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距离算是卡得他难受。
如果距离远上一些的话,就算狙击手枪法超神,自己也可以通过快速不定向移动来摆脱对方的射击,而如果距离近上一些的话,也可以迅速靠近对方。
但这个三百米的距离,狙击手打固定目标精准度可以达到百分之百,而打移动目标的精准度也可以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王大书想要迅速靠近,就会受到对方数次枪击,甚至于尚未靠近,对方又可以拉开距离。
而王大书想逃的话,这个距离上,子弹飞行时间大约也就三分之一秒!
稍有不慎就会被子弹击中。
而被大口径的狙击枪子弹击中的话,就算王大书现在体质35点,恐怕在短时间内也会失去逃跑的能力。
何况,在大口径狙击枪面前,略小一点的石头都不足以成为掩体,其甚至于能够轻松击穿两米以上的泥土层!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对方发现了王大书的位置,那么就可以直接狙击他,除非王大书躲在足够厚实的大石后面。
当然,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王大书不能在这里与狙击手僵持下去!
甚至于王大书此时都听到了远处传来的直升机轰鸣声!琇書網
可以这么说,一旦直升机赶到,王大书还没能摆脱或者解决掉狙击手的话,那么就会陷入到进退两难,前后有敌的困境之中。
拼了!
到了这个时候,王大书也知道不能够在这里耽误下去了。
那么就只能做一件事!
一咬牙,王大书贴着地表就向前蹿了出去,但蹿了十多米便是一个翻滚。
就在他翻滚之前的位置上,冒出了一股灰尘。
那是子弹打在地上所带来的效果。
在之后王大书的突进中,那名狙击手不断开枪,但却因为王大书的敏捷属性高达20点,而提前躲闪开来。
躲过数枪之后,枪声骤然停止,王大书最初还以为是对方故弄玄虚,但在下一次例行躲闪的时候,枪声也没有响起,这就让他确定了一点。
狙击枪弹匣里没子弹了!
有一点,王大书还是清楚的。
全世界范围内的狙击枪,不管是大口径还是小口径,其弹匣容量都比较低,少则只有一发,每射击一次都需要填充一次子弹,这类狙击枪都是比较古老的型号,而现代狙击枪的弹匣多数都是十发子弹。
狙击枪的弹匣容量低这一点乃是因为狙击枪的使用范围来决定。
对于狙击枪而言,其是用来暗中击杀目标之用,并不要求火力密集程度,弹匣容量并不是其第一技术指标。
并且狙击枪的重量,尤其大口径狙击枪的重量基本上都在十二公斤以上,如果弹匣容量太大的话,无疑会产生更多的累赘重量,妨碍狙击手的移动速度等等。
由于狙击枪需要追求更好的封闭性,因而更换弹匣的速度无疑比自动步枪这类近距离火器慢上很多。
在对方更换弹匣的这段时间里,王大书速度爆发到极致,数秒时间就蹿出去五十多米。
这个速度基本上与蓝星上百米短跑纪录持平了。
实际上,王大书之前就推算过,20点差不多应该是人类属性的极限。
当然,力量,智力,感知,魅力这四项的人类极限应该更高一些。
至于体质,差不多十八点就应该是人类的极限了。
而在狙击手更换好弹匣朝着王大书射出第一枪的时候,他与狙击手之间的距离已经从之前的三百来米缩短到了不足百米!
到了这个距离,狙击手自身安全性就会大幅降低,因而在接下来的射击里,该狙击手甚至于有一枪打在了王大书五米之外。
的确,如果王大书手上有枪的话,在这个距离上差不多就可以对狙击手进行较为精准的火力压制了,运气好的话,指不定还能够将狙击手击杀。
狙击手躲藏的位置乃是在一座小山头,前面是茅草地,后面是一片戈壁滩,再过去一点却是一条只有夏季才会有水的季节河,就这个狙击地点可谓是视野开阔了。
换个一个目标的话,恐怕早就被狙击手一枪毙命了。
而在连续不中之后,狙击手的心理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甚至于都有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陷入了一场幻梦,否则的话,怎么可能连续十多枪不中的道理!
不过话说回来,狙击手的心理素质总归要比普通人强上很多,在王大书逼近的时候依然强行镇定,不断射击,直到王大书抵达山脚的时候,狙击手才放下狙击枪,从小腿处拔出了一把手枪,准备跟王大书来一场近战对决。
狙击手在选择这个狙击点的时候已经明确知道一点,这个位置用来狙击是很好的,但想要逃离却很困难。
并且以目标的速度,自己就算是提前跑,也没可能逃出对方的追杀。
如此一来,还不如与对方拼了,或许还能够将其拿下,完成任务。
但这狙击手想问题,想得太简单了一点。
当王大书出现在他眼前,他正想扣动扳机的时候,却看到对方好似变成了影子,转瞬之间便从自己身侧冲了过去,下一刻他便感到持枪的右手一痛,手枪随即便掉落到地面,之后他就没有了任何知觉,一头栽倒在地昏迷了过去。
仅仅依靠一根树枝,王大书便将狙击手右手刺穿,在掠过对方身侧的同时顺势一抽,击中狙击手颈部,致使对方昏迷。
这一连串的动作,王大书仅仅消耗了半秒不到!
呼!
这时王大书方才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捡起对方的狙击枪与战术背包转身下了小山头,朝着那条季节河冲去。
不得不说,只有生死之间才能够突破自我。
王大书之前在剑术上的造诣已经达到瓶颈,不管如何锤炼剑术,都只有一个结果,举步不前。
就这一点而言,王大书的剑术造诣差不多达到了普通人的极限。
但就在之前躲闪狙击枪子弹以及靠近狙击手那一剑,直接就让王大书突破了瓶颈,体内骇然生出了一丝剑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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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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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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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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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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