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燕凌寒握紧了她的手,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且不说当时我知道你会给我下失忆的药,如此,我根本不会喝。可即便我不知道,哪怕我真的在记忆中遗失了你,我也一定会付出千倍百倍的努力,将你找回来。真正相爱过的人,记忆不止是在脑海里,是在心里,在手上,在每一次的呼吸里,在我的每一次感官之中。哪怕我的记忆中没了你,我也会凭借你的呼吸,你手指的触感,重新把你找到。”
燕凌寒的话很长,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在朗诵一首情诗,婉转而悠长。
燕凌寒很少会表露自己的情绪,可每当他如此说,赫云舒的心里总会升腾起别样的感觉。xǐυmь.℃òm
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却让她觉得很舒心。
赫云舒靠在燕凌寒的肩膀上,看着蜡烛跳动的火焰,道:“夫君,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有你。”
赫云舒笑了笑,道:“然后呢?”
“有你,足矣。”
“那你不吃不喝啊?”
“有你,不吃不喝都可以。”
赫云舒紧握着燕凌寒的手,道:“傻瓜。”
二人依偎在一起,哪怕周围并没有绮丽的景色,二人的脸上还是挂着和煦的笑意。于他们而言,拥有彼此,就是最大的快乐。
而今晚,是除夕之夜,他们在一起,便是团圆。
他们是夫妻,是一家人。
二人十指紧扣,两颗心无比贴近。
夜渐渐深了,周围一片寂静。
赫云舒有些困了,眼皮直打架,却又竭力忍着,不让自己睡过去。
燕凌寒见了,很是心疼,道:“困了就睡会儿吧。你的长辈也是我的长辈,我来守岁,也会为他们祈福的。”
赫云舒摇了摇头,道:“不。今晚要守岁,要给长辈祈福的。我的长辈,自然要由我来祈福。”
她想,如果她能为他们祈福,那么,无论是活着的还是逝去的,都会过的快乐一些吧。
这一刻的赫云舒,是感性的。
燕凌寒握紧了她的手,道:“好,我陪你。”
哪怕静夜漫漫,只要有彼此的陪伴,一切,也就充满了温馨。
渐渐地,到了子时。
燕凌寒变戏法一般从袖子里取出一个红色的纸包,道:“给你?”
赫云舒一下子来了精神,接了过来,道:“是什么?”
燕凌寒一笑,道:“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赫云舒一层层拆开那纸包,里面包着的是一些折叠起来的纸张,上面有黑色的字迹和红色的印戳。
是什么呢?
赫云舒打开来看,那是一张张地契,确切地说,是青城的店铺的地契。
而且,这些铺子,有的紧挨着凤天九的铺子。她早已熟知凤天九每一个铺子的地址,故而眼下看到了这个,就一眼认了出来。
赫云舒大喜过望,道:“从哪儿来的?”
“保密。娘子喜欢就好。”
赫云舒并未追问下去,心中满是喜悦,有了这些地契,想要击垮凤天九无疑会更加有把握。原本,她还在为怎么租赁铺子发愁呢。现在好了,连铺子都不用租,她连地契都有了。也就是说,这些铺子都是她的。
“这个红包,你还喜欢么?”
“喜欢,喜欢。”赫云舒连声应着,话说了一半才反应过来,“燕凌寒,你少占我便宜,红包都是长辈给晚辈的,你又不是我的长辈,这个才不能叫红包。再说了,只有小孩子才能得到红包,我都已经是大人了。”
燕凌寒拥紧了她,道:“傻瓜,这就是红包,我给你的红包。从前你是小孩子,可是,为了快些嫁给我,你就长大了啊。身为你的夫君,怎么能让长大了的你没有红包呢?”
赫云舒瞪了燕凌寒一眼,道:“照你这么说,我长大就是为了嫁给你啊?”
“对啊,不然娘子还想长大干什么?”
赫云舒被逗乐了,嗔道:“你可真是一大堆的歪理。”
“没有。这是正理。”
赫云舒心情好,也懒得和他掰扯这些事情。她倚在燕凌寒的怀里,道:“怎么办?还有好几个时辰呢,我们做些什么好呢?”
“娘子,你要不要听一下我的提议……”
燕凌寒尚未说完,赫云舒就打断了他的话,他的提议是什么,那可真是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出来。
赫云舒想了想,道:“燕凌寒,我有一首很喜欢的诗,不如你念给我听?”
“好。”
“不过,这诗和一般的诗不一样,你要好好念。”
“好。”
“嗯,那我写下来给你。”
然后,燕凌寒研墨,赫云舒则执起狼毫笔,在素白的宣纸上写下了她喜欢的那首诗,是仓央嘉措的《那一日》。
她所喜欢的,都是一些慷慨激昂的诗句,唯独这一首,缠绵而深情。对于它,她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莫名地,她想听燕凌寒为她朗读,在这样寂静的夜里。
最后一笔落下,赫云舒心满意足。
因为是喜欢的诗句,所以写起来的时候就很小心,幸好,写的还算可以。
燕凌寒看了,心中暗自惊叹。赫云舒的字不似其他的女子那般是小家碧玉的蝇头小楷,而是气势恢宏的笔调,若男子一般舒朗大气。
“夫君,读给我听吧。”
“好。那一日,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的箴言……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祈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诗句很长,燕凌寒却读的很认真。他深情而专注的样子,让赫云舒为之痴迷。
听他读完,赫云舒忍不住凑过去,吻住了他的唇。
从前,她有一个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若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就让他为自己朗诵这首诗。她想,若那个人真的爱她,一定会很深情地读这些句子的。而她所想象的深情,就是燕凌寒现在的样子。
她何其幸运,在这陌生的世界,遇到了他。
在这一刻,她的心被欢喜所覆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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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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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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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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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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