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权臣重生后只想搞事业>第69章:您在逗我?
  冯婉喻加入到队伍中来,秦鹿隔三差五的会露宿野外。

  趁着这个时间,教她一些做饭的方法,这样回到家后,就不需要她整日下厨了。

  这小丫头在厨艺方面颇有天赋,学的很快。

  作为家中的下人,再加上年龄相仿,胡言倒是和冯婉喻聊得起来。

  只是胡言可没打算娶了这位,到底是杀过人的,而且还帮她处理过尸体,心里那道坎过不去。

  就算对方长得的确好看,也只能敬而远之。

  沿途又走过两座府城,绕过众多的村落,一行人抵达颍川府。

  颍川府地势险峻,多山多盆地,地势高低错落,起伏绵延。

  虽说古代的自然环境更具优势,然颍川府则是其中的佼佼者。

  关键这里有食铁兽。

  比起安庆府,颍川府因地势原因,相比较其他的州府人烟相对稀少,再加上地理位置特殊,行路异常艰难。

  不过这并不妨碍颍川府的风物多且佳,而颍川出美人在大盛也颇负盛名。

  但是,也因为其地理位置,出入困难,再加上颍川府盘踞着顶级氏族周氏,当地百姓多为其佃农,盘剥极甚,很多受不了被压榨的百姓干脆逃离家中,钻到深山密林中做起了匪寇,惹得颍川府盗寇横行,出行的安全性极低。

  周氏嫡支一脉早已迁居京都两百年,宗族却留在此处。

  古代宗族意识极重,哪怕是嫡出一脉,面对着族里的族老也得礼让三分。

  有京都周氏撑腰,颍川知府对周氏一族的所作所为也采取纵容姿态。

  世家大族盘踞的地方知府不好做,不过能在这种地方做知府,背后都有靠山。

  颍川知府的妻子,便出自周氏,乃周氏一族的嫡女。

  客栈内,秦鹿站在房间窗前,看着外面人流如织的热闹景象。

  单说府城,比起安庆府都要胜出几分,街上多是男子以及成婚后上了年纪的女子,年轻女子和新妇几乎见不到。

  在临近颍州府时,韩镜说什么都要让母亲戴上幕离,生怕自家亲娘的好相貌被人窥伺了去。

  “娘无事莫要出门,出门也得戴上幕离,我听闻周氏盘踞颍州府近五百年,且知府都是周家的女婿,周家人在此地横行乡里,无人敢惹。”

  韩镜别看年纪小,可是却为亲娘操碎了心。

  哪怕冯婉喻看着比母亲都好好看些,可在韩镜心里,母亲才是天下最美的女子。

  事实上母亲的相貌着实不差,只是离开韩家后这一年,还未养到时处。

  韩镜的相貌肖似母亲,成年后难掩清隽面容,任是上了年纪,也是个好看的老头。

  就算世家大族的公子们还要点脸面,那些狗腿子却最是狗仗人势。

  曾经他府里的管事儿子,就没少调戏良家女子,甚至都强纳了两房小妾。

  心性已定,很难改变。

  为了母亲,他愿意装一辈子。

  秦鹿最是喜欢揉捏儿子的小脸,“知道了,我的好大儿。”

  韩镜不悦的皱眉,就她这态度,压根不像个知道的样子。

  可愁死他了。

  知道母亲厉害,可强龙不压地头蛇,她真的不是逗他玩呢?

  **

  在房中用过晚膳,外面的人已然不多了。

  看着三两出没的街道,明明就是中心街,未免散的也太早了。

  远处倒是有一处明亮之所,想也知道是什么地方。

  秦鹿对青楼娼所可不感兴趣。

  女扮男装混迹青楼什么的,还是算了。

  “你们暂且住在客栈中,别跟着我出门了。”

  秦鹿想去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走走,古代密林中多有虎豹豺狼,带着他们只会拖后腿。

  韩镜倒是想反对,最终却保持了沉默。

  “娘出门在外可要当心。”

  “放心吧。”秦鹿点头保证。

  次日清晨,秦鹿跨马在城门刚开启的时候,离开了府城。

  韩镜趴在窗户上,眼巴巴的看着人消失在远处。

  “胡管家,咱们这段时间别出门。”韩镜交代一声。

  胡言点头应下,不出去也好,整日待在客栈里吃了睡睡了吃,权当偷懒放松了。

  秦鹿顺着一条路策马狂奔,路过行人会停下问路。

  她不相信在华夏境内会没有本土辣椒的存在。

  美洲有,越南有,印度有,作为地大物博的华夏,没道理寻不到。

  难道辣椒这东西还是个只喜欢国外的泥土精华,专门避开华夏这片肥沃土壤生长不成?

  此次寻找,几乎没有特定方向,她骑着奔雷缓慢前行,遇到林子会停下去里边探索一番,除了辣椒或许还能找到别的未经驯化的植株带回去培育。

  白天在林中穿梭探寻,晚上则会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休息。

  古代的虎狼极多,几乎是片林子都有其活动轨迹,到了夜晚更是虎啸狼嚎的,让人打心底里瘆得慌。

  距离林子近的村落几乎都是用土墙围住,否则的话虎狼会直接跑到村中,猎捕家畜,甚至是伤人。

  秦鹿遇到后多会将其赶走,实在没办法就只能骑马躲开,非必要不会将其打伤。

  在动物的世界里,受伤就意味着死亡。

  “奔雷,出事了?”听到奔雷的嘶鸣,秦鹿从帐篷里出来,上前抚摸着它的鬃毛安抚。

  奔雷此时情绪不稳,马蹄原地踩踏,很是不安。

  秦鹿四周打量着,隐约听到一阵阵虎啸,还伴随着一群低吼之声。

  “你且自己当心,我去看看。”谷

  拍了拍奔雷的脑袋,秦鹿身若飞羽,向喧杂之处飞身远去。

  不多时,她停在一颗大树上,见远处十几头狼正在围猎一头老虎。

  而在老虎身后,还有一窝四头没断奶的小家伙。

  再看老虎的外形特征,应该是一头哺乳期的母虎。

  老虎的哺乳期是半年左右,小虎崽具体几个月,没有就近观察无法得知。

  不过看母虎独自对付十几只狼群,身边并没有公虎的保护,或许是去巡视自己的领地了。

  秦鹿坐在树上,并没有插手。

  这是属于自然界动物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她插手是要遭天谴的。

  不过可不要小瞧了母老虎的战斗力,尤其还是哺乳期的母老虎,那更是连公虎都得绷紧一身皮。

  只这极短的三两分钟,就有两头狼被母老虎给咬死。

  若不是身后还有四个小家伙,母老虎还不至于被如此掣肘,狼群的伤亡恐怕会更重。

  四只小家伙躲在母亲身后哇哇的叫着,或许是在给母亲加油打气。

  狼群是协同作战的族群,即便如此,非必要情况下它们也不敢招惹一只老虎。

  老虎本身就是独居动物,领地意识极强,非交配季节,哪怕是一公一母都极少共处。

  不过有了幼崽后,公虎会不定时的回来看看自己的老婆孩子,顺便会帮老婆赶走领地内的敌人还有雄性,占有欲还挺强的。

  当然大部分时间公虎都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以及捕猎。

  秦鹿不担心母老虎,在哺乳期间,母老虎的神经极度敏感,但凡是它认为能够威胁到自己幼崽的情况下,宁肯错杀绝不放过。

  而作为猫科动物的老虎,不论是敏捷度和力量都超过了狼,其体型甚至是狼的四分之一还要多,再加上厚实的皮毛,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这只母老虎大概率受伤了。

  战斗持续了十几分钟,母老虎的喘息很明显粗重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狼群通常情况下,遇到老虎只会远远的躲开,基本不会出现在老虎的领地。

  如果说母老虎受了伤,狼群才“铤而走险”,倒是能说得过去。

  眼瞧着两头狼咬住母老虎的皮毛不肯松口,而另外三五只也撒腿狂奔而来,还有两只绕到后边准备偷袭小虎崽。

  虎妈妈激怒之下,用力的甩动着壮硕的身体,两只狼直接被摔飞出去,发出一阵凄惨的哀嚎声。

  眼看一只小虎崽被狼叼着准备撤离,虎妈妈几乎交出了闪现,出现在那只狼面前,一巴掌拍在狼的腰身上,小老虎从狼口中脱离,而那只狼当场死亡。

  场面在混乱之际,远处一阵响彻丛林的虎啸骤起,余下的几只狼几乎不带犹豫的,直接撒开腿落荒而逃。

  几个呼吸间,逃走的狼群方向好似被干了什么,嚎叫声杂乱渗人,不多时归于寂静。

  “窸窸窣窣——”

  一只斑斓猛虎嘴里叼着一头狼霸气而来,走近后,随后将那只狼扔到母老虎面前,温存的舔食者对方的伤口。

  几只小虎崽哇哇的在旁边叫着,踉跄绕着父母身边打转,很是温馨。

  秦鹿没有继续观望,飞身飘落下来。

  她需要对这只老虎进行救治。

  狼群之所以敢来猎杀这只母老虎,只能说明这只母老虎伤的不轻。

  而动物受伤可不是小事。

  可惜她刚一出现,就被雄虎给盯上了,张开嘴一声怒吼,似乎在警告她,若是再敢靠近就咬死她。

  秦鹿将随身带的药草取出来,“你老婆受伤了,不治疗会死掉。”

  对面可是一只猛虎,物种不同,怎么可能听得懂。

  但是动物的直觉似乎比人类都要精准,它敏锐的察觉到眼前的人类不好招惹。

  即便如此,为了老婆孩子,雄虎也没有让步。

  秦鹿走上前,在对方扑过来的时候,直接将其背摔出去,随即制住。

  将一把草药塞到老虎的嘴里,道:“草药,给你婆娘治疗一下。”

  一巴掌拍在雄虎的脑门上,不会伤到它,却多少让他七荤八素。

  走到母老虎身边,一根绳子犹如活物一般,三五下将那母老虎困住。

  母老虎近乎绝望的倒地,却仍旧冲着秦鹿嚎叫不止。

  身边四只小虎崽哇哇叫个不停,场面一度嘈杂刺耳。

  受伤的老虎脾气会极其暴躁,攻击性极强。

  若非秦鹿武功奇高,别说是跑来密林了,连出远门都别想。

  且老虎的智商很高,一旦老虎尝到了人类的味道,它们便会将这种行动迟缓却战力低下的物种列为食谱,并且还会将这种“食谱”教授给自己的后代。

  古代的虎患频发,皆是如此。

  将自己配置的药涂抹到它的伤口处,另外它的一条后腿被咬伤,如果不处理难保不会断掉。

  忙碌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躺在地上的母老虎大概是察觉到这个人类正在为它治疗,逐渐安静了下来。

  仔细的用雪白的绷带将后腿给它包扎好,秦鹿解开了捆缚的绳索,一家六口聚在一起,大的给小的舔毛。

  不得不说,这几只小家伙真的特别可爱,虎头虎脑的,让人想rua。

  为了避免自己的味道沾染到小虎崽的身上,秦鹿忍着没有碰它们。m.χIùmЬ.CǒM

  其他的草药,老虎有自己的寻找方法,秦鹿也没给它们留。

  起身准备离开,却被雄虎吼了一声。

  却见这大家伙张嘴叼着一头狼,走到秦鹿不远处放下,并用大脑袋拱了拱。

  意思很明显。

  秦鹿是绝对不吃野味的,她怕得病。

  “不用了,你们留着自己吃吧,我走了。”

  眼瞧着秦鹿身轻如燕飞离此处,一阵虎啸响彻山林,夜色中惊起无数飞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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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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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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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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