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挑开车帘,便看到了一个一身红衣的男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此前救过她的妙音阁老板,洛云歌。
只不过,现在洛云歌的手里,正抱着一个惊魂未定的孩子。
赫云舒微微皱眉,道:“洛老板怎么在这里?”
“赫少卿,您先等一下。”说着,洛云歌放下怀里的孩子,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道,“乖,以后不要跑到大街上来了,不然你家人会担心的。”
孩子冲着洛云歌笑了笑:“谢谢哥哥。”
洛云歌一笑,目送着那个孩子离开。
直到那个孩子到了道路那边,找到了自己的家人,洛云歌才收回自己的视线,冲着赫云舒躬身施礼,道:“赫少卿,洛某救人心切,惊扰了您的马,还望海涵。”
赫云舒一笑,道:“既是为了救人,自是无事。再说了,洛老板此前救过我的性命,我若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责怪你,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赫少卿说笑了,此前的事情,不过是举手之劳,还请赫少卿莫要放在心上。”洛云歌的话,一板一眼,说话的声音又极慢极轻,像极了一个温雅持重的文人。
“好,既然洛老板如此说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赫云舒浅浅一笑,说道。
“赫少卿当真是爽快人。”
赫云舒嫣然一笑,道:“洛老板,您一直爱穿红色的衣服吗?”
洛云歌点了点头,道:“是。我身有旧疾,脸色不好,所以想着穿些红色的衣服,也好显得面色好看一些。”
“哦,原来如此。洛老板,我去大理寺还有事,失陪了。”
“好。赫少卿慢走。”
二人道别,然后离开。
放下车帘之后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赫云舒问向外面赶车的寒风,道:“刚才是怎么回事?”
“前面本来是没人的,那个孩子突然跑出来,我就勒紧了缰绳。这个时候,那个洛云歌也出现了。”
“嗯。”赫云舒应了一声,不知在想些什么。
马车继续向前,往大理寺而去。
这一日,赫云舒在大理寺做事的时候,总感觉有人在暗中看着自己。
这个感觉在她经过一道暗墙的时候更为强烈,故而她悄悄加快了速度,藏在了墙角。
很快,身后有脚步声传来。
看到来人的脸,赫云舒一愣:“是你?你跟着我干嘛?”
出现在她眼前的人,是燕风离。
和此前那副瘦弱的样子相比,他结实了一些,看来最近过得还不错,只是精神看起来不大好。琇書蛧
被赫云舒发现之后,燕风离的脸色讪讪的,却也只是一瞬间,片刻后他便笑了,道:“我来看看你啊。”
“看我用得着偷偷摸摸的?”赫云舒狐疑道。
燕风离笑笑,道:“你在做事,我害怕打扰到你。”
赫云舒淡然一笑,道:“从前也没见你有这么多担心啊。”
燕风离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催起了赫云舒:“你快去忙吧,我也要走了。”
因为有事要做,赫云舒并未拒绝,冲着燕风离笑了一下之后,便离开了。
看着赫云舒的背影,燕风离的眼神里流露出满满的苦涩。
他爱上她时,只以为她是寻常人家的小姐,却不知她是他铭皇叔的正妃。
真相大白时,他以为自己毫无希望,心如死灰。
可后来她与铭皇叔和离,他以为自己有了机会。
所以,他追着她去了嵩阳书院,孰料,聪慧的她比他先从嵩阳书院结业,此后,他便苦心向学,几乎把自己熬得灯枯油尽,成了一副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模样。
终于,他得以从嵩阳书院结业,回到了京城,借着调养身体的名义跟在她身边,每日跟着她在大理寺做事。
可她去了边境,此时,他才惊觉自己与她的差距。她可以提刀上战场,而他呢,除了一些粗浅的功夫,他还会什么呢?
那时,他第一次反思自己十几年来的生活,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所以,在她离开的时候,他请了武术师父,夜以继日的练着,她为他求来的滋补方子,他也按方抓药,每天按时吃着。
夏天很热,每次练武的时候汗水就浸透了衣衫,可他毫不在意。那时候他想的,就是让她从边境回来之后,看到一个崭新的他。
所以,在得到她要回来的消息之后,他欣喜若狂。
他骑着快马狂奔而去,去迎接她。
可是那一日,在树林之中,他亲眼看到自己的铭皇叔向她求娶,而她含笑答应的模样,深深地镌刻在了他的脑海之中,无法散去。
他们离开后,他站在她先前站着的地方,看着那落了满地的花瓣。
花瓣的颜色很美,很艳丽,铺在绿色的草地上,特别好看。
可看在他的眼里,只觉得那是一片刺目的红,一点一点毁了他的希望。
他在那里整整待了四天,慢慢地看着那嫣红粉嫩的花瓣一点点变得浅淡、暗黄、干枯,最终在一场大雨过后,它们被水流冲走了,不知去往何方。
他接连骑了两天两夜的马,早上的时候才刚刚回到京城。
悄悄看到她时,她便是眉眼含笑的样子。看着她开心,想到那开心不是他带给她的,他心里又有些酸涩。
看着她的背影,那股浓重的酸涩袭上了心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扶着一边的墙壁,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之后,他气力不支,顺着墙壁滑坐在地,他抱住了自己的脑袋,深陷在膝盖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燕风离终于抬起头来,站起身向着大理寺外走去。
当他站在大理寺门口,看着大理寺外湛蓝的天空和浓烈的骄阳,燕风离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世界何其大,他却突然失去了自己的方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该去做什么。
或许,这个时候,适合一醉方休。
燕风离骑马到了最近的酒馆,一坛子一坛子地喝着酒,他什么都不求,但求一醉。
醉眼朦胧中,有一人坐在了他的对面,那人的声音并不大,却如此清晰地刺激着他的耳膜:“如果给你一个得到赫云舒的机会,你要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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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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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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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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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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