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朝着四周看了看,周围并没有可以吸引红火蚁的东西。
是的,红火蚁,那是凤明月准备用来对付她的东西。一旦被它咬伤,身体便如同被烈火灼烧一般,灼痛难忍,而若是足够数量的蚁群来袭,可以让一个人瞬间变成一具白骨。
赫云舒神色淡然,却是警惕着周围的一切。
在现代,她看过研究红火蚁的资料,因此对这种小动物非常了解。她的骑装上,被凤明月买通了成衣铺子的人,在上面浸染了可以吸引红火蚁的东西,但现在,她已经换掉了原先的骑装,她现在穿的,与原先的骑装一模一样,但并没有可以吸引红火蚁的东西。
但即便如此,她还是时刻告诉自己,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
此刻,赫云舒的精神高度集中,这高度集中的注意力让赫云舒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凤明月并非愚钝之人,若她知道,自己换了这骑装呢?
即便是再高深的裁缝,也无法缝出和另一件衣服一模一样的针脚。这骑装之上,虽然大体相同,未必没有可以让人看出端倪的地方。
而凤明月,经过这几次的事情,已经知道她赫云舒并非愚钝之人,如此,凤明月就没有一点儿警惕吗?ωωω.χΙυΜЬ.Cǒm
或许,可以吸引红火蚁的关键,并不在那骑装之上。
而让她误以为问题的关键是那骑装,那么,凤明月就可以将计就计,如此,凤明月若是用其他的方法对付她,就会让她措手不及。
这时,赫云舒想到了一个词,蚁王。
在红火蚁的族群之中,那是帝王一般的存在。
蚁王所在之处,便可以号令潜藏在地下的红火蚁倾巢而出。到那时,红火蚁可能会在任何一个角落出现,草丛、岩缝、土地。
赫云舒的心陡然一沉,她意识到,凤明月的手里有红火蚁的蚁王。
眼下,凤明月在周围窥探,并非是要看她如此死去,而是要趁机放出那蚁王。
意识到这一点,赫云舒站起了身,朝着凤明月藏身的地方看了过去,果然,她看到了一点火红。
那是红火蚁的蚁王。
而那片灌木丛的叶子微微晃动,很显然,凤明月离开了。
她笃定,蚁王一出,赫云舒必死无疑,如此,也就没有继续留下去的必要。
而赫云舒,却生出了捉住这蚁王的心思。
她听百里姝说过,红火蚁身上的毒可以医治碧金之毒,而她的三表哥云轻鸿身上,被当时还在大渝的凤云歌下了这碧金之毒。
而碧金之毒,也是困扰凤云歌的病症。
只是,普通的红火蚁身上,可以提取出来的有用的东西太少。百里姝曾捉到过一只红火蚁的蚁王,发现蚁王的身上有用的东西倒是多得多。只可惜,仅凭一只蚁王,还是收效甚微。
眼下,云轻鸿身上的碧金之毒虽然可以用新鲜的霍山石斛来解,却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若是能捉到这蚁王,会很有帮助。
于是,赫云舒拿出了玻璃瓶,那里面,已经涂上了百里姝给她的可以吸引红火蚁的药水,靠近了那蚁王。
她给自己戴好透明可见却坚韧无比的手套,蹲下身,等在了蚁王必经的路上。
很显然,蚁王闻到了药水的味道,尔后,它朝着赫云舒手中的玻璃瓶爬去。
很快,蚁王距离玻璃瓶的瓶口,只有三指远的距离。
而意外,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赫云舒听到身后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便意识到来者不善,她速度极快地用玻璃瓶扣住了那蚁王,再反手向上,蚁王就落在了瓶中。
而身后,响起利剑出鞘的声音。
赫云舒极速转身,躲过了攻击,她看到,身后的人,是一脸怒容的凤玲珑。
此前,明亲王被凤云歌贬黜,敕令他去看守皇陵,凤玲珑也一同前往。可现在,本该和她的父亲一道看守皇陵的凤玲珑,却出现在这黑熊山。
“赫云舒,我要杀了你!”
说着,凤玲珑再次举起手中的剑,朝着赫云舒刺来。
就在这个时候,赫云舒发现,玻璃瓶中的蚁王伸直了两个触角。
糟糕,它在召唤自己的同伴。
蚁类靠自己的触角吸引同伴,据说是靠着触角释放出一种气味,同类闻到之后,便会迅速赶到。
赫云舒忙塞紧玻璃瓶的木塞,将那瓶子放进了手腕里。
此时,凤玲珑的剑再次急速而来。
赫云舒无心恋战,因为很快,红火蚁将会在此处聚集。这里,将会成为一片人间炼狱。
她轻巧地躲过凤玲珑的攻击,尔后,她看向凤玲珑,冷声道:“你若是识相,就即刻离开此处!”
在赫云舒看来,她与凤玲珑之间虽然有过节,但看着凤玲珑死在这里,她还是做不到。
凤玲珑却不买账,她怒目看向赫云舒,两只眼睛几乎要冒火:“赫云舒,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说着,她举起手中的剑,朝着赫云舒再次刺来。
赫云舒的耐心是有限的,既然凤玲珑不领情,她也不愿意多说。她转身便走,不再迟疑。
孰料,这时候,她却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凤云歌。
“怎么了?”见赫云舒如此匆忙,凤云歌问道。
赫云舒尚未来得及回答,凤玲珑便已经追踪而至,出现在凤云歌的视线里。
看到凤玲珑,凤云歌喝道:“凤玲珑,你怎么会在这里?”
凤玲珑一愣,转瞬她瞪圆了两只眼睛,道:“皇兄,让我杀了赫云舒!”
此时,赫云舒已经看到,有些微的红色正慢慢靠近凤玲珑。
那是红火蚁聚集在一起才会有的颜色。
“快走!”赫云舒低声吼道。
说完,她第一个向前跑去。
凤云歌不明所以,微微愣神。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单单一个凤玲珑,为何值得赫云舒如此惊慌?在他的印象里,赫云舒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就在这时,让他惊诧的一幕发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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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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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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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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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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