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敛财人生[综]>第371章 那个年月(100)三更
  那个年月100

  印辰的婚礼,宴席虽不是顶好的,但是来的客人的却都是贵客。..

  对着一对能从战场九死一生爬回来的新人,大家都不吝送祝福。

  林家的人也来了,连林大嫂的娘家,也一并过来了。

  云师傅和云帆,连同研究所里的领导同事,来了不少。

  大家这么给面子。林雨桐给回礼也毫不含糊。

  忙忙叨叨的一整天,直到晚,人才慢慢的散了。可这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不都得自家收拾吗?

  印昆只催着人都回去,“这边我都安排好了,真不用管。”

  事先他雇好了三个妇女,洗洗涮涮,将这些都清理干净,一人三十块钱。有的是人抢着干。

  回到家里,洗漱后床,林雨桐才想起问四爷,“咱们所里谁给了什么礼,都记下了?”

  四爷点点头,“都记下了。等人家家里有事的时候,要还回去的。二哥那边请的人挺机灵的,账本子都是分开记得。明儿拿过来行。”

  林雨桐这才放心,怕忘了谁家,那真失礼了。

  其实胡家的后妈和弟弟不怎么满意今天的酒席,觉得不够档次,那表情谁都看的出来。这是今天唯一有瑕疵的地方。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印辰突然道:“爸,我们想领养个孩子。”

  老爷子的筷子微微顿了一下,“嗯。怎么想的?说说。”

  印辰安抚的看了一眼胡枫,低声道:“是一个牺牲了的战友的孩子。这几年我们一直寄钱过去,后来,打听情况,这个孩子的情况很糟糕。他爸爸是我的搭档,牺牲了。孩子的妈妈改嫁了,没带走孩子。这两年,孩子一直跟奶奶生活。个月,孩子的奶奶也去世了。剩下一个八岁的孩子。三姑六亲的,都没人愿意养,这才给我来信。我想趁着年前这几天的时间,将孩子给领回来。”

  老爷子点点头,“那领回来吧。烈士遗孤,应该的。不过还是找到孩子妈妈,正式的过一份手续才好。”

  印辰应了一声。

  两人之间没有孩子,时间久了,日子过得也会枯燥。有个孩子,是生活的调节剂了。

  “男孩女孩?”印薇问道,“我也好给孩子准备衣服被褥,还有房间。”

  “男孩。”印辰的语气带着笑意,“是个很懂事的孩子,这两年,都是他小小年纪伺候眼睛不好的奶奶。”

  老爷子点点头,“那去接吧。早一天接回来,也能少受一点罪。”

  林雨桐接话道:“衣服大姐不用管,我这边有。”

  “又是找雨亭拿吧。”印薇不好意思的道,“连我们家的晓晓的衣服,雨亭都包了。”她扭头问晓晓,“给你送新衣服的谁?”

  “是小舅舅。”晓晓道。

  屋里的人都笑。显然这称呼是跟着雨生学的。也没人纠正她,她这么一直管林雨亭叫舅舅。

  胡枫有些拘谨,有些不安,新婚第二天,进门,放在谁家都是事端。

  四爷笑着跟印辰道:“领养回来,当亲儿子养着,挺好的。云师傅你们也见了,那些年,我也得亏了云师傅教养。以前,我和桐桐还想着,但是我们家一下子生了三个。这事一直在心里搁着。只要孩子心性好,家里哪里养不起一个孩子?”

  “生恩不及养恩大。”印昆也表态,“有个孩子在身边,算大哥忙起来,大嫂也不至于寂寞。孩子嘛,养着养着,养熟了。”

  世哪里那么多的白羊狼呢?

  要真是性子不好,有性子不好的处置办法。自家的孩子这么多,真要不好,也不会叫他翻了天了。

  都表了态,胡枫心里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当天买了票,年三十才返回来。

  家里的年夜饭都做好了,两人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进来。

  孩子穿着一身旧棉衣,黑色的家染的土布做的。面有好几个补丁。棉鞋也是一样。脸,耳朵都是冻疮,只怕手也是吧。

  这孩子瘦得很,显得眼睛特别的大。

  见大厅里这么多人,孩子顿时有些手足无措。

  “是江淮吧。”老爷子道:“到家了,别愣着了,赶紧去洗澡换衣服,不过年了?”

  印辰和胡枫笑着应了,带着江淮了楼。林雨桐拿着冻疮的药膏给雨生,“给你大伯娘送去。”

  等面那一家三口下来,年夜饭已经摆好了,今年有春节晚会,大彩电开着,吃着饺子,别提多惬意了。

  “哎呦,那是谁啊,那红衬衫真好看。”印薇端着鱼从厨房里出来。指着电视里的主持人liuxiaoqing喊道。

  林雨桐扭脸一瞧,其实红衬衫真的只是平常,但在这种时候,红的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裙子,确实挺亮眼的。关键是这衣服好看,穿着也像是正经人能穿的衣服。

  毕竟,很多元素很流行,但是不被主流所认可。

  她还没说话,雨生先喊,“妈妈,给我做一件。”

  “我也要。”晓晓跟着举手。

  林雨桐又看了两眼,“行,过完年给你们做。”

  男人们坐在一起喝酒说话,偶尔停下来看看电视,几个女人凑在一起,更多的是盯着电视看,看人家是怎么穿衣打扮的。

  “小枫也该准备几身便装,总不能老穿着军装吧。”印薇撺掇胡枫,“不趁着年轻好好打扮,老了哪里还能打扮的出什么模样来。”

  “准备了也没机会穿。”胡枫摇摇头,“横不能在家里的时候加班加点的穿吧。”

  林雨桐还没说话,一扭头,见江淮夹了鱼肉,一点一点的挑出鱼刺,然后才将鱼肉放到晓晓的碗里。

  这孩子真细致。

  跟他一,自己那三个已经拿着鞭炮在分,等着一会子出去放炮仗呢。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还真是叫人瞧着心酸。

  吃完饭,也是这孩子悄没声息的帮着收拾桌子,收拾碗筷。

  更是抢着要洗碗。

  “江淮,替三婶去看着那三个捣蛋鬼,别叫他们跑野了,在门口玩,你带着他们放鞭炮。”林雨桐想叫这孩子去玩,又怕不叫他洗碗会叫他不安,只得赶紧给他找了个差事。Χiυmъ.cοΜ

  这孩子眼睛一亮,果然转身跑出去了。

  印薇轻轻一叹,“多好的孩子,当妈的也是心狠的。”

  胡枫道:“这孩子特争气。我们给寄过去的钱,给他奶奶看病用了。他奶奶没了,家里也揭不开锅了。大家伙见他可怜,都愿意给他点吃的。这孩子拿了谁家的吃的,给谁家捡柴火。从早到晚,不停的干,怕还不人家的人情。”她叹了一声,“虽说我那后妈不好,但爹总是亲爹。小时候日子过得不舒坦,但也没遭过这罪。我都后悔的啊,觉得还是去的晚了。应该早点接孩子的。”

  过年,孩子是欢实了,可最累的还是大人。来回拜年花了几天的时间,大年初六,又是印昆的婚礼。等忙完了,连口气都没喘匀,印辰和胡枫也该回部队了。

  临走前,老爷子叫了两人到书房里,“你们现在带着江淮回部队,不合适。”

  胡枫有些着急,把孩子带回去,是为了留在身边的。

  老爷子不等他们说话,直接道:“你们部队的人,都是你们的战友,也都是江淮父亲的战友。在那里,你觉得孩子会受到什么待遇。谁都知道他是孤儿,谁都可怜他同情他。这对孩子,真的好吗?而且你们都是野战部队,你们部队都是什么情形,你们自己没数吗?连个学校都没有。你叫孩子跟你们去,在哪学?跑到几十里外学?”

  两人都愣住了。没当过爹妈的人,根本没考虑过这些。

  胡枫求助般的看着印辰,这可怎么办?

  老爷子对着两人对叹气,“只要想想,你们部队,有多少随军的家属,明白了?”

  印辰皱眉,“那留下来也不行,爸爸你也要下部队,没时间看顾。大姐那边,晓晓还小,大姐的身体又一向不好。”

  而林雨桐和四爷正在楼收拾回研究所的东西,听楼下老爷子喊他们。

  两人应了一声,起身下楼。

  到了书房,见印辰和胡枫囧的不得了。

  老爷子把原因一说,林雨桐才明白,这两人把养孩子看的简单了,以为给口饱饭行了。

  “行,孩子跟着我们。一只羊是赶,两只羊是放。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四爷一笑,“孩子养在一处,感情才好。这么着吧。”

  印辰叹气,“你们那边住的也不宽裕。”

  “三个小子睡一起,不挤。”林雨桐赶紧接话。再不说话,还以为自己不乐意呢。

  于是,印辰和胡枫两人回部队了,却给四爷和林雨桐将孩子给留了下来。

  见江淮又露出迷茫之色,林雨桐将手搭在他的肩,“三婶想叫你帮我看着点雨生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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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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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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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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