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馆。
周霜霜依在门上,看着那抹晚霞,如鲜红的血般艳丽。
远远的,她看见平王匆匆回来了,由远而近。
英俊的男人浑身都散发着阴冷的气势,冷气逼人。
扭身,她回了屋,坐在镜前。
平王想要她模仿姐姐,她就模仿了——
她花了好一会的时间,把自己打扮成姐姐的样子。
模仿姐姐的发型,梳了一个凌云髻,又换了一身和姐姐差不多样式的衣裳。
她平日里的衣裳都是艳的,她本生得妖媚鲜艳,鲜艳的衣裳最是配她了。
她与姐姐模样虽生得一样,可又是不一样的,能让人一眼就区别出来她们的不同。
成长环境不同,各人的气质也就不同了。
收敛一身的妖艳,学着姐姐的样子摆出清贵的姿态,或温柔一笑。
姐姐的身上有着一种雍容华贵气质,并非是衣裳衬托出来的,或刻意伪装出来的。
姐姐的模样生得清纯无害,显得易亲近,有时候又会流露出一些的傲气,即使被平王刁难,跪在他面前,也丝毫不损她半分的气度,在她的身上反而呈现一种折不弯的傲骨。
她在镜前练习了好久。
虽然才与姐姐见过那一会儿,经过她一下午的模仿,已把姐姐的神态模仿了六成像。
她自嘲一笑,不愧是百花楼出身的姑娘,就是擅长表演的。
虽然很不高兴自己到现在还是个替身,还要极力讨好他,为了他,不惜模仿她,活成他喜欢的样子,只为走进他心里。
她对自己轻视一笑,果然是没脸没皮没自尊了。
为了爱他,竟活得如此卑微。m.χIùmЬ.CǒM
她喜欢平王,在他说要纳她为侧妃的时候,或在他无礼的拽了她的面纱时,她就喜欢这位英俊又尊贵的男人。
跟了他那么久,他一开始从来也没主动提过她像谁。
倒是她主动问过他:“听平王妃说,我很像平王喜欢过的一位女子。”
那时,他冷眼看她,颔首,毫不隐瞒:“嗯。”
她也曾步步试探:“平王现在是喜欢我多一些,还是喜欢她多一些?”
他就讽刺的话毫不留情:“你拿什么和她比?”
是啊!她比不过。
她一直都知道,比不过,所以也不比。
问那些话,是自讨羞辱,她就再也不问了。
她就是她,百花楼里长大的姑娘,在旁人的眼里,就是妖艳贱货。
她是个替身,这件事情她一直都知道,知道很久了,慢慢的也就接受了。
过了一会儿,确定他不会到自己跟前来了,她起了身,主动去找他。
平王人刚回来,坐下,面上冷淡,见她进来,眼神冷冷的扫过她。
周霜霜伸展了一下手臂,身段柔美,问他:“你看我像吗?”
他讽刺:“梳了个发型,换了个衣裳,就以为像她了?”
“若我模仿得连你也分辨不出来,你又怎知我是真是假?”
他冷笑了一声:“先模仿像了再说。”
她跟他三年了,她就是化成灰,他也能认得出来的。
那人可不一样,文善与他分开三年了,这才重逢,他对文善不一定有那么了解。
如果霜霜模仿得像,以假乱真,完全可以。
周霜霜来到他跟前,主动往他怀里依,模样娇媚:“我明个就去见姐姐,和她住上一段时间。”
她愿意去就好,他也知道她必然会去的。
“你亲亲我。”
为了安抚她,让她更听话,他就亲了她一下。
她得寸进尺:“今晚也要把我伺候舒服了,免得在那边久了,禁不住想你了,就跑回来找你了。”
以往都是她伺候他,她今个非要他反过来伺候她不可。
她到底不是世家小姐,没那么多的矜持。
喜欢了就多亲一下,但平王又不太喜欢她主动。
她若主动一些,他就见眼的不高兴了。
她自幼生长在百花楼里,那里的姑娘都是主动的,大胆的,欲拒还迎的。
她耳濡目染,在这男女与情事上,喜欢了也会主动,满了妖里妖气。
也正因为她过于主动,平王就更觉得她到底是百花楼长大的,骨子里下贱极了,偏偏这下贱的人长了一张他喜欢的脸,弃不得,也爱不得。
明知道他不喜欢自己主动,周霜霜还是故意主动的磨着他,一脸妖气,跟个妖精似的。
平王眼见的蹙了眉,不悦:“周霜霜,你给我记住了,文善不会像你这般下贱。”
在他的心里,蔡文善纵然已为人母,也是冰清玉洁的,是她一个青楼女子无法相比的。
~
后来平王也想明白了,自欺欺人的觉得,文善婚前的失贞,定然也不是她愿意的,一定是被强迫的。
这样的两个人一对比,眼前的女子可不就是贱极了。
周霜霜也知道在平王的眼里,姐姐是完美的。
她早知道是这样子,也就不那么在意了,她面上淡了淡:“我现在不是她,我现在还是我自己。”
她主动去亲他,他有些不大喜欢的想把她推开,她偏把他推倒,高高在上的俯视他,娇媚的亲着他刚毅的下巴,去解他的衣裳说:“我这么下贱,平王不还是挺享受的。”
大胆,居然敢讽刺他了。
平王伸手就掐住了她的颈项,面上染上恼意。
他掐着她的白皙的脖子,慢慢站了起来。
周霜霜又被陷得小脸白了白,她闭了闭眼,笑得妖娆。
她知道他不会掐死她,他还要利用她的。
他冷冷的盯着她,她倔强得昂着小脸,不肯低头。
平王说:“这件事你做若做不好,本王也留你不得了,免得你整日污本王的眼睛。”
他慢慢的松了手,她低笑起来。
她污了他的眼睛,说得好似他有多么的冰清玉洁。
他又冷冷的掷出一句:“百花楼那些人的死活,也都在你一念之间。”
为了让她去取代他心里的那个人,他不惜撕破最后的脸面后,拿百花楼的人来威胁她。
周霜霜看着他,仿若第一天认识他。
那年,他说要娶她,她以为是真心爱她。
原来,都在这儿等着她呢。
她被平王妃害得小产,他也大发雷霆维护她。
回了这帝都,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地方,就像被施了魔咒。
她心寒的想: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在百花楼里,她也见多了各样的负心汉。
百花楼不缺少那种又傻又笨的姑娘,轻易就信了男人的谎言。
和你好的时候,嘴上说尽甜言蜜语,不要你的时候,也是无情无义。
有不少姑娘被骗得人才两失。
而她,也被骗得好惨,好惨。
她以为,自己遇着的是爱情,谁知,不过是个替身。
三年了,她到底也不是三年前的周霜霜了。
再低贱的人,也有自己的尊严的。
她默默的起身,打算如他所愿,去韦国公府住着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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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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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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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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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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