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有一个随身农场>第711章 很有骨气
  由于婚恋市场男女供求严重失衡,女人成了稀缺物资,抢手货。

  只要是个女人就不愁嫁不出去,只要不打一辈子光棍,谁还计较做不做上门女婿,计较对方是不是初婚,计较女方的容貌是俊还是丑这些呢?很多男人根本就没有资本来计较这些,纠结来,计较去,由小光棍变成老光棍,就只能眼巴巴地悲惨地打一辈子光棍了。

  何况凤凰村两大貌美如花的小寡妇郑莲香和姜春艳令多少男人垂涎三尺,想娶她们都还娶不到呢,那杨小五,他老爹花费好几十万,费尽心思给他娶回一个黄花闺女他不要,偏偏对姜春艳这个小寡妇痴心不已,把他妈给气出心脏病。

  而郑莲香和姜春艳心里都深爱着苏俊华,苏俊华又不是个木头,他怎么能不知道?

  他心里觉得两个女人命都很苦,又都是特别好的女人,心地善良,心灵手巧,对自己爱的男人痴情一片。

  因此苏俊华很矛盾,真不知选哪一个才好。

  苏俊华把李桂兰伺候舒服了,李桂兰心里的气也消除了大半,她早已听说村里在搞大动作,大家凑钱要集体投资在镇上建一座大型现代化养殖场。

  李桂兰憋闷的日子过了这么久,眼睛终于治好了,以她李桂兰的性格又岂是一个坐得住,甘愿被人忽略的人,就问苏俊华:

  “华仔,我问你村里集体凑钱在镇上建养殖场能不能赚到大钱?”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个是肯定的,去年村里大部分听我话的养殖户都多多少少赚到钱了,只有那些自以为是的亏了。干妈,你打算投资多少啊?”苏俊华笑着问。

  “我家里的钱都被偷了,哪里还有钱投资啊,我问你,胜华投了多少钱,董老师家又投了多少钱,顾秀英家投了多少钱?”

  “干妈,胜华哥做工程赚了一些钱,投了一百万,是个人出资最多的,不过除我之外,董老师家投六十万,顾秀英也投六十万,要留一部分钱建房子,村里其他人家少的一两万,多的三五万吧,没有说不投的。”

  苏俊华记忆力好,对村里各家各户投了多少钱如数家珍。

  李桂兰一听心里立马就很不平衡了,怎么一年时间不到,这些原本比她李桂兰活得差很多的人家都纷纷跑到她前头,把她远远地甩下了。

  这几家人现在都成了凤凰村的殷实人家,以前王金财和王富贵都在世时,村里日子过得最舒坦,最滋润,最令人眼红的莫过于她李桂兰了。

  王胜华是她老公王金财带出来的徒弟。

  顾秀英为了供她女儿王美芳上大学,曾借了她李桂兰一万块钱,好几年都还不上,如今因为女儿跟华仔谈了一场恋爱就发达了。

  董老师苏菊香二十多年来一直是村里人同情可怜的对象,没想到如今村里最让人羡慕嫉妒的莫过于他两口子了。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命运的轮回转换,那里要用三十年,不过是三年,就完全调换了位置。

  因此李桂兰心里的那种悲伤和失落感就甭提有多强烈了。

  李桂兰愣愣地望着地面出神,眼睛里竟然忍不住滚落两颗泪珠。

  苏俊华有些不明就里,就问:“干妈,你咋啦?你不用伤心难过了,现在没钱并不代表今后不会有钱啊,只要一家人过得开心快乐,钱多钱少其实并不那么重要的。”

  钱多钱少其实都能过日子,但人最怕的就是对比。

  一对比发现自己落后了,不如别人了,原来比自己差很多的人现在生活都过得比自己好了,这人的心里就会严重失衡,就会产生深深的痛苦。

  李桂兰其实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命运的前后巨大的反差。

  李桂兰抹了抹眼睛,问苏俊华:“华仔,你有多少钱,先借二百万给我,我不能让村里人一个个都跑我前头去,我要投二百万。”

  李桂兰天生就是个争强好胜的性格,她不能容忍村里其他家的人过得比她好。

  苏俊华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成绩,她又没有待嫁的闺女可以招苏俊华做女婿,只有一个守寡的儿媳妇。

  李桂兰心里是这样考虑的,华仔是村里壮鸡产业的带头人,也是全村最有能力,最会赚钱的一个年轻人,认了他李桂兰做干妈,如果再娶了莲香做媳妇,就成了真正的一家人,全村还是她李桂兰家最有钱,最令人羡慕。

  现在苏俊华态度模棱两可,跟莲香结婚的事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呢,她李桂兰可不能让村里人看笑话,她绝对不能接受她李桂兰不知不觉中沦落为别人眼中被同情的对象这种情况出现。

  因此,她要拿出点魄力和气势让全村人看看,那个泼辣霸道的李桂兰又回来了,她不认命,也不会轻易向命运低头。

  “干妈,项目多得很,机会也多得很,不要着急嘛,目前我这里资金也很紧张,根本借不出钱来,何况我是你干儿子,你要投资,我帮你和莲香嫂拿个十万块出来投好了。

  咱们量力而行,一步步来,干妈,你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帮嫂子带好两个孩子,以后想干点什么事,随时都可以的。”

  苏俊华安慰着李桂兰。

  哪知李桂兰根本就不吃他这一套:“华仔,你也太小瞧你干妈我了,村里所有的人都在大把大把地赚钱,你让我安心在家里带小孩,难道我就只有这点能耐?

  你华仔有本事赚到大钱,我也能,我赚到大钱,难道不可以请保姆带小孩啊?

  我自己有钱,不用低三下四的去求任何人,你华仔我也不求,求人做点什么事真的做尽了小人,干妈现在就求你一件事,这个钱你借还是不借?

  我不要你可怜我,像施舍叫花子般丢十万块给我,你跟莲香又没有结婚,正式成为一家人,我要你的钱干嘛?

  传出去,别人更加瞧不起我,还以为我李桂兰可怜到要拿媳妇来收彩礼呢?我借你的钱,本和息一分不少我都会还给你的。”

  李桂兰命运悲苦,大起大落,但苏俊华很欣赏她这种好强有骨气的性格,苏俊华知道李桂兰一旦决定下来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只有顺应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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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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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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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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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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