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从最新上映的一部电影的观影场出来,天色昏暗,已经是晚上七点的时候了,顾辰邀请燕羡之去共进晚餐。
这一段日子以来,他们两个人一起去吃饭的时候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了,他们有时候会去吃火锅,吃海底捞,有时候会去昂贵的西餐厅喝红酒吃牛排,但也同样去过路边的小吃摊点烧烤小馄饨之类的。
总而言之,虽然去过的地方各不相同,但是顾辰总是每次都能让燕羡之感到惊喜,从他们出来约会的种种细节,也能看出顾辰对她的重视。
所以,面对顾辰的邀请,燕羡之很快就答应了。
两个人一起到了附近最高的悬浮餐厅,穿着黑白马甲的服务员把他们领到一处隐秘性非常好的包厢里,为他们点好餐,送上桌以后就非常安心的退出去了,给顾辰和燕羡之留下了完美的独处的时间和空间。
吃饭吃到七分饱,燕羡之就停下了。
这个时候,顾辰也有了动作。
其实燕羡之已经知道顾辰接下来会做什么了。
她昨天下午在家的时候,刚好听见顾辰在阳台上打电话,提前预订了这家餐厅,还提前准备好了俗气但是永远不过时的玫瑰花,以及最近新出名的小提琴乐队。
那么顾辰要做什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
虽然顾辰刚刚带她进来的时候,假装是临时定的,这间包间里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但是从燕羡之看着顾辰单膝跪地那一刻起,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提琴的乐声就开始响起。
“之之,你愿意嫁给我吗?”
顾辰选择第二次求婚也不是没有思量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带燕羡之在这整个城市里去吃喝玩乐,温水煮青蛙一般让燕羡之熟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生活,也时不时的在燕羡之面前表现一些他的能力、性格之类的。
虽然说大都是着重表现他的优点,没把一些不好的地方表现出来,但怎么着也让燕羡之对他更熟悉、更亲近了一些。
所以一直希望早点跟燕羡之确立更加亲密的关系的顾辰,就趁这个机会再次策划了一次求婚。
他有八成的把握觉得燕羡之会答应。
结果也确实如此。
燕羡之从昨天猜到顾辰打算求婚以后,就没打算拒绝。
冥冥之中,她有一种预感,自己只能也只会跟这一个男人在一起。
现在顾辰已经把他的真心全部向她表示出来了,燕羡之也不是没有感觉到顾辰这段时间小心和笨拙的讨好。
虽然燕羡之总是对顾辰说他们之间男女朋友的关系都是对方霸王硬上弓而定好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跳跃到结成伴侣的过程。
但是真正再次面对这个场景,燕羡之还是像顾辰期待而忐忑的那样,笑着说了一声:“好。”ωωω.χΙυΜЬ.Cǒm
下一刻,在顾辰惊喜和得偿所愿的目光中,悬在头顶的礼花和气球纷纷爆破,绚丽的彩带和铺天盖地的玫瑰花从天而落,老气又浪漫。
…………
当燕羡之和白尘一起回家去见燕父燕母的时候,燕父燕母理所当然的表示了不满。
在他们眼里,哪怕顾辰确实是一个各项都很优秀的青年才俊,但是不管怎么说,都跟燕羡之只认识了一个月左右,怎么可以这么轻率的就决定下两个人的婚姻大事?
多少年轻人的爱情都是爱情长跑七年、十年的,这一个月的速度,在他们看来,就相当于是闪婚了。
而且,在燕父燕母看来,这段时间还刚好是燕羡之迟来的叛逆期,很难保证燕羡之是不是为了跟家里作对而随意拿自己的婚姻大事开玩笑。
总之,双方第一次以未来岳父岳母和女儿的男朋友的身份见面的时候,是不欢而散的。
在这场会面以后,燕羡之被燕父燕母强行留在家里住了三天,之后就又回到顾辰租给她的花园洋房里去了。
当然,燕父燕母是不知道她租的房子就在顾辰对面,他们只以为燕羡之是不想在家里呆,所以出去自己住了。
知道了顾辰和燕羡之之间有情况,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的老父母亲,去把刚到a大任教的大侄子孟东篱给叫了过来,两口子一句一句的询问着孟东篱所知道的所有跟顾辰相关的性格,爱好,家庭情况等等,恨不得把人家的祖宗十八代全部给扒出来。
只是他们最后从各种渠道所知道的关于顾辰的资料,除了无父无母这一点以外,确实仿佛这个人哪哪都好,这么多年一直都洁身自好,不仅家庭背景不会委屈他们女儿,连自身能力都高到不可思议。
对于他们这样的学者来说,看人当然更重要的是看品行,但是因为他们自身学历高,对于未来有可能和自己成为一家人的人,也或多或少的会去在意学历这种问题。
查到最后,两人确实觉得这是一个大好佳婿,燕母心里已经有些宽慰,自己劝服了自己,慢慢接受了这个结果。
只剩下燕父还在对这对年轻情侣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谈了恋爱并且火速决定结婚这件事感到纠结不满。
反正啊,之前几个世界,每个世界的顾辰都没有吃过来自岳父方面的苦头,这个世界可总算懂得了老男人对嫁女儿的尖酸刻薄。
但好在最后的结局还是圆满的。
顾辰在和燕羡之相识的第三个月,总算抱得佳人归,两个人一起领了那个红色的小本本,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办了一场低调的婚礼。
彼时的顾辰已经将顾家所有产业全部切割完毕,身上就只担任了一个a大客座教授的头衔,除了超级有钱以及长了一张超级好看的脸以外,似乎就是芸芸众生里再普通不过的一员。
燕羡之也在顾辰的宠爱下过上了她想要的咸鱼一般的生活,每天在家里修身养性,养养花,画个画,翻翻书,有时候再去她名下的书店逛逛,感受一下书香沉静的感觉。
两个大闲人还经常去世界各地旅游,不用操心金钱和时间的,他们享受了很多寻常人难得一见的美景,发在朋友圈的照片都是让家族好友自己羡慕又愤愤不平的表情。
尤其是燕父,全然不顾燕羡之自身的梦想就是享受人生,毫不讲理地把燕羡之之所以如此不求上进的原因都怪到顾辰身上,觉得是对方带坏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实际上,偶尔发现自己渐渐变得秃顶了他,也开始跟燕母商量自己要不要早点退休,也去世界各处受一下自然变幻的美景。
可以说,非常口嫌体直正了。
燕羡之在这个世界度过了非常快乐的一辈子,和顾辰结婚以后,她已经很少去想小时候那些在各个辅导班里转悠的日子了,她也是结婚后才发现原来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美景值得欣赏。
有时候看着枕边人,她会想,自己如果没有遇到这个男人,她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呢?
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跟父母抗争到底,然后辛苦攒钱好几年,到30多岁的时候开个书店,再过上柴米油盐的后半辈子?
还是当初妥协,继续在学术领域深耕,走着爸爸妈妈、哥哥姐姐的老路?
不过没有如果,燕羡之幸运地遇上了这个男人,度过了她能想到的最美好的一生。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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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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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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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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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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