,我怕野兽突然钻出来伤害我,怕水潭里的乌龟爬上来咬我嘛,爬到树上躲在树荫里睡觉最安全,这红薯是我在草丛里找到的,没想到这里是一块宝地,地方不大,却什么吃的东西都可以自己种,有吃有喝,不用担心饿肚子,若是在战争年代,躲进这样一处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实在是再美不过了。”
苏俊华撕掉一颗红薯的皮递给何姿,何姿啃着冒着热气,又香又甜的烤红薯,啧啧称赞:“好吃,真好吃,这青藏高原上种出来的红薯味道就是很不一样,这种味道真是好特别,感觉像初恋,可我连初恋都没经历过,我实在好可怜,连初恋是什么滋味都说不上来,华仔,你谈过几次恋爱,你应该有过初恋吧?那你说说初恋是什么味道,你尝尝这个烤红薯,是不是跟初恋的味道一样?”
何姿把红薯递到苏俊华嘴跟前让他吃,苏俊华就大咬一口,红薯很烫,他囫囵吞下去,烫得他眼泪都出来了,连忙说道:“对,对,初恋的味道就是这种烤红薯的味道,很甜蜜,很香甜,很温暖,每每回忆起来有点痛,让人想哭。”
何姿摇摇头,还是表示不懂:“你说得这么复杂,我没有过初恋,真的想象不出来你说的这种味道是怎样一种体会,我,我好不甘心,可惜人生不能倒回去从新来过。如果从新让我回到六七岁,我一定要勇敢地轰轰烈烈去谈场恋爱。”
“何总,你现在不是返老还童回到十六岁么,十六岁的花季是属于你的,你想谈场恋爱可以去谈啊,不过六七岁太小了,过于早熟啊。”
苏俊华顺着何姿的心思说她爱听的话,他想快点哄她把红薯吃完,再哄她继续睡觉,不然他一直霸占着卫生间,飞机上坐着这么多乘客,其他乘客内急想上厕所怎么办?
“华仔,那你的初恋是什么时候?”
“呃,真要追溯起来,可能是在上幼儿园之前吧,和村里年纪相仿的小女孩一块过家家的时候,还有两个留着鼻涕的小姑娘为了嫁给我争风吃醋呢,结果我一个都不得罪,一个娶来做大老婆,一个娶来做二老婆,呵呵,何总,你赶紧吃完红薯,再好好睡上一觉,睡一觉起来咱们应该就能到家了。”
苏俊华回想起小时候跟春妮,苏小小一块做过家家游戏的时候的确是这样想这样做的,回想起来心里依旧觉得很温暖,这个时候情窦初开也说得过去,初恋都是用来回忆的,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没有得到错过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吧。
“华仔你臭美呢,我看你今后恐怕连一个媳妇都娶不上,你还想着三妻四妾,左搂右抱呢。”
“何总,既然你没有过初恋,我也不在乎你年纪小,你不介意我谈过几次恋爱,就把你的初恋献给我吧,以后就不用去回念了,咱们一直白头到老好了。”苏俊华心里有些着急,忍不住搂紧何姿把她拉到自己跟前。
何姿却很警惕,用力推开苏俊华,用警告的语气对他道:“华仔,你又想玩什么花样?我这阵子总是莫名其妙睡着肯定是你在搞鬼?初恋就是用来怀念的,不是用来结婚的,你想娶我,等我登上七大洲的最高峰之后,还得等我谈十次恋爱之后再说吧。我现在不想睡觉,你可不要耍花样,坐下来好好陪我说说话。”
苏俊华真叫一个晕啊。
飞机上的广播又响了起来:“各位乘客,刚才我们突发急病的同事在机上热心乘客苏俊华先生的帮助下病情得到控制,目前已无大碍,在这里我谨代表本次航班的全体空乘人员对苏俊华先生表示由衷的感谢。另外有乘客在机上卫生间拾到一串吊坠,有哪位乘客遗落请到乘务组核实领取﹍﹍”
米娜等了老半天没见苏俊华回来,苏俊华的吊坠她是见过的,跑去认领,说出吊坠的形状颜色,乘务人员见其描述丝毫不差,确认吊坠是米娜的就把吊坠还给她。
米娜拿到吊坠一看,果然是苏俊华脖子上挂着的那串,苏俊华吊坠遗落,可人跑哪儿去了呢?米娜心中无比迷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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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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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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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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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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