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的知识,赫云舒清楚地知道这一点。而燕凌寒有丰富的行军经验,对这一点也是知道的。
所以,看到马儿有了异常的反应,二人即刻从草地上站了起来。
这时,远处半人高的草丛里,有黑影掠过,那是在缓缓靠近的杀手。
而溪水流动的声音之中,还夹杂了一些其他的细微的声音。
燕凌寒眼疾手快,命随风将在河边饮水的马儿牵了回来。
随风刚刚把马儿牵到安全地带,便有人自河水中钻了出来。
他们的手中,拿着一把尖利的弯刀。
看来,他们原本的计划是要一刀划破马儿的喉咙,从而让马儿当场毙命。
此地远离村镇,若是失去了马儿,必定会行进艰难。而这个时候若是再被人刺杀,那就是雪上加霜了。
几乎是在这些人刚刚露头的时候,暗卫便搭弓射箭,将他们一一射死在河里。
这一次出门,赫云舒知道其中的凶险,就将之前准备好的弩箭发给了暗卫。
弩箭可以一次击出数发,准确性也有保证,且体积小,便于随身携带。只是赫云舒没有料到的是,这些弩箭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河里的人被杀死之后,草丛里的人便疾奔而来。
他们皆是身着黑衣,手中拿着明亮的利剑,急速而来。
粗略一看,足有四五十人。
赫云舒不禁冷笑了一声,为了对付她,凤天九可真是够下血本的。
燕凌寒一声令下,暗卫们全部涌出,与黑衣人对战。
两相对阵之下,阳光映照在快速转动的剑刃上,发出阴冷的光芒。
眼见着燕凌寒也加入了战斗,赫云舒手执凤鸣剑,迎面便劈到了一个黑衣人。
之前的大多数时候,她都是自己一个人闷头练剑,除了和凤天九打斗过之后,就没有对付过别的人。至于和燕凌寒的对阵,多半是燕凌寒让着她,显不出什么真本事来。
而今日和这些黑衣人打斗,赫云舒才发现,凤鸣剑的招式虽然简单,却是步步杀招,没有什么花拳绣腿的修饰,每一招每一式都有所用处。
只是,这些黑衣人的身手并不弱。一个个身形敏捷,极快地躲闪着。
赫云舒等人虽然在人数上不占优势,他们越战越勇,终于在半个时辰之后结束了这场战斗。
这时候的草地上,已经溅上了不少的血迹,空气中也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儿。
他们没有再久留,纷纷翻身上马,朝着前方疾驰而去。
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两次刺杀,但并未伤及根本。
这时候,赫云舒觉察到了其中的不对。
凤天九的手下,不乏武功高强的人。
可他们接触的这几波人,虽然身手也够好,人数也够多,但并不足够优秀。如果凤天九真的想杀死他们,理应会派出精锐,而非这些人。
这是凤天九在故布疑阵,试图制造一种紧张的气氛,促使她快些和大军汇合。
只是,按照常理来推断,在这个时候,凤天九应该会提防她和大军汇合才是。毕竟,她之前在大渝的时候就代替燕凌寒出征,大败闪惊雷所率领的大蒙军。这一点,凤天九是知道的。
可是,凤天九偏偏不提防,还故意让事态变得紧张起来,让她觉得一路上危险无数,促使她快些追赶上大军。毕竟,只有追上大军,在重重大军的护卫之中,才是真正的安全。
这很不符合常理。
所有不符合常理的事情背后,都有一个隐秘的不为人知的原因。
那么这一次,会是什么原因呢?
赫云舒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在军中,有一个等待着她的难题。而这个难题,很有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因为要让她快些接触到这个难题,所以便用这种方式让她加快步伐,和大军汇合。
由此看来,大军之中有凤天九的人。若不然,层层封锁之中,凤天九不会这么快得到消息。
想清楚之后,赫云舒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了燕凌寒。
燕凌寒的眸子里,并没有意外的神色。看来,他也想到了这一点。
几乎是在同时,燕凌寒就已经有了决策:“我先去和大军汇合,查探一番,把搞鬼的人揪出来,你再去,如何?”
赫云舒摇了摇头,道:“不,这行不通。既然凤天九要搞鬼,必然是冲着我来的。若是你去了,这搞鬼之人未必会现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军中,我是必须要去的了。”
看到赫云舒眼神中坚韧的神色,燕凌寒知道,拒绝是没有用的。故而他点点头,道:“好。”
之后,赫云舒问道:“奉铁塔这个人,你对他的性格有几分了解?”
“此人秉性刚直,宁折不弯。”
这样的人,若是被有心之人利用,是很容易的。
终于,在太阳西斜的时候,他们看到了行进的大军。
大军所到之处,烟尘四起。
燕凌寒率先靠近大军,命后围的探子去禀报奉铁塔。
很快,奉铁塔骑着马,出现在了赫云舒的视线里。
此时,奉铁塔所带领的十万大军已经和另外的十万大军汇合,眼下他所统领的,足足有二十万人马。
奉铁塔一身银色铠甲,再加上他的身材本就魁梧,显得英武非凡。
这时,赫云舒想起了三国中能够一声吼吓死夏侯杰的张飞,想必,彼时的张飞,就是这样威严不屈的长相吧。m.xiumb.com
很快,奉铁塔看到了赫云舒。看到她的时候,他明显愣了一下,但只是一瞬,很快就恢复如常。
之后,燕凌寒拿出了凤云歌的手谕,递给了奉铁塔,道:“奉将军,我奉陛下之命前来,以军师之职,位列军中。”
奉铁塔看过手谕,之后点了点头。他骑马退到一旁,扬手向前,道:“无忧先生,请。云舒公主,请。”
如今的奉铁塔贵为大军统帅,按照大魏律例,为了维持他的威仪,除非是凤云歌亲自前来,否则,他不必向任何人行礼。
燕凌寒和赫云舒二人点点头,入了大军。
奉铁塔并不是个讲究做派的人,也并未为了舒坦就坐宽大的马车,他仍是骑马前行,一路风尘仆仆。
赫云舒思考着预想中的难题,一路神色凝重。
只是,似有似无的,赫云舒总觉得有人在看着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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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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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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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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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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