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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我靠学习系统成了人生赢家>第121章 龙傲天男主的前未婚妻(10)
  龙傲天这种报复性的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

  身为龙族至高血脉的后代,小时候,即使没有嫡系的父母亲人,他的日子还是过的很滋润。

  他比白尘和原主以及火龙族少族长烈焰大了200来岁,在他幼年期的时候,没有和他同等身份的小伙伴,其他三族的人都或多或少的都关注着、保护着这个黄金龙族最后的血脉。

  龙族的生存环境并没有其他种族想的那么好。

  毕竟龙族全身都是宝,鳞片可以做防护甲,牙齿和龙角可以做武器,更别提那一身血肉了。

  普通的妖族,比如虎族、豹族、鲛族、蛇族………等等一些种族,一旦吞噬了一点龙族的血肉,他们的血脉之力都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成年的龙族是所有种族战斗力的天花板,未成年的小龙却人人可欺。

  哪怕龙族长辈的威慑力很高,却依然有很多不怕死的胆大包天的种族敢埋伏在龙族领地附近,去杀害那些年幼的小龙。

  虽然其他种族都不是很看得惯黄金龙族以前那种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高傲态度,但怎么说也共同生存合作了那么多年,一笔画写不出两个龙字,对这仅剩的独苗苗,众龙也都会额外照顾一下,派人去保护一下的。

  毕竟如果他夭折了,黄金龙族就彻底灭绝了。

  既然已经派人去保护了,那么在送一些修炼资源去也就是顺手的事了。

  于是龙傲天他从小就有着最好的修炼资源,又有着绝顶的天赋,银、白、火三个龙族又没有跟他同龄的年轻嫡系小龙,可以说,小时候的龙傲天是纵横整个龙族的年轻一代,没有人敢触其锋芒。

  按理来说,这样长大的他,怎么也不应该对这几个种族有着那么浓烈的仇意?

  毕竟在他自己的长辈们都陆续离开后,其他族的长辈也都是把他当隔房侄子来看待的。

  或许一开始的龙傲天也是有过感激的,可后面原主月曦、白龙族白尘、火龙族烈焰的陆续诞生,这三族有了自己的小少族长以后,原本各个种族旁系的那些围在龙傲天身边的龙族小辈都渐渐疏远了他,转而为在了原主和白尘他们身边了。

  因为哪怕龙傲天再怎么好,天赋再厉害,修为再高强,他们真正的以后要效忠的人,都是自己族中的嫡系血脉。

  于是原本经常呼朋唤友,有着一群小弟的龙傲天就变成了孤家寡人。

  那段时间的龙傲天度过了他最难熬的日子。

  小孩子们的认知还并不怎么成熟,以前一些矛盾没有爆发是因为族中的长辈们在盯着,现在有了自家的小继承人以后,对龙傲天的关注就变少了。

  在一些龙的招呼下,各个龙族开始拉帮结派。他们组成小团体的特征就是看各自的鳞片颜色。

  于是龙傲天就被孤立了。

  或许从那以后,他就觉得,哪怕银、白、火三族对他再怎么好,都是伪善。

  当他们自己都有了继承人以后,也都还是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说什么帮助他,把他也当做至亲的晚辈来看待,都是假的。

  只要他的外表是代表黄金龙族的金色,有着其他颜色鳞片的种族就不可能真正的把他当做自己人。

  否则的话,为什么当原主月曦、白尘他们刚满100岁的时候就被被授予了少族长的头衔,有了自己的下属和领地,曾经跟在他身边的那些小跟班们,个个都有了新的主上。

  龙傲天觉得他们没把自己当做自己人。m.χIùmЬ.CǒM

  于是,他也不用把他们当做自己人。

  感情?恩情?这些算什么?

  只有权利和利益,这种实实在在的握在自己手上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真正能够让自己感到快乐的。

  他受够了在其他种族的庇佑下生存的日子,他要做其他人的主宰。

  而现在,随着银龙族少族长月曦和白龙族少族长白尘的失踪,火龙族少族长烈焰的叛逆,龙傲天离他的目标越来越近。

  很快了。

  再过几年,所有的龙族都将会匍匐在他的脚下。

  而对于龙族这种拥有的漫长的寿命的种族来说,几年的时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已。

  ……………

  这边的燕羡之在雷焰火山外面的一个小镇上遇到了一个天大的困难。

  她没钱。

  或者说她没有灵石。

  灵石是这个世界流通的最广泛的货币,而格外倒霉的是,原主月曦的储物戒子里根本一点灵石都没有。

  燕羡之挖空心思在脑海里搜了搜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出门的时候根本不带灵石的。

  甚至她都没有灵石的概念。

  原主很少离开族地出远门。

  偶尔出门,看中了什么她想要的东西,直接拿就可以了,跟在她身后的护卫会为她处理好一切。

  而没有带护卫的时候,她一向是跟着白尘一起行动的,这位竹马会为她所有的行为买单。

  而现在…………

  虽然白尘确实还在她身边,但是对方是一个没有生命力的尸体,她也不可能不经对方允许就去翻对方的储物袋或储物戒子。

  因为想要解开别人的储物袋,就必须抹除对方在储物袋上的神识。

  这种行为一般是只有对仇人才会做的。

  或者说是死去的长辈给自己的后代留下的遗产。

  但显然,白尘跟燕羡之都不符合这两种条件。

  如果白尘死了,燕羡之确实是可以在情急之下借用一下对方的储物袋,但是很明显的,白尘以后肯定会复活的。

  到时候等人家复活后,本来发现自己纯白无暇的鳞片变成了火龙族的样子,就已经够心塞的了,又发现自己的储物袋被别人翻的一团乱,而且里面自己的一些隐私也都被别人看过了,心情肯定不会好。

  为了两人以后的关系着想,燕羡之是不可能去抹除白尘储物袋上的神识的。

  那么既然这样,燕羡之就要直接面临这个没有灵石寸步难行的事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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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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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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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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