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原之上,凛冬第一场雪往往要下十多天,白狼人若进攻,就会选择在第一场雪结束前,因为大雪下十天后,积雪会极深,不利于骑兵行动,而当积雪只有一尺深的时候,适合白狼骑兵进攻,而我们人族在这种天气下比较弱。”巴特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向罗迪道。
罗迪一怔,想不到高原的气候竟然如此恶劣,第一场雪竟然能下十天,那岂不是说,高原边缘的森林都会被积雪覆盖,整个冬季根本出不了哨所。
罗迪根据记忆得知,每到冬季,鹿鸣镇的人几乎都很少出门,每次下雪也都要下数天,偶尔有猎人去迷雾森林边缘捕捉陷入积雪中的兔子、狐狸等小型野兽。而先前的罗迪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温暖的铁匠铺里面帮助比尔打铁。
“巴特,这段时间,你们一百零八人,两人一组日夜不停的上瞭望塔警戒,一旦敌人来袭立马敲响警钟。我会不定时的巡视,发现偷懒的严惩不贷。”罗迪道。m.χIùmЬ.CǒM
“是,少爷!”看罗迪如此慎重,巴特自然是不敢怠慢,迅速的去组织了。
罗迪当晚连续查哨五次,几乎每隔一个时辰就查一次。在第四次的时候,有一人以为罗迪不会再查哨了,就在瞭望塔中一缩,开始打盹了。结果被罗迪抓了个正着。
第二天一早,罗迪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的抽了他十鞭,毫不留情的将他抽的鲜血淋漓,将所有人震慑住了,警戒人员顿时不敢懈怠了。
“敌袭、敌袭,铛铛铛!”雪纷纷扬扬的下,时大时小,就是不停止,当第五天一早,罗迪正在睡梦中,就听到观察哨剧烈的吼叫,随后警钟也长鸣起来,罗迪一个鱼跃,迅速的穿上皮甲,挂上骑士剑就冲了出去,登上了哨所堡垒墙头观察。
远远的就看到一片枪林从雪地中疾驰而来,仔细一看,那是因为二百名骑士都穿着白色皮甲,他们身下的白狼坐骑也是白色的,加上他们在雪天中奔驰,身上覆盖了一层白雪,只有他们手中的长枪是黑色的,没有被雪挡住,所以远远的看去,只见一片黑色的长枪如同乌云一样移动而来。
“这队狼骑兵不弱,准备作战吧!”凯赛尔也登上了哨所寨墙,仔细观察一下沉声道。
“大人,你先在寨墙上掠战,这队普通的狼骑兵交给我们了。”罗迪道。
“好。”凯赛尔没有过多的说,而是点点头沉声道。但他心中也很不平静,看来罗迪说的消息是真的,若白狼人真的遭了灾,铁了心要攻打黑鹰领,绝对是一场硬仗,所以,凯赛尔要保存实力。
“巴特,将竹枪先埋到雪地中,十人一组列阵对敌。听我命令后举竹枪刺杀。”罗迪边吩咐,边指挥着兵士迅速的将竹枪分给他们,列队走出哨所外百米,将竹枪埋在雪堆中,每个人拿着镰刀、斧头等兵器迎战。
蒙克憋足了劲要在狼王及族人面前好好表现一把,毕竟这次请战成功颇为不容易。狼王子嗣众多,拥有封地的就有十二位,但能独自领兵出战的不多,加上蒙克也只有六位而已,其他出战过的都是蒙克的兄长,但他们出战大部分都是剿灭不顺从的附庸种族,比如狗头人、猪头人等附庸兽人族。真正和大陆人族交战的不多。但人族乃是当之无愧的霸主,比对付狼人的附庸族可是有面子多了。
唯一让蒙克有点遗憾的是没有偷袭成功,夜晚偷袭这种办法也是不隐蔽的,因为黑夜中,白狼坐骑的眼睛一个个的犹如一个明灯,数公里外就能看到。
所以,蒙克否决了手下夜晚偷袭的建议,按照他的经验,凌晨时分是人睡得最香甜的时候,尤其是在这漫天飞雪的天气,只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哨所的大门,就可以迅速的破坏掉大门,攻入其内,那么今天晚上就可以在鹿鸣镇吃香的喝辣的了。但想不到哨所警戒这么灵敏,距离还有数公里就被发现了。但,这也仅仅让蒙克遗憾一下,在他看来,攻破高原鹰哨所那是顺手的事情,一个时辰绝对结束战斗。
接近高原鹰哨所,只有一条十人宽的道路可以通过,道路两边是深沟悬崖,哨所哨所堡垒矗立在风雪中若隐若现,如同一个巨人卡住了前行的路。
“哈哈哈,少主你看,这些农夫拿着锄头、镰刀挡我们狼骑,岂不是以卵击石。”距离两百米的时候,冲在最前面的狼人哈哈大笑道。
蒙克狐疑的看了一下,按照他的想法,拱卫哨所的士兵应该龟缩在哨所的壁垒后面,在墙头、箭塔上放箭,而不应该在风雪中迎战。
不过,蒙克以他超强的视力可以看出来,这群农夫排成十个纵队,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决然之色。尤其是前面一人,穿着皮甲,外面披着一个黑白相间的披风,蒙克从小接受过教育,他的一个人族老师教给他过,这种披风是人族骑士侍从才能穿的披风。
“诸位兄弟,身后就是我们的家园,若让他们越过,你们的家园将被摧毁,你们的妻子、女儿将会被糟蹋、掠走,你们的儿子、父母将成为他们坐骑的血食,你们的血脉传承将从此断绝。我们,别无选择,唯有死战!”
“死战!”
“死战!”
……
蒙克听到这个骑士侍从的怒吼从风中传来,接着那群农夫好像被打了鸡血一样狂暴怒吼起来,顿时一笑,随即就打消了狐疑,仅凭着热血那就是傻子,早就听说过,人族领袖狡猾、做作,善于鼓弄下面的人送死,果然是如此。在绝对实力面前,鼓动士气根本没有用,同时也说明,这些人根本没有后手了。
“少主,我们的坐骑已经二天没有进食了,这么好的血食就在眼前呀!下令吧。”在蒙克旁边一名侍从有点着急道,他身下的白狼露出了垂涎欲滴的神情,猩红的眼睛盯着前面的队伍,恨不得冲上去大快朵颐。
“杀!”蒙克能感受到自己坐骑对血食的渴求,仔细观察一下,确定没有什么陷阱,对面不过是一群脑残的、准备慷慨赴义的蝼蚁而已,所以他迅速的将长枪一指怒吼了一声。
(新书求推荐、收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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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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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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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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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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