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想起刚才的事,也是既好气又好笑,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人家?
一行人转了一圈,这地方是真的穷,太穷了,连家像样的客栈都没有。
没办法,只好找当地的居民借住,但每敲开一户,人家都是冷冰冰的拒绝。
有敬畏,有害怕,有不安,唯独没看到善意。
小莲忍不住抱怨,“这里的人好冷漠,我忽然想念草原了。”
草原人民多热情啊,只要上门,就会拿出最好的食物招待客人。
琳琅心平气和,早就料到了。“谁让我们得罪了人家的城主和最大的有钱人家呢,噗哈哈。”
这地方又小又破,顶多几百户人家,跟中原普通村庄没区别。
偏偏还搞了座城主府,自命城主,城主的儿女自称王子公主。
天高皇帝远,这里属于三不管地带,草原上的部落纷争不断,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
而这里可能太穷了,部落习惯了迁徙生活,都不爱来这种地方。
这里吧,很荒凉,很偏僻,一座黑乎乎的山隔绝了和外界的联系。
小莲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太逗了。
“这个小镇居然有城主,真是好好笑。”
还自成一国,果然是夜郎自大。
风荷微微摇头,“于家那种人家放在秦国,根本不起眼,还最有钱呢。”
呵呵,还敢打她家小姐的主意,真是瞎了眼。
马车停了下来,钱富的声音响起,“小姐,我们到山脚下了。”
琳琅跳下马车,动了动手脚,仰看高高的山峰。
树不多,全是黑乎乎的山岩。
琳琅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小镇依山而建,自有存在的原因,但是,于家……
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子从山里走下来,忽然看到他们,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加快脚步,“这是于家的山,有禁令不许任何人上山,还派了人来巡山,你们快走吧,别让于家人抓到了。”
他的脸乌漆墨黑的,很脏,背着一个大箩筐,是当地的镇民。
他走的太快,箩筐掉下一块黑色的东西,琳琅扫过去看了一眼,顿时如被惊雷劈中,眼晴猛的瞪大。
她捡起黑色的物体,拦住他的去路。
“等一下,这是哪来的?”
男子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慌乱,“呃?我捡的。”
琳琅眼晴晶晶亮,“山里捡的?带我们过去看看。”
男子不禁急了,他是偷偷上山的,被于家人抓到就完了。“你们别害我,我什么都没做……”
琳琅拿出一块银子在空中晃了晃,“这是十两银子,可以买好多食物,带我们去就给你,否则的话,就将你送去于家,你觉得你一个人打得过我们这么多人吗?”
“不不,我哪里都不去。”男人又气又急,一拳挥过去,直冲琳琅的面门。
琳琅早有所准备,朝后一闪,风荷挡在前面,将男人一巴掌拍在地上,上前拽起他的衣服,将他轻轻松松托在手里。
“快选吧,我家小姐的耐性有限。”
男子吓破了胆,这些人好厉害,打不过啊。
他咬了咬牙,“我带你们去。”
钱富和小莲留下来看守马车,钱富押着男人走在前面,风荷扶着琳琅走在后面。
山路不好走,崎岖难平,而且绕来绕去,但男子似乎经常偷留进来,对环境很熟悉。
走了一个多时辰,琳琅都走累了,气喘吁吁,靠着风荷扶持才走到了终点。
男子将他们带到了一个山洞前,指了指里面,“我就是在这里捡的,也没什么用,就是烧烧火而已……”
琳琅迫不及待的冲进山洞,眼前的一幕让她屏住呼吸,好久之后才发出一声喟叹,心情激荡,“果然是座煤山。”
她的表情变化莫测,谁都弄不懂她的意思,但有什么关系,风荷默默的守在她身边。
不知过了多久,琳琅终于回过神来,看向那个男人,“你叫什么?”
“阿狗。”
“……”琳琅嘴角抽了抽,够接地气!
“你家的房子在哪里?我们今晚住你家!”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气势十足,一开口就是命令,而不是请求。
阿狗的脸色发白,有些畏惧,拼命摆手,“不行。”
琳琅拿出钱袋,在他面前晃啊晃,银子相撞的声音悦耳极了,“给你钱。”
阿狗眼眶都红了,但犹豫了半响,咬牙拒绝了,“你们得罪了公主,谁敢收留你们?你们赶紧走吧,别连累我。”
琳琅有些意外,还挺时务,有点脑子。
“我出钱买下你的房子,你另换地方吧。”
她随手拿出一颗金豆扔过去,阿狗七手八脚的接着,放到嘴里咬了咬,顿时眼晴晶亮,“一颗不够!”
肯卖就行,琳琅挑了挑眉,“那你要多少?”
“最起码五颗。”阿狗伸出五根手指头,一脸的贪婪。
哟,居然会讨价还价,还懂金豆值钱,脑瓜子还行啊。
琳琅又扔了四颗金豆过去,笑眯眯的问道,“你出过去?”
阿狗捧着金光闪闪的豆豆,眉开眼笑,“是,但外面不好混,我又回来了。”
回到山脚下,跟着阿狗回家,阿狗家就他一个人,只有一个小小的茅屋,胜在不漏风。
阿狗生怕他们反悔似的,交待了一句,就跑掉了。
钱富钱贵亲自动手,给茅屋加固,虽然不知道小姐为什么买了一个小茅屋,但她高兴就好。
坐在马车里的琳琅一直盯着那座山看,越看直高兴,嘴角扬的高高的。
小莲好奇不已,“小姐,小姐,您在想什么呢,这么高兴?”
琳琅托着香腮,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晴闪闪发亮,如天上璀璨的星辰,“我要这座山。”
这话一出,风荷和小莲面面相视,惊奇不已,“啊?什么?”
不能让她们太惊讶,一直以来,她们就觉得自家小姐很不一样,对任何东西都没有执念。
没有一种强烈的参与感,好像永远事不关已,又好像是一个旁观者,冷眼旁观。
但这一次不一样,她想参与进来,想拥有一样东西,这是好事啊。
琳琅笑眯了眼睛,终于让她找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了,这将是新的起点,也将是新的征程。
“让我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将这座山搞到手,哈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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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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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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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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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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