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清小心翼翼的问道,“二小姐,您有什么心事吗?”
冰清来芙蓉院也有几个月了,却因天生愚鲁,总是不能很好的揣摩到叶黛玲的想法。
叶黛玲听她这么一问,火就上来了,“我有什么心事?你是瞎还是傻?!大少爷现在在火坑里!你不说替我出出主意,还在这点眼!”
几句话骂得冰清立刻跪倒在地,“奴婢知错了,奴婢知错了,都是奴婢不好!大小姐您别生气啊!”
叶黛玲哪能不生气?她更生气了!对着冰清就是一脚,踹得她吱哇乱叫的。
丹彤听见了声音,连忙跑进来劝道,“二小姐,您别着急,那大少奶奶一向和大少爷不对付,现在却同意大少爷在青桐院养伤,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您要是再慌了神,谁去拉大少爷一把啊?”
叶黛玲见丹彤一嘴说出自己的焦虑,心里倒好受了些,“你有办法吗?”
丹彤叹口气,“自打咱们太太没了,这府里,哪里还有咱们二房说话的份儿?要不是为了安身立命,以我们二小姐的才貌,就算那人是四殿下,做个正妃也是绰绰有余,何必去给人家做妾?”
丹彤几句话说到了叶黛玲的心坎上,不由眼睛泛酸,狠狠地咬住了鲜红的薄唇。
“依奴婢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二小姐如今既然已经是四殿下的人了,在娘家受了这等屈辱,自然是要找四殿下来出头。四殿下是什么身份?大少奶奶不过是个不得势的侯爵之女,还怕治不到她?”
几句话提醒了叶黛玲,立刻便道,“给我安排轿子,我要去蕖王府。”
丹彤一把拉住叶黛玲,“二小姐,就算去找四殿下求情,也不能这么去啊!咱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
叶黛玲一听,停下了脚步,满意的看了丹彤一眼,“瞧瞧,我都急糊涂了。你这丫头,倒是乖觉。往后,你就做芙蓉院的掌事丫头吧,等我嫁到蕖王府的时候,你也跟着陪嫁,放心,你只要好好的替我办事,我不会亏待你。”
丹彤连忙跪下,“多谢小姐!”
……
木棉院。
叶千玲静静坐在桌前,扶额沉思,靠近了你就会发现,她正在把玩一个翠色香囊。
莹朱端了一碟烂熟的甜李过来,“大小姐,天气干燥,用些水果吧。这里子是七殿下刚才着人送过来的,说是江南来的贡品呢,宫里的娘娘们都还见到呢,就先送到咱们木棉院来了。”
福儿也笑道,“咱们这未来姑爷,也真真是没话说了,管是什么好东西,都第一个往大小姐这里搬。哪一天若是让他当上了皇帝,只怕整个江山都要送给大小姐做聘礼。”
宝珠正好来找叶千玲说话儿,听到福儿这话,不由皱眉道,“福儿姐姐平时最是知书达理,今儿个怎么说出这么不讲究的话?武皇正值壮年,最厌恶皇子觊觎皇位,你这样说,要是叫有心人听去了,又是一通舌根子要嚼。”
福儿红了脸,“奴婢信口胡说,没想到这么多。四小姐教训得是。”
宝珠虽然是小姐身份,毕竟是寄人篱下,福儿在这木棉院中的地位,只怕比她还高些。
方才若不是护叶千玲心切,也不会这么说话,听福儿认错,便笑笑道,“福儿姐姐最懂身份,在木棉院里玩笑几句,倒也没什么,只是出了这院门,可就不能这么说了。”
福儿连连点头,“奴婢知道。”
宝珠这才走到叶千玲身边,“这个香囊又面生又面熟的。”
莹朱捂嘴直笑,“咱们四小姐说话最是有趣儿,面生就面生,面熟就面熟,什么叫又面生又面熟的?”
宝珠也笑了,“就是……从未见过大姐姐佩戴过,可是又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叶千玲将香囊摊放在手心晃了晃,“你肯定见过,仔细想想。”
宝珠皱眉思索了一会,惊呼一声,“三房那位的?”
叶千玲点点头,将香囊递给了莹朱,“去,送给三小姐。”
莹朱万般不解,“就这么送一个香囊去?没有什么话要带吗?是说大小姐捡到了三小姐的香囊,还是什么?”
“什么都不用说,交给她就行了。”叶千玲定定道。
莹朱便拿了香囊往外去了。
福儿也下去做事了,宝珠才问道,“叶婉玲的香囊怎么会在你这里?”
叶千玲淡淡一笑,“你猜?”
宝珠摇摇头,“我猜不到。”
叶千玲对她招了招手,宝珠便把耳朵凑过来,叶千玲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宝珠脸色微变,“什么?!看她今儿在青桐院挑拨离间的嘴脸,我还以为她自己的事儿万无一失了呢。原来自身都难保了,竟还有心情去挑拨别人!真是想不通!”
是啊,宝珠想不通,叶千玲其实也想不通。
叶婉玲不笨,难道看不出以宝华的才华,叶安敬就是骑着马都追不上吗?
就算把叶宁致斗下去了,难道叶安敬就能越过宝华,成为叶府的顶梁柱吗?
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心里通通都明白,但她就是坏,就是想看着别人倒霉。有的人就是这样,天生的心眼儿不好,不给别人下点儿绊子,她就不痛快。
她早就忘了自己那日在宫里,是如何受到庄德太妃的逼害了,若不是叶千玲暗中救了她,她已经命丧荷花池了。
当然,叶千玲救她的时候,她已经昏迷了,她还不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谁。
她这种人,落魄时苦苦哀求,获救后,立刻就把恩人抛到脑后,又怎么会去费工夫查一查是谁救了自己呢?
叶千玲可不是盛世白莲花,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儿的美德,压根就没写进她的基因里。她救叶婉玲的时候,就留了一手,从她腰间把香囊解了下来,关键时刻,把这个香囊拿出来,就是要让叶婉玲记着:
老娘能救你的命,就能要你的命。
生而为人,我劝你善良!
“叶婉玲肚子里的孽种既然掉了,太妃又如此不待见她,三皇子更是个软蛋,她鲤鱼跃龙门的痴梦岂不是彻底破灭了?”宝珠一阵冷笑。
叶千玲淡淡一笑,“也是可怜,费了老鼻子的劲儿,身子也掏坏了,往后能不能再生养都不一定了,却什么也没挣到。不过啊,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不活到死的那一天,谁也不知道谁以后会怎么样。咱们不必管她。倒是你,还有几天就是你的十四岁生日了吧?”
宝珠愣了愣,有些害羞道,“大姐怎么知道的?”
“我听宝华无意间提的,他说你的生日正好是他赴考场的日子,不能亲自给你祝寿,昨儿个就悄悄送了亲手画的字画,让我收到你生日那一天给你呢。”
宝珠心中感动,嘴上却道,“都快大考了,他还惦记这些小事!”
“你们是孪生姐弟,心有灵犀的,罗姨娘没了,你们更应该团结在一起,互相照料才是。宝华这次出息了,你往后也就有靠了。”
宝珠眼含泪水,默默点头。
两人正说着,莹朱回来了,“啊呀呀,不就是一个香囊吗?三小姐怎么吓成了那样!看到香囊的一刹那,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来!那哪是看到了香囊?那简直就是看见了鬼!奇了怪了,自己的香囊,何至于吓成这样!”
宝珠和叶千玲对视一眼,都暗暗一笑:看来,这个警告,还是有敲山震虎的效果的,叶婉玲至少能消停一段时间了。
时光飞逝,转眼便到了宝华赴考之日,叶修远十分重视宝华这次赴考,亲自将宝华送到考场之外,甚至不惜拉下老脸,向场中相识的考官暗暗打了招呼,让考官们衣食都照顾着些,好让宝华能发挥到最好。
(古代科考都是关到考场里,一连考好几天,不止考脑力,也很考体力。叶修远本是个清高的人,为了宝华如此做,不可谓不十分之重视了)。
叶府之中,宝珠也十分紧张。
叶千玲安慰了一番,“你放心吧,咱们父亲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吗?他一定会把宝华照顾得妥妥当当,不为了父子情份,为了叶府的面子,他都会这么做的!你没见他连续告了三天假,准备日日到考场外亲自给宝华送吃送喝吗?”
(看来古代家长和现代家长一样,儿子高考,管你是不是一朝丞相,都给我老老实实在考场外头陪考!)
宝珠这才稍微镇定了些,“大姐说的也是,我就在再着急也是无用。”
叶千玲拉了宝珠的手,“到我屋里坐坐吧。”
宝珠昨夜为了宝华上考场的事,焦躁了一夜没睡,这会儿就有些困了,可叶千玲只顾闲话,说了大半天,也没有要放她的意思。琇書蛧
宝珠无奈的笑道,“大姐,不瞒你说,我昨夜几乎没合眼,现在眼睛睁不动了,我先回去眠一会儿再来陪你。”
哪知道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叶千玲却还是拉着她,“哪有那么困,再陪我坐会儿呗。”
宝珠只好硬撑着,又挨了一会,坐着头都要点地了。
就在这时,外头传进三声咳嗽,叶千玲却蹭的一下站起来了,“好了!”
“什么好了?”宝珠不明所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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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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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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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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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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