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侯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公主,你真的要进京吗?京城已经布下天罗地网。”
首辅嘴角抽了抽,说好的要收集资料对付她呢?
霁月漫不经心的笑道,“不是有你们吗?我怕什么?”
首辅当机立断的撇清,“公主,我是忠臣。”
紫衣侯不紧不慢的跟上,“我也是忠君之人。”
霁月非常诚恳的表示,“我也是啊,我们都是同一种人。”
“……”两个男人面面相视,不约而同的嘴角直抽。
这话说的亏不亏心?
……
夜深人静,首辅聊了一晚上,喉咙干干的,随从泡了一杯蜂蜜水给他喝。
他小口小口的喝着,表情有些古怪。
随从小心翼翼的问道,"大人,您跟公主和紫衣侯谈了些什么?公主出去的时候好像不怎么高兴。”
首辅沉默了半响,轻轻一声叹息,怅然若失,“其实我很喜欢她。”
那个天姿聪颖的少女,见识和谈吐远在他人之上。
就连见惯世事的他,未必有她懂的多。
她的奇思妙想总有让人有所启发。
随从愣了一下,“谁?公主吗?”
首辅有很多子女,孙子孙女更多,子孙满堂,但是没有一个太出众的。
比起那些平庸之辈,他更喜欢聪明人。
而沐霁月聪明又有实力,可惜了。
“是啊,我恨不得这是我的女儿,最起码能保家族三代,五十年内无忧。”
随从不能认同,赔着笑脸道,“大人,这话可不对,我家的小姐比公主温柔贤淑,得体大方多了。”
他家的小姐嫁的都很好,每一个夫婿都是人中龙凤。
女人一生所求的,不就是这样吗?
首辅呵呵一笑,“温柔贤淑有什么用?在家族存亡之际,只能无力的哭泣。”
所谓的温柔贤淑,不过是骗世人的。
世间对女子的要求苛刻,但是,镇国公主挣脱了束缚,没人敢对她有点不敬。
就算是位高权重的朝臣,也不敢对她无礼。
首辅人老成精,见识早就超过无数人,所以才更遗憾。
如果是位皇子就好了,皇朝将会迎来最伟大的君主。
随从沉默了半响,努力安慰道,“公主可不是顾念家族之人,这一点就远远比不上我家小姐。”
他是真的觉得自家小姐比镇国公主懂事乖巧,对长辈孝顺,对家族有责任心。
首辅微微摇头,“你不懂。”
地位不一样,看到的东西不一样,见识也就不一样。
随从愣了一下,谦卑的笑道,“您教教老奴吧。”
首辅始终耿耿于怀,心里堵的慌,忍不住想找人说说。
“她胸有乾坤,心有大爱,可惜了,怎么不是男儿?所幸,她还有个同胞兄弟。”
有那位吴公子在,一切还有挽回的余地。
随从一脸的惊讶,“镇国公主可不是个重视亲情的人。”
“是啊,不在乎先皇和当今。”天家没有亲情,这很正常,弱肉强食,太弱就活不下去,首辅不得不佩服,她能挣扎着从冷宫活着出来,一直走到今天。
她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一点,只有强大的人,才能活的好好的。
哪怕先皇不喜欢她又如何,到最后还是要靠她力挽狂澜。
“但不表示会不在乎那一位,要知道那一位得罪了她多次,依旧毫发无损,再想想宫中的皇上。”
用那一位代替吴桐的名字,他也不知该怎么称呼才好。
“……”随从沉默了,想起半死不活的当今圣上,不禁叹息。
贵为帝王又如何,什么都做不了,只有困在床上,任由人摆布。
而害了皇帝的镇国公主,照样风生水起,翻云覆雨,过的比谁都好。
首辅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极力想推吴桐上位。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沐霁月不帮忙,总比当今强吧。
当今寡恩刻薄,想一出是一出的,动不动就要抄家,谁受得了。
“凡事不能看表面,有公主帮衬着,那一位不用愁,只盼着时间快点走。”
他揉了揉眉心,眼眶干涸,很是难受。
随从走过来给他按太阳穴,轻声劝道,“大人,您也太操心了,这些日子都没有好好睡过。”wWW.ΧìǔΜЬ.CǒΜ
堂堂首辅本该高居朝堂,统领百官,可他呢,还在四处奔波。
首辅微微一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公主的这一句话我很喜欢。”
只有心怀天下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所以他才会极力拉拢沐霁月。
……
另一边,沐霁月和紫衣侯面对面的坐着,神情都很凝重。
紫衣侯喝掉了一盏茶,才慢吞吞的开口,“霁月,你是怎么想的?真要拱吴桐上位?”
刚才首辅就是这个意思,几方合作换一个皇帝。
霁月淡淡的瞥了他一眼,“你甘心吗?”
“我是天佑的子民,哪来的甘不甘心……”紫衣侯在她似笑非笑的视线下,话音噶然而止,脸上浮起尴尬之色,“好吧,我确实不甘心,但是,如果吴桐能让我心服口服,那我无话可说。”
他是有野心,想改朝代换,想为自己家族争一口气。
但是,如果实在没条件,他也不可能明知不可为之而为之。
时势,气数,人和,都有讲究的。
霁月无视他异样的神色,“他的人格魅力没有那么大。”
最起码,没有打动她。
紫衣侯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你是说……你不支持?”
霁月扬了扬小手,笑吟吟的道,“他自己都放弃了,所以不用对付他。”
紫衣侯心里一惊,脸色有些不好看,她是这么看他的?
但是,不可否认,吴桐是他上位的绊脚石之一,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会出手的。
“这是什么话?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对安后之子下手,我也不会让你伤心难过的。”
顶多将吴桐关起来,给他养尊处优的生活,就是没有自由。
霁月不爱听这话,太矫情了。“我没有那么重要。”
紫衣侯一把拽住她的小手,神情激动,“不,对我来说,你很重要,嫁给我吧,我们一起统治这个国家,你的能力和眼界,加上我的行动力,会是最佳搭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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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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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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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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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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