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千玲小小的脸庞,杏眼桃腮,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黛,入京这一年,虽也日日步履艰辛,物质生活却比在山野之间好多了,至少吃穿用度是不必苛刻了。
千玲才十六岁,正赶上抽条儿的年纪,这一年不到,个子长高了许多,身子骨也丰盈了好些,秀气的脊背挺得笔直,胸口也如同汲取了天灵地秀一般,圆鼓鼓的凸出来。
简洵夜平日里与叶千玲耳鬓厮磨,无所不至,但因爱重叶千玲,从未突破男女大防,纵有情难自控的时分,也都靠着毅力忍住了。
今日猛地发现叶千玲已经少女长成,不再是从前那副小女孩模样了,胸口不由突突直跳,情不自禁的在叶千玲朱丹小唇上轻轻吻了一口。
叶千玲伸手挡住,故作用力的揩拭着,“说正经事呢,你怎么又这样呢!我嘴上是抹蜜了还是怎么的?天天的想舔上来!”
简洵夜痴痴道,“可不就是抹蜜了吗?甜到我的心头上了,才会让我日思夜想。”
“咦!!你好讨厌!”叶千玲对着简洵夜又是一推,简洵夜不防,双脚正好踏在一片绿苔上,忽的一下滑倒。
“啊!简洵夜,你怎么了!你没事吧?”叶千玲见简洵夜滑倒,顿时急了,立即蹲倒在地扶简洵夜。
简洵夜紧闭着眼睛,满脸痛苦,许久都没有睁眼,只哎哟哟直叫唤。
“简洵夜,你别吓我啊!”叶千玲抱住简洵夜的头,不料居然摸到满手血,“啊!!简洵夜!”
简洵夜浑浑噩噩睁开眼睛,眼中澄澈却消失不见,只剩下浑浊不堪,“娘子~~这是哪里啊~~快回去,快回去!再不回去劈柴,干娘要打的!”
叶千玲怔住,卧槽,这是什么情况?
干娘?劈柴?
又、又傻了这是?
“简洵夜,你、你不会又傻了吧?”
“简洵夜?简洵夜是谁?我不是叫阿夜吗?”简洵夜直愣愣的看着叶千玲。
叶千玲一拍脑门,“完了,完了,这傻子,又傻了!这可如何是好,要是被武皇陛下和柔妃娘娘得知,岂不是要砍了我的脑袋?哎呀呀,别说陛下娘娘了,就是二皇子殿下,也会把我大卸八块啊!不好不好!”
叶千玲又是拍脑门,又是拍嘴巴,终于拿定了主意,“算了算了荣华富贵乃是身外之物,咱们不要了!”
“娘子……你这是什么意思?荣华富贵,我们本来就没有啊!我们连床破被都没有……”wWW.ΧìǔΜЬ.CǒΜ
“以后再跟你解释!走,我带你找个深山躲起来,咱们老老实实种地打猎吧,想必我叶千玲是天生没有富贵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简洵夜一咕噜坐起来,扬起脖子大笑。
“傻子,你笑什么?”叶千玲见他如此,更加心急如焚了,都摔成这样了,还笑得出来,这简直比以前还傻啊!
“我笑你也知道怕啊!明知道本王身份贵重,靠山无数,是整个大月的明珠珍宝,你还把本王当根草对待,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你……你装的!”叶千玲反应过来,差点没气出一口老血,追着简洵夜一顿暴打,“你长本事了啊!连我都敢骗了!”
“我没骗你啊!我脑袋确实摔破了嘛!都流血了!”简洵夜把后脑勺亮出来,果见磕破了一小块,而人的头部血管又多,虽然不是很严重,鲜血却汩汩的往外流着,叶千玲方才摸到的血液,就是这个伤口流出来的。
见到真格儿的伤口,叶千玲便生不起气来了,又忍不住心痛,连忙摸出帕子捂在伤口上,“你摔坏脑子了是不是!受伤了也能这么开玩笑嘛?”
“这点小伤算什么?当年在西疆战场上,我身上那一寸皮肤没受过伤啊!光是脑袋上,就受过大大小小七八处伤,最大的一个伤口,都伤到了头盖骨,那血流得我都睁不开眼睛,就那样,我还举着刀矛又杀了几十个敌人,才被华神医拖下战场去救治,华神医说,要是再深半寸,我就小命不保了,那一次啊,他把我头发剃光,包得满头都是绷带,足足休养了半月有余才许我下床呢!不信你看,那疤痕,到现在都还明显得很呢!”
简洵夜说着,将束好的头发拨开一道,叶千玲踮起脚来一看,果见头发棵里蜿蜒着一条又深又长的暗红色疤痕,虽然已经痊愈,可是光看着这痕迹,便知道当时伤得有多严重。
心中不由一紧,对着简洵夜又是狠狠一拳,“你讨厌!”
简洵夜不明所以,委屈巴巴,“我怎么又讨厌了,刚刚逗你惹你生气了,所以把疤痕掏出来让你看了解气,你还说讨厌……这疤连我母妃都不知道呢!”
“你也知道瞒着你母妃啊?你去给她看看,她指不定要抡棍子狠狠给你一顿!”叶千玲转过身去,撅着小嘴道。
简洵夜挑眉一笑,“我知道你为何生气了,确切的说,你这不是生气,是心疼我啊!哈哈哈!我娘子真是特立独行,生个气都生得这样骨骼清奇与众不同。”
“你……你以后不许这样了!”叶千玲气不打一处来,急得直跺脚。
“好好好,我以后不逗你了。”
“我不是说这个!”
“那是什么?”
“我说……你以后做任何事情,都不许这样卖命了!”
简洵夜伸手挑逗叶千玲的下巴,“原来,我娘子是担心我的安危啊!你早说啊!好好好,我以后不卖命了,逗你还是如常,可好?”
“你!你再闹我生气了!”叶千玲直接跺了一脚在简洵夜的登云靴上。
简洵夜揽住叶千玲,“逗你玩儿呢!知道娘子是心疼我!以前啊,我那是无家无口,一个人吃饱,全家不愁,上阵杀敌,自然只管输赢,没有生死,往后啊,我有了娘子,便有了羁绊,我还想着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呢,当然不会再拿命去跟人周旋了,你就放心吧。”
“心疼你个鬼!你继续卖命去,血溅沙场才好呢!我正好带着大笔聘礼嫁妆改嫁去!”
“你敢!”
“我怎么不敢啦!你都嗝屁了,还不许我改嫁啦?我可告诉你了,别说我这么年轻貌美的,你要是一招撒手丢下我,我肯定要琵琶别抱的,哪怕是将来咱们成亲了,你敢早我一天上西天,我也要找个老头子陪我养老呢!”
“好啊你啊!就算将来我比你早死,我也要第一个给孩子们留下遗嘱,告诉他们:千万不许你们老娘胡搞瞎搞,我要让孩子们把我的骨灰就挂在你的床头,看哪个老头子敢爬你的床!”
“噗~~~”
本是简洵夜逗叶千玲,现在却被叶千玲逗得怒火中烧的,“你听到没有呀!你这一辈子,可是要跟我绑得死死的!我就算早死几年,你也是糟老太婆了,就不能帮着孩儿们带几年孙子,然后寿终正寝老老实实下来陪我吗?找什么老头子啊?糟老头子们大多心怀不轨,那是贪你的钱财的好吧?”
“哈哈哈哈哈!”叶千玲忍不住大笑,“那要是我比你早死怎么办呢?”
“你要是比我早死,我自然是把你的骨灰供在家里,天天陪你说话咯!”
“好好好,既然你如此忠贞,那我就老老实实带孙子吧!”
“这才像话!”简洵夜消了气,“咦,这都说到哪儿跟哪儿了?不是在说你家三丫头的事吗?鸢尾和曼罗,昨儿发现什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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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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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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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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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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