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终于有了消息。
暗卫禀明,秦阿大的同乡叫秦大力,两家住得很近。
秦大力这一次到京城来,是跟随镇子上的商队一起,到京城来送一批紧俏的药材。
到京城之后,他们住进了一家花销并不大的客栈,这也符合他们的经济水平。
而且,这家客栈也是他们以往来京城落脚的地方,之所以选择熟悉的地方,也是为了和客栈的老板混个脸熟,能够谈一个更低的价钱,从而省一些钱。
暗卫查问了客栈的老板和伙计,因为秦大力等人每次来京城都住在这里,客栈的老板和伙计对他们印象深刻。
据他们说,以往秦大力所在的商队来京城,只待一天。
这很正常。毕竟,这些贩运货物的商队,走这一趟赚到的钱并不是很多,加上京城比之别的地方物价稍高,所以能省则省,他们不会在京城停留太长的时间。
第二日,秦大力等人也的确是要走,却是出门向右。
从这个客栈出去,若是出城的话,应该向左走。可秦大力等人却向右走,这有些不同寻常。
因为对他们比较熟悉,所以客栈的老板就觉得奇怪,也留了个心眼,待他们出门之后悄悄跟上去看了,发现秦大力等人往右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就停了下来,住进了一家更为高档的客栈。
而且,一路上,商队里的人对秦大力颇多恭维。
可客栈的老板明明记得,秦大力并非这商队里的重要人物,以往,商队的头头对他都是呼来喝去,可这一次,却是截然不同。
当时,客栈的老板只以为秦大力等人这一次是发了财,不愿意在他这小店里住了,也没有多想。
但,暗卫等人前去查问的时候,客栈的伙计记起,在秦大力住下的那一晚,曾有一个人来找他,后来,秦大力随着这人去了外面,再回来的时候就眉飞色舞,很是高兴的样子。
得到这些信息,赫云舒意识到,问题就出在这一晚。
但仅仅凭借这些,并不能确认什么。
于是,赫云舒接着问道:“秦大力等人后来住进的那家客栈,去问了吗?”
暗卫恭谨道:“属下去问了。客栈的伙计说秦大力等人进去的时候,一帮人前呼后拥的。伙计原本以为他们出手会很阔绰,可实际上却是阔绰之余又有些寒酸,像是久穷乍富,想要摆阔却又显得滑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客栈里的伙计对他们这一伙人印象深刻。”
“在这客栈里,可查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有用的消息不多,不过可以确认的是,秦大力是突然发了财,在客栈住下之后,还带着商队里的一伙人去了隔壁的酒楼吃饭。属下去酒楼查探,确认是秦大力付的钱,足足三两银子,几乎是秦大力以往半年才能赚到的钱。”
赫云舒点点头,道:“接下来,派人去查那一晚是谁约见秦大力。另外,秦大力当日在酒楼吃饭,是在雅间还是大堂?”
“雅间。”
“那么派人去查,当日隔壁是否有人。如果有,务必要找到,或许,他们会听到些什么。”
暗卫应声,很快离去。
赫云舒走到窗前,看着外面。
事情过去之后再去查探,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更何况,秦大力等人如今全都死了,查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可是,但凡是发生过的事情,总会留下蛛丝马迹。
而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凭借这些蛛丝马迹,找到隐藏在背后的那个凶手。
一旦她找到了,就绝不会放过。
如果说仅仅为那毒蘑菇,她不至于这么大费周章。可秦阿大因为这件事寻了短见,牵扯了人命,那么她就必须要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相处一场,她要给秦阿大一个交代,更要给秦念风一个交代。
这时,赫云舒看到燕凌寒带着小恭让和小灵毓回来了。
三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怎么好,特别是小灵毓,一张脸上布满了泪痕。
可以看得出,和小念风的离别让他们很悲伤。
赫云舒走出门去,迎他们三人进来。
不知怎么的,小灵毓原本没哭,看到赫云舒之后却是忍不住哭了起来,边哭还边抽抽搭搭道:“母后,念风哥哥好可怜。”
“嗯,那你以后要对他好一点。”
小灵毓抬头,眼泪汪汪地看着赫云舒,道:“念风哥哥还会回来吗?”
赫云舒摇了摇头,道:“母后也不知道。不过,就算是他不来,你也可以去看他的。”
“真的吗?”
“当然。两个人分别,分开的只是距离,并不是两个人的心。只要两个人的心彼此惦念着对方,那么无论相隔多么遥远都不要紧。”wWW.ΧìǔΜЬ.CǒΜ
小灵毓眨了眨眼睛,似懂非懂。
过了一会儿,她说道:“母后,你为什么懂这么多道理?”
赫云舒摸了摸她的头发,道:“你要多读书,这样你也会懂很多道理的。”
小灵毓点点头,抱住了赫云舒。
这时候,燕凌寒说道:“两个孩子心情都不好,今天就不去学堂了,让他们陪着你吧。”
“好。”
就这样,小恭让和小灵毓留了下来。
不大一会儿,小灵毓饿了,赫云舒命人带她去吃东西。
而小恭让却是走到她的面前,说道:“母后,秦阿大不是得了急症死的,是不是?”
“谁告诉你的?”
“母后,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发现的。”
赫云舒看着小脸紧绷的小恭让,有些诧异:“那你说说看,你是如何发现的?”
“秦阿大的脖子里有一些淤痕,虽然用东西遮住了,但念风哭的太伤心,泪水在上面流过之后表面遮盖的东西就掉了,露出了里面的淤痕。而且,我偷偷查看了他的舌头,往外伸得很长。母后,这是上吊而死才会出现的现象。”
最后一句话,小恭让说得格外笃定。
虽然赫云舒早就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并不笨,可此刻听到他这番谈论,还是忍不住有些惊讶。
惊讶之余,赫云舒想到了什么,脸上显露出担忧的神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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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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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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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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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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