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浅茗忍不住微微蹙了一下秀气的鼻梁,但她恰到好处的没有表现出嫌弃的表情,不过老板娘的老公依旧显得有些局促紧张。
老板娘倒是大方的让老公去洗手推车,她自己转身去找了一个雨布的大包出来给我们,叶浅茗带着幽怨的眼神,跟老板娘商量了一下,让她暂时不要处置自己的拉杆箱,说是回头自己有空再来把这个箱子赎回去。
老板娘忍不住哈哈大笑,连说‘要得’‘要得’。
大概十分钟后,我坐在摩托车的中间,叶浅茗坐在我的后面,而在叶浅茗的后面绑的是大大的行李包,这样一来,大大的压缩了三个人共乘一辆摩托车的空间,而乡镇上的路况更是颠颠簸簸的极烂。
女人肯定不喜欢颠簸,因为真的不舒服!
但对于我来说,这样拥挤而颠簸的情况,竟然让我有些心猿意马了,一个是因为叶浅茗身上的香草清香真的很好闻,独属于她的香气萦绕在我的鼻端徘徊不去。
另一个原因则因为随着摩托车的颠簸,我的后背能够真切的感受到叶浅茗的胸那种贴的很实的感觉,以前我从来没有机会敢去揣测叶浅茗的真实尺码,但这次不需要揣测,我能够通过自己的背部感觉而大致心里有数了。
没有万娇娇和南宫那种夸张的弧度,但叶浅茗也一定是平时在自己着装上下了功夫,故意的‘藏宝’了,我觉得相比沈曼来说,叶浅茗是绝对不输的,她真的很有料!
叶浅茗咬着唇,一路上‘有苦难言’。
不过让我感到狐疑的是,那两个肤色黝黑的家伙并没有跟在我们的后面。
“到了!”
大概二十分钟后,摩托车停在平坑镇上。
“好的师傅,麻烦你了!”我想起来,递了一支烟过去,笑着说道,“差点忘了,留个电话吧,我朋友的箱子还在你家里,回头我们有空到你家去取箱子哈!”
师傅比较拘谨的和我们留了号码,随后掉转摩托车的方向,朝着横坑镇的方向回去。
“你看吧,就是你多疑了吧?”叶浅茗背转过去,用手揉了揉自己憋屈而沉甸甸的胸口,语气嗔怪道,“现在我们怎么办?箱子也没了,背这么大个包,跟一个乌龟壳似得!”
我笑了笑道:“走吧,进山了!”
“啊?!”叶浅茗错愕道,“不搭车了吗?”
我摇了摇头道:“不管接下去还要不要搭车,但至少在横坑镇这个位置,我们得进山翻跃过去,从另一个镇上再找车坐到下一个乡里去,从我们现在的距离看,距离我们要去的地点,还隔着上百公里的路程呢!”
“我……”叶浅茗愁眉苦脸道,“你别告诉我,这上百公里我们都徒步啊?虽然我不反对徒步,可是一天走不完,我们住哪里?没带帐篷啊!”
“先走着再说吧!”我掏出地图,领着叶浅茗悄悄地沿着镇子外的道路去,然后顺着地图进山后,朝着几座山脉后的另一个牛背坑乡去。
大概二十分钟后,我们才堪堪进山!
这时候叶浅茗已经显得有些气喘吁吁了!
我停下来,拿出手机拨打了横坑镇上老板娘的电话号码过去问她,有没有人打听过我们的消息?
老板娘显得很惊讶的说:“你怎么晓得有人打听过呢?你说的那两个朋友来我店里了,还打听你去哪里了呢,我告诉他们说,你在找他们,我老公送你去平坑镇上找他们了撒,他们还非得给我一百块钱,你们城里人可真是客气哟……”
“对了大姐,我朋友跟你说的是这边的俚语吗?”
“好像不是的,我不晓得他们说的哪里的话,听起来比我们的话还难懂哦……”
我模仿了一下,老板娘顿时在电话那头忙不迭点头道:“就是哩就是哩,就是这个口音,这是哪里说的话哟?”
“越山口音!”
“啊?!越山?”老板娘呆怔一下。
“谢谢了哈,如果再有人问起,老板娘你只要如实回答就可以了,记得帮我朋友保管好箱子,我们会回来赎的!”
说完,我挂了电话。
叶浅茗神色错愕的盯着我,嘴巴微微张大道:“不会吧?真的是杀手?”
“现在你相信了?”我无奈的叹道,“看样子我们是在县城的时候开始被盯上的,对方不想打草惊蛇,大概是没有绝对的把握,还在寻找绝佳的下手机会!”
叶浅茗顿时紧张起来:“国外雇佣过来的杀手,真的是陈长安啊?”
我点了点头道:“除了西北狼以外,只可能是澳口的郑家,但郑家不会请越山的杀手,西北狼才在金角洲吃了一败,但在那边他也有所收获,越山的杀手到这边来,会有很强的迷惑性,而且极其适应南关这边的莽莽丛林……”
叶浅茗紧张的东张西望道:“你的意思是,他们会追到山上来?”
“可能吧!”我皱眉道,“我们没办法完全掩饰掉自己进山的痕迹,有的人已经看见我们进山了,而且越山的杀手极其擅长在丛林里寻找蛛丝马迹,我们唯一的机会是多出了半小时的时间,现在得加快脚步了!”
“嗯!”这一次,叶浅茗答应得很干脆!
我背着大大的雨布包,带着叶浅茗在山上加快步伐,大概十公里的跋涉后,叶浅茗的体力明显的开始吃力起来,不过也正是这个时候显示出了她异于常人的韧性和忍耐力,因为她始终咬牙跟在我的身后,没有喊‘苦’叫累。
“歇会儿吧?”我停下来擦了擦汗,朝叶浅茗问道。
“会被追上的吧?”叶浅茗累得满脸通红,汗液把她涂抹的防晒霜都给沁湿了,她喘着粗气道,“再坚持一会儿吧,我还行!”Χiυmъ.cοΜ
“歇会儿吧!”我停下来,让她先休息一会儿。
叶浅茗倒也没有执意的坚持,她是真的累得不行,坐下来后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喘息,整个人累得坐在一旁不想说话的样子。
天上的云团流动,天空突然暗了一些。
“云从风,风从雨……云的速度决定着一场雨可能就在附近了!”我抬头望着天上的云团流动速度,叹了口气说道。
“那我们走吧!”叶浅茗咬着牙站起来。
我扛着包跟她再次出发,一口气再度翻跃过一条山脉,距离七月只剩下几天的时间,这样的天气在大部分地方都是酷暑,叶浅茗也从一开始香汗微湿到大汗淋漓,脸颊通红通红,秀发开始紧贴在脸上,失去了几分美丽高贵,却多接了几分地气!
这个世界上,谁能看到这样一个叶浅茗?
终于,在翻过又一座山后,我们站在高处看到了不远处的一片建有房屋的村镇,不算很大的地方,却让叶浅茗大大的喘了几口气,激动的往后一屁股直接坐倒在了地上,喘气道:“终于……终于到了……累……累死我了……”
“下山吧!”我看了一眼天色,爬几座山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已经从上午到了晌午,这时候是天气最热的时候,是我和叶浅茗体力流逝很厉害的时间段,也恰好是越山那种环境下生长出来的家伙最有利的时间,肤色黝黑意味着晒过足够多的太阳,没有叶浅茗和我这么怕热。
叶浅茗抬头看着我,脸上泛起一丝苦笑道:“好吧,扶我一把!”
我搀扶着叶浅茗站起来,她脚下微微趔趄一下,咬着牙问我:“你背着这么大的包肯定很累吧?看来你是对的,早知道我不带这么多东西,现在丢掉估计也来不及,会留下线索对吧?”
我点了点头道:“走吧,到前面的村镇上,我们找一趟车,快一点到下个乡镇,然后继续赶路!”
叶浅茗点了点头,下意识的嘀咕了一句:“真热,我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湿透了,你觉得到我们的目的地,还需要多久!”
“如果快的话,一百公里也就两天时间!”
“那慢的话呢?”
“得看情况……”
叶浅茗喘着粗气,一步一步艰难的跟在我的身后,大概这样走了又有几百米,她忽然蹲下去,咬着牙把自己的鞋带解开看了一眼。
我察觉到她的动静,回头看过去的瞬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叶浅茗的足长得十分漂亮,足弓弯曲秀气,白皙如同莲瓣,但这时候呈现在我面前的是她那白皙如玉的脚背上,已经磨破了几个水泡,破皮后的肌肤看上去浅红浅红的,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很疼,可没想到的是,叶浅茗竟然忍到了现在!
“有什么办法,能让我的脚不那么疼吗?”叶浅茗满头大汗的抬起头来盯着我苦笑道,“我的体力还行,但疼得有点受不了。”
我皱眉看了看不远处的村落,想了一下说道:“这样下去,你估计走不了太多路了,得用纱布包扎起来,你带了吧?”
“只有创口贴,我没想过……”叶浅茗苦着脸,有些羞耻的低下头道,“抱歉!我原以为不会这么艰难的,现在我是不是显得特矫情,跟电视剧里那些傲气的千金大小姐一样了?”
我看着她这副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没有啊,我觉得你比小说里的女主都强多了,甚至比以前的我都要坚强,你真的很了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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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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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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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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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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