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残剑凌峰>第六十一章 血色幻影,阵中十年
  突然,画面中的一处空间波动了一下,接着,一名一身红衣的男子凭空出现在宫殿之中。

  这就是血尊吗?凌傲天心中一动,朝着那个巨大的血蛋看去,怎么也无法将那个一身红衣,充满邪魅气息的男子和那个巨大的血蛋联系起来。

  “哼!”一身红衣的血尊发出一声冷哼,“区区小阵,能奈我何?”说完这句话,血尊迈步朝着两尊石雕走去。

  如同凌傲天的遭遇一般,在临近两尊石雕的时候,在血尊的身后,亦出现了两尊石雕,四尊石雕同时朝着血尊冲了过去,四柄长矛带着凌厉的气息,朝血尊刺了过去。

  血尊的实力,自然比凌傲天强得多,面对着四尊石雕的凌厉攻击,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容,缓缓地抬起了右手,手中出现了一把剑。

  残剑!凌傲天愣住了,血尊手中的那把剑,竟然和自己身上的残剑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血尊手中的那把剑是完好的,不像他手中那把那般残破不堪,锈迹斑斑。

  使用了残剑那么长的时间,凌傲天对残剑已经极为了解,因此,在见到血尊手中那柄剑的时候,他一下便明白,他手中的残剑与血尊手中的剑是同一把,也就是说,他手中的残剑,原本就是属于血尊的。

  对于血尊的来历,凌傲天自是十分好奇,如今,见到血尊使用的武器竟然是自己一直带在身边的残剑,他对血尊就更加好奇了。

  不过,凌傲天并没有太多时间去是考血尊与残剑的来历,就在残剑出现的瞬间,血尊无比凌厉地出手了。

  一道寒光闪过,血尊手中的剑狠狠地劈在一尊石雕身上。

  咔!

  一声脆响传出,那尊石雕瞬间四分五裂,变成了一地碎片。

  凌傲天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发生,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了。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的阻碍都显得那么的无力。

  血尊的实力,深不可测,那些凌傲天需要花尽全力才能应付的古怪石雕,在他的眼里,简直就是一块无用的石头,一剑过去,摧枯拉朽,全部破灭。

  看到血尊如此轻松便解决掉一尊石雕,凌傲天的心中突然升起一股豪情:变强,一定要变强!强到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切阻碍。

  轻松地解决掉一尊石雕,血尊并没有停上,迅速挥剑将另外几尊石雕也击成了一堆碎片。

  顺利解决掉四尊石雕后,两只石狮子如期来到。

  面对着眼前的一切,血尊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两只石狮杀到。

  石狮子的实力,虽比石雕要强上了不少,伹是,这对于血尊来说,却依然不是什么问题,等两只石狮近身,他再次轻飘飘地刺出了两剑。

  剑光闪过,石屑纷飞,两只石狮子同样步上了两只石狮的后尘,化作了一地的碎石。

  看到血尊如此轻松地便灭掉了阵中之物,凌傲天沉默了,凭石尊如此的实力,都被困在阵中十年,无法破阵而出,那自己又如何呢?恐怕连在阵中活下来都是奢望吧!

  石狮破碎后,血尊如同自己一般,推开了厚重的大门,进入了那仙音缭绕的如画仙境之中。

  危险,再次降临,血尊刚进入那如画么境之中,那迷人的仙境便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怨灵哀嚎,尸骨遍地的荒凉景象。

  血尊刚一踏入这片荒凉之地,那遍地的尸骨便动了起来,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那遍地的骨骸便变成了一群让人毛骨悚然的骷髅,有人类,也有各种各样的魔兽,这些骷髅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它们的身上都散发着浓浓的煞气,那些煞气汇聚在一起,使整个荒凉之地显得无比的森然。

  咯咯!咯咯咯!……

  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响起,离血尊最近的数十个骷髅同时行动起来,朝着血尊扑了过去。

  这些骷髅的实力,比前面的石狮子更强了,至少,凌傲天能感觉得到,如果是他遇上这些骷髅,是极其危险的。

  血尊的实力与凌傲天相比,强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因此,面对着这些骷髅,他依旧毫不意,挥剑迎了上去。

  简简单单的数剑后,那些骷髅尽数变成了碎骨。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解决掉那些骷髅后,那一地的碎骨再次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高约三丈左右的深蓝色的浑身透着浓浓邪意的巨大骷髅。

  这只骷髅甫一出现,便发出一阵急促的“咯咯咯”的声音,朝着血尊冲了过去。

  血尊不愧是血尊,一身深不可测的实力,面对着巨大骷髅那凌厉无匹的攻击,他根本没有一点在意之色,依旧如同前几次一般,随意地一剑,便将那只骷髅击得粉碎。

  击败骷髅后,在那片荒凉之地的尽头,再一次出现了一扇大门。

  血尊再一次进入其间,自然,等待他的,是又一场战斗。

  战斗,无休无止,接下来的日子里,血尊一直在战斗中度过,每战斗完两次,胜出后,便会出现一扇大门,而当他踏入其中后,又会陷入另一场战斗中。

  时间,在战斗中不断流逝,刚开始的时候,血尊总能凭着强大的实力横扫出现的一切,但是,在连续战斗了将近半个月后,血尊已经不能凭借着强大的实力横推所遇到的对手了,那些出现的怪物,实力已经与他的差距越来越小。

  血尊过关的速度开始越来越慢,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终于,在阵中度过了五年之后,血尊前进的脚步终于停了下来,因为,这次出现的对手,是一个人,一个实力比血尊还要强得多的人。

  接下来的五年时间,血尊一次又一次与那个出现的人战斗,但是,每一次都是惨败而归,这使得他再也无法破阵,直到最后一战,那人莫名消失,他才成功离开了那个大阵。

  十年的时间,被困在一个阵内,这是一件让人极其恐惧的事情,即便是血尊那样一个超凡卓绝的人,在十年岁月的磨砺之下,也变得锐气全失,在他出阵的那一瞬间,他的双眼中,布满了岁月的沧桑。m.χIùmЬ.CǒM

  在血尊出阵的那一瞬间,那幅由血雾形成的画面完全消失了,可是,凌傲天却并没有从那一幅幅画面中清醒过来,他依旧浓浸在那一场场的激战当中。

  血尊静静的立在原地,没有出声。

  终于,大约半个小时后,凌傲天终于从血尊的那一场场大战所带来的震憾中清醒过来。

  “血尊,你为什么阻止我,你不是也这么做的吗?”凌傲天不解地问道,确实,血尊在阵中,完全是见阵破阵,一直持续了百年的时间。

  “我的破阵方法,根本就行不通!”巨大的血蛋晃动了一下,“你也看到了,我的实力,比你强了太多,可是,依然被困在里面十年之久,可是你呢?照你现在的修炼程度来看,要想达到我那个层次,恐怕得再花上至少十年以上的时间,然后呢,你再花上十年的时间,走到我那个地步?难道,你认为你会有我那般幸运,能够等到布阵人意外死去,然后破阵而出?”

  凌傲天愣住了,血尊说得没错,凭他的实力,在第一个宫殿,便已经耗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真的要走到血尊那一步,必定会像血尊所说的,会花上二十年甚至是更多的时间甚至更久,可是,走到血尊那一步,就真能破阵了吗?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血尊要不是因为布阵之人死亡,在那一关耗的时间,肯定会比五年更久,到底有多久,恐怕血尊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真的要沿着血尊的路走下去吗?

  看着陷入沉默的凌傲天,血尊说道:“被困在那个阵中十年,后来,我也算想明白了,如果照我的方式破阵的话,我永远也无法破阵,既使我战胜了那个困了我五年的对手,也会有更强的对手出现。”

  凌傲天不解地看着血尊。

  “因为,那个大阵最恐怖的并不是布阵人布下的大阵有多厉害,而是,那个大阵可以无限成长,所以,阵里出现的对手,才会一次比一次强。”

  凌傲天回想了血尊十年的破阵经历,忍不住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在血尊破阵时,他所遇到的对手至少有上千,而且,每一次出现,都会比上一次更强,如果一个阵法大师真有那么厉害的话,他根本就不用布阵,只需要直接出手,便可以击败血尊了,根本没有必要多此一举,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血尊所遇的大阵,也就是现在他所遇到的大阵,有一种能力,成长,随着阵中幻化出的角色与对手战斗,一点一点地吸收力量,变得更强,最终超越对手,将对手永困阵中。

  面对如此诡异的大阵,该如何破阵而出呢?难道这个大阵,真如血尊所说,是一个绝阵,无法可破吗?

  不,一定还有办法的!凌傲天突然抬起头来,目光清明地看着血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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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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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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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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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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