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的闹铃响起,声音虽然微弱,但是因为搁在床头,所以叶千玲一下子就醒了。
凌晨三点,正是古代的寅时,此时万籁俱静,整个叶府都在沉睡中。
经过几个小时的休息,叶千玲的体力也得到了恢复,她迅速的起身,悄悄打开窗户,跳了出去……
古代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大户人家一般都会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开一道只有正常门三分之一高度的小矮门,专门给家里的狗子钻进钻出。因为有狗子常年守在那小矮门处,也不会派人去专门看守。是以古代的小偷但凡想偷大户人家,一般都是在那狗门口放几块有毒的肉,把狗子毒死了,就如入无人之境了。当然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像叶府这种级别的豪门,狗子肯定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不会去乱吃别人扔的毒肉。
赵嬷嬷和叶琼玲带着叶千玲转悠的时候,她已经把叶府看了个大概,也找到了那扇狗门——就在一片花园子的小角落。
不一会儿,叶千玲便已经到了那扇狗门口,三只守门的大狼狗虎视眈眈的盯着叶千玲,似乎也在揣度这小姑娘想要干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叶千玲笑眯眯的柔声道,“小宝贝们,乖乖的,姐姐跟朋友说几句话就回来哈~~”
“吼~~”
大狼狗并不买账,从喉咙里发出了低吼声。
叶千玲沉下脸,“我可是叶府嫡长女,你们可真是狗眼看人低呀,好吧,既然不要face,那就别怪大小姐我不客气啦!”
叶千玲刚说完,便是刺溜刺溜三下子射出去——除了电子表,她还带了一管子高效麻醉针出来。
三只大狗瞬间倒地,吭都没吭一声。
叶千玲这才弯腰撅屁股的爬出了狗洞洞,这就出了叶府的大院了。
“你怎么这么久才来,害得我以为你今晚出不来了呢!”说话的正是出“狗门穿梭”的馊主意的始作俑者——邱之衡。
叶千玲在丞相府里看了一晚上的宅斗戏,乍一下看到邱之衡,竟是说不出的亲切。
“我这不是被三条狗大人给绊住了吗!”
“呀!那三条大狼狗一个比一个凶猛,我还没问你怎么出来的呢!”
“狗也是叶府的狗,看到我这嫡亲的叶府大小姐,还能不让我进出啊,找死哟!”叶千玲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邱之衡才不信她的鬼话,但是迫于叶千玲时间不多,只好忍住刨根问底的冲动,“莲花镇的事情我都帮你打点好了,你那房子我也派了我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一个老伙计看着了,阿夜一旦回去,他会立刻到京城来给我们报信,至于姑妈那边,我只说你娘家人找来了,并没有说你娘家是右丞相府,我怕说出来闪了她老人家的腰。”
叶千玲有些感激的看了邱之衡一眼——
原来两人早晨趁着上楼收拾行李的功夫便商量好了,叶千玲随赵嬷嬷先回京城,邱之衡殿后,跟魏夫人稍事交代一番,并把叶千玲的房子也找人看着,以防阿夜随时回去扑空,便也以上京赶考的由头骑马追来了。
他怕叶千玲刚刚回府会不适应,便想了这么个“爬狗洞”的法子来偷偷与叶千玲相见,想着若是叶千玲实在受不了豪门深海,就干脆再把她带走,若是叶千玲能耐住叶府的生活,他也就放心了——当相府大小姐,总比给那傻子当老婆强多了。
邱之衡甚至在心中生出痴念——他日,叶千玲完全适应了深闺千金的生活,自己也能在殿试中一举夺魁,那岂不是……
“你想什么呢?一副做春秋大美梦的傻样……”叶千玲在邱之衡面前挥了挥手。
邱之衡连忙回过神来,连忙岔开话题,“没有没有……我哪里在想什么啊!我还没问你,大小姐当得怎么样啊?”
叶千玲撇撇嘴,把今晚再叶府里经历的大概跟邱之衡说了一番。
邱之衡无奈道,“豪门深院,女人们吃穿不愁,又没个事情做,可不就只能靠着你争我斗打发时间吗?你别跟她们掺和就是了。”
“我倒是不想掺和,可是咱家老太君好像挺偏袒我的,可一下子把那些大小娘们儿都得罪到了,还有啊,我又跟我那个便宜爹告了我那便宜后娘一状,我便宜爹说是要干我便宜后娘……”
邱之衡急忙打住了叶千玲的吐槽,“好了好了,看起来你在丞相府里也不会没日子过,而且应该会过得很精彩,你就好好待着吧,我在外面会帮你打听着傻子的,我就住在鲲鹏大街的东来客栈,你若是有事,随时来找我,天快亮了,快回去吧,别被发现了。”
叶千玲记下了邱之衡说的地址,又连忙钻狗门回到了院内。
刚回到房中躺下,赵嬷嬷便进来给叶千玲准备洗漱用品和要更换的衣裳了,叶千玲暗道好险,幸亏赶在她进来之前回来了。
古代的大户人家小姐大概是从小便由一堆丫鬟婆子伺候着,是以自理能力也几乎为零,看着赵嬷嬷一整套熟稔的伺候功夫,连衣扣都帮叶千玲扣好,洗脸也是直接递来热乎乎的毛巾把子并漱牙粉,叶千玲不禁感慨,当小姐真尼玛爽啊!
穿好衣服,赵嬷嬷又把叶千玲按到梳妆台前,把叶千玲的头发全都拢到一起,梳了两个如意髻,又不顾她的反抗,在她的脸上涂抹一番,等到照镜子的时候,叶千玲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妈呀,镜子里的姑娘脸被涂得煞白,腮上又画了很厚的腮红,总之就是特别土特别古老的妆容,好在叶千玲本身长得就甜美俏皮,全靠颜值撑住了这个年画宝宝妆容。
叶千玲欲哭无泪,正想擦得淡一点,已经被赵嬷嬷拉到了老太太的房间。
叶千玲本以为自己已经起得够早了,没想到还有人比她起的更早,除了四房还没来,叶修远上早朝去了,大房三房都已经过来请安了,而且今天还多了一大一小两个少年。
大的那个今年十五岁,只比叶千玲小两个月,站在汤氏身边,眉清目秀,华服鲜衣,头顶翠玉发冠,光是腰上都系了好几块绝世美玉,端的是年少风雅,正是叶府的嫡长子,叶宁致。
小的那个才十二岁,长相却老成敦厚些,穿着一身玄色长衫,除了一根白玉腰带,身上什么配饰都没有戴,连头发都只是用一根玄色的缎带系上的。站在韩氏的身旁,便是叶府的次子,叶安敬。
叶千玲看着自己这两个便宜弟弟,不由越发感慨,家教真的是太重要了啊!果然是什么藤结什么瓜啊,谁养的孩子像谁。
老太太笑道,“千丫头,过来认识认识你两个兄弟,他们每天上午都要去上学,是以昨晚就没让他们来见你了。”
叶安敬听老太太说完,便已经上前一步,恭恭敬敬的向叶千玲作了个揖,“长姐好。”
古代尊卑有序,等级分明,幼的见到长的,要给长的请安,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叶宁致做惯了叶府大少爷,府里谁不让他三分,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乡巴佬嫡长姐,他哪甘心给叶千玲请安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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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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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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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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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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