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在温怜月听来,是在讽刺她按师门辈分竟然要叫宋惜月一声师姐。
在公孙月舞听来,却是脆弱的幼兽在控诉着她违背了她们之间的约定。
当初说好了,只收我一个徒弟的,为什么说话不算数了?
明明我一直遵守着约定呀,我也只有你这么一个师傅呀。
即使不能跳舞了,转修琴艺了,但是宋惜月一直没有拜入其她琴艺大家的门下。
公孙月舞不是不知道,宋惜月不肯拜其他人为师的原因。
不过是当年她收宋惜月为徒的时候说了一句“以后你就是我唯一的徒弟了”,当年才五岁的小女孩也童言童语地回了一句“那以后你也是我唯一的师傅了”。
一句笑言,她竟然记到现在。
公孙月舞心里陡然间充满了酸涩感,这四年来,她看着宋惜月一个人磕磕绊绊的学琴,尽管无人教导,却依旧自学成才。
明明她有一个至交好友在琴艺上的造诣极高,却不知怎么的,她一直没有开口说为两人牵线的想法。
现在看来,是自私吧。
自私的希望宋惜月只有她这么一个师傅,会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想到她,会时时刻刻关心她的衣食住行,关心她的心情好坏。
这孩子,一直是一个对谁好就会好到了极致的孩子呀。
公孙月舞不希望有人来分薄了这份爱。
只可惜,以后应该再也享受不到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了吧……
“惜月,师傅突然想起我还有事,你……好好照顾自己,师傅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公孙月舞有些无颜面对这个纯粹的孩子,竟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当然,她走的时候也没忘了带走温怜月。
不得不说,在公孙月舞这里,虽然两人都是她的弟子,但是待遇可真的是天差地别。
如果说公孙月舞对燕羡之是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温怜月,就是如寒冬般的冷冽。
毕竟一个是小太阳,是开心果,是解语花,时时刻刻关心着你,隔三差五来看你,陪你聊天,陪你解闷,你的生辰礼从来都是自己亲手做,总能送到你最想要的东西。
另一个呢,是一不小心砸碎了明珠后,迫不得已捡起的碎玻璃。看上去晶莹剔透,可相处的久了,却一不小心就会割伤到自己的手。不仅从来不会说什么关心的话,每次前来府中请教,都只在学最漂亮、难度最高的姿态时脸上才会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就差把功利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将心比心,燕羡之对公孙月舞这么用心,一生无子无女的公孙月舞可不就把宋惜月当成了自家孩子对待。
至于温怜月,她既然把自己摆在了徒弟的份上,那就当做普通的弟子对待。
…………
公孙月舞带着温怜月走了。
燕羡之验证了自己心里的想法。
公孙月舞比起上个世界来,确实对她看中了很多,竟然会因为顾及她的心情而隐瞒收徒这么一件大事。
看来,温怜月在公孙月舞身边混的并不怎么好。
灿烂的笑容在燕羡之的脸上缓缓地绽放开来,公孙月舞以为的满是泪痕的脸上根本没有一丝水迹。
燕羡之此时格外的高兴。
她看到了轻易完成这个任务的希望。
激动之下,她一不小心把正在她脑海里睡觉的小乖乖吵醒了。
“之之,你又完成了一个日常任务啊,现在开启学习空间来学习吗?”
…………
“……当然,我马上就来。”
刚刚的兴奋就像是不断充气变大的气球,充气充到顶点的时候,被人用手指轻轻的一压,骤然间就瘪了下去。
今天,在现实世界里练琴三小时的任务完成了,又到了去学习空间里学琴的时候了。
唉,…………
整整过了1355天这样重复单调的日子,燕羡之有些没动力了。
…………
一个小时后,燕羡之在柔和而不刺眼的阳光下睁开了眼睛。
在学习空间里,她练了整整十个小时的琴,没有一刻在休息。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她却实打实的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这会儿精神饱满,一点也不困。
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了。
燕羡之有点怀念醉香楼的烤鸭,她的念头传送到了小乖乖的数据流里,小乖乖鼓励的说:“之之想吃的话,可以去外面走走呀,现在之之的腿用来正常走路是没问题的。”
“……万一被温怜月知道了的话,肯定会另外找麻烦的……”燕羡之有些意动,又犹豫着。
小乖乖超级自信的说道:“没事,有小乖乖保护之之,谁也伤害不到之之。”
燕羡之真心实意的笑了,她觉得今天真的是笑得格外多的一天。
她并不觉得温怜月有能耐能够伤害到她,只不过是因为讨厌麻烦而已。不过,面对着小乖乖的话,她还是格外的感动。
“那我在这里先谢过小乖乖啦!今天听你的,我们出去走走。”
“耶!”小乖乖在燕羡之脑海里放了个烟花,让燕羡之也深刻的感受到了它的高兴。
“那我们走吧。”
…………
…………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没人会去特意关注一个戴着白色斗笠把自己的全身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人。
毕竟这种打扮,在这个格外开放的都城内,显得格外的寻常。
若要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成为整条大街上最亮的那只崽,可以学一学隔壁街的那位仁兄。
比如说,在自己腰上插两根格外长的剑,一人出行,占了三个人的位置,一不小心挤在他身边的人,时不时的就感受到被剑柄撞到的钝痛感。
这种“吸引仇恨”的方式,绝对的令人瞩目。
…………
“之之,你累了吗?”
“有一点点,但是还好。”
“离醉香楼还有多久呀?要不先在前面的茶馆里坐下休息一会儿?”
“不远了,就在前面。”
“那好吧,之之累了的话,可千万不要强撑哦。”
“嗯,我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的。”
燕羡之抬起了有些酸痛的腿,带着终于见识到古代大街繁华的兴奋感,迈向了不远处的醉香楼。
“您好,贵客,是包间还是堂食?”
全身都包裹着严严实实的情况下,店小二都分不清燕羡之是男是女。
“就在大堂吃吧,找一个人少、安静一些的角落。”
柔和的声音一出,店小二就知道了这是位姑娘家。xiumb.com
“好勒,这位姑娘,您随我来。”
穿着短袖褂子的店小二殷勤的把燕羡之引到了一个靠窗的角落,位置很好,坐在这里能看到大堂里的绝大多数人,却很少有人能够看到她。
“姑娘,您要用些什么?”
“把你们这有名的菜都上一些来吧!”
“好的,您稍等。”
店小二去上菜了,燕羡之撑着脑袋,有些无所事事的望向窗外。
她没有注意到,就在刚才,二楼的一个包间里,有一道目光从她身上一扫而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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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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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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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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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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